乡村振兴战略的“三治”体系构建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6
/ 3

乡村振兴战略的“三治”体系构建对策 研究

王亚博

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30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以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三治”体系构建是乡村治理达到“善治”的有效途径,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重要支柱。基于目前“三治”体系构建中存在的治理主体模糊不清、法律架构不够健全、优秀文化吸取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紧跟新时代党的基本方针,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过程中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的能力,在乡村法律实施过程中依靠一定的措施健全法治体系的建设,在挖掘、传播优秀中国文化的过程中强化文化自信,完善“三治体系构建。这对于乡村治理有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三治”体系;建构

1 三治”体系的内涵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时,就明确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实现其目标的重要举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指出,“要以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此,建立完善的基层体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三治”乡村体系下,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1“三治”体系的具体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一环的“三治”体系,主要源于浙江嘉兴桐乡人民对于自治、法治、德治的率先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深入创新与改造而逐步形成。因此准确地认识“三治”体系内涵对于乡村振兴而言十分重要。

1.1.1自治

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基本方式,以自我管理为主的“自治”本身就拥有丰富的特征与属性。相比于古代乡村中宗族、乡绅的自然安治所体现的封建剥削性,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治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目标充分表达其诉求并参与国家管理决策。1982年12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以具体形式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中发挥其作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列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行列,使基层政权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合法化,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自治权。因此,自治作为“三治体系”中的基础部分,要根据新时代的条件做好改革与创新,发挥自治在乡村振兴中的先锋作用。

1.1.2法治

我国的法治思想源远流长,例如春秋时期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充分将自己的“法治”思想运用于国家改革治理中,利用严明的律法、清晰的赏罚,让秦国一跃成为“西方霸主”。但是,这种“法治”是在掌权者个人的治理思想与方式中运行的,也就是与现代法治相对立的人治。自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法治虽然极力否定人治,但还是注重人的作用,以民主自由为核心,强调人权、制约公权,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法治,是以构建健全的法制机制、高素质的法制队伍和全民的法制意识为目的,从而推动农村体系建设规范化、合理化、人性化。

1.1.3德治

无论是古代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主义社会,“德治”都在稳定社会体系、教化人民心智等方面拥有不可估量的地位与作用。传统“德治”注重与“人治”结合,以统治者的治国理念为目标,通过礼教规范民众的日常行为并逐渐深入人心,最后成为约束民众内在世界规范的普遍共识。因此,在封建社会农村中所形成的乡规民约、乡村礼俗,虽以风俗礼常对于乡村体系的基本稳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丧失了村民作为个体人的自尊与权利。新时代的“德治”则是与现代法治相结合,法律外治于人的行为,而道德内化于人的思想。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充分表明了德治的重要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德治首先立足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摄取其精髓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结合,以新时代文明风向引领现代农村的内在发展。其次,使民众认识到我国本身强大的文化力量,认同社会主义价值观,自觉抵御外来腐朽文化的入侵。最后,以引导使民众知美德、行善事,为追求高尚的理想而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及发展。

2.“三治”体系的内在关联

“三治”体系之所以能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拥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并不是依靠自治、法治或者德治的单个力量所立足的,而是以“三治”融合,促使乡村治理完善化、乡村振兴战略化,充分发挥“1+1+1>3”的作用。

自治是德治与法治的“排头兵”。没有自治的顺利开展,德治与法治将失去自身原有价值。根据我国的基层自治制度,我国的村民是以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为载体,在实现自己主人翁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治过程。但是,在实现自治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群体利益的冲突,也有不同文化的碰撞,同样也包括地缘、人情等固化因素的阻碍。所以法治是处理基本矛盾,实现公正有序的有利武器,而社会主义德治则依靠自身内在力量,将法律解决不了的思想、意识、道德等问题加以引领,使其符合自治的要求。

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守护者”。我国的法律是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它所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所以,确定法治的绝对地位,对于自治组织建立的规范性、自治队伍选举的公平性、自治政策落实的保障性而言有了现实的依据。同样,由于中国传统德治中存在落后于社会主义社会价值的习俗、文化,对于自治有巨大的阻碍作用,故需要法治以强制措施予以取缔,提升德治的积极作用,推动自治的有力发展。

德治是自治与法治的“强心剂”。《管子•戒》有云“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作为一切治理核心的人而言,唯有培育高尚的道德品质,才能从根本制止不正之风。就法治而言,虽能通过严格的惩罚措施警示自治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但是真正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借助道德教化予以彻底纠正。同时,人们在思想与道德力量的深化改造中,也进一步提升了对于法治的认同感与敬畏感。

因此,在党中央的全面领导下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三治”融合为基础,让自治在法治与德治的框架内,助力乡村治理跃上新时代的台阶,让人民享有更加自由民主的治理空间,更加文明和谐的治理环境。

2 “三治”体系构建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乡村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三治”体系的构建对于乡村社会治理效益的扩大化,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构建“三治”体系是产业兴旺的立足之本。农村要发展,就必须以农业为基础,更加深入融合的发展第二、第三产业,附加农产品更多的价值,以产业兴旺带动经济发展。因此,以自治构建因地制宜的农业体系,以法治与德治给予充分的保障,辅助现代化、网络化的销售途径,将高质量、多数量的农产品推向市场,在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让更多的资源流向农业。这不仅让农村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加,也让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发展有了扎实的经济基础和力量源泉。

第二,构建“三治”体系是乡风文明的固本之道。培育良好的乡风文明是农民精神财富的重要来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重要目标。对于乡村振兴而言,在良好的乡风文明引领下,一方面让农民在经济建设中有了内在力量的支撑,在乡村治理中迸发积极进取的干劲;另一方面,在礼义廉耻、尊老爱幼、爱国守法等传统价值观的熏陶下,不仅有助于乡村社会文明和谐,也是民众全面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基层自治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发挥群众的智慧参与进来,也离不开法律对于正确价值观的规范引导,更需要传统优秀文化的引领。

第三,构建“三治”体系是生态宜居的强基之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的美好目标之一。“三治”体系的提出,正是基于村民对于经济发展富足、政治参与开明、精神文化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及法律制度健全等要求为出发点,以树立民众环保、绿色意识为要义,建造一个碧水蓝天的秀美农村。这样的乡村既能让村里人留的住,也让城里人盼的来,因此,在“三治”体系实施中满足乡村生态宜居,不仅是留住农村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吸引社会投资的重要方式。

第四,构建“三治”体系是治理有效的力量之源。评价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就要看在治理的过程中对于党的政策落实是否完善,在治理的成果下对于农民的利益要求是否满足。乡村振兴中的“三治”体系构建,正是以基层自治组织为主导,以法律法规为指引,以理想目标为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让国家战略实施有保障,让民众生活需求能满足。

第五,构建“三治”体系是生活富裕的金石之策。自古至今,生活富裕是亿万农民的不懈追求,同样,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农民要富足就需要提供多途径的增收手段,正是基于这个要求,自治组织在紧跟党制定的相关政策下,以不同的发展方式为借鉴,结合本地方的特色,拓宽民众的收入途径,让农民能够拥有看的到,拿的了收入。同时,依据社会主义法制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民众正真感受到现代农村的富足水平与基础保障。不仅如此,伴随着生活富裕,民众的教育水平要求也在德治的影响下会有明显的提升,民众拥有更高水平的德性与操守不仅对于自身的精神满足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也有积极的作用。

3 乡村振兴战略“三治”体系的具体构建

乡村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所以我们要坚定的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既要认识到发展的不足,也要敏锐的认识到适宜我国发展阶段的契机。随着脱贫攻坚的完成,乡村振兴逐步成为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主要方式。因此,以“三治”体系建构为重要手段,以新时代“四个自信”为切入点,确保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推进村振兴战略。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新时代的基层自治组织。对于基层组织而言,要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决反对改旗易帜的歪路,乡村振兴战略的“三治”体系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运用到“三治”体系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通过会议学习、标语宣传、红色文化熏陶等方式,既要完整的领会党中央的政策精神,也要提高党员自身素养,带好头、领好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正确认识到当地发展的矛盾与机遇,让村民与党保持密切联系,让基层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对于基层自治主体而言,通过国家政策的引导与宣传,鼓励更多的有志青年投入到乡村治理中来,如大学生村官计划、回乡创业政策扶持等,让新想法、优点子在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法律法规建设以及乡风文明教化等方面散发新鲜活力。同时,以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乡村振兴战略,激发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在实际操作中促进“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完善乡村法制体系,合理运用治理规则。只有认识到我国制度本身的优越性,才能掌握了“三治”体系建构的精髓。首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进一步拓宽民意采集渠道,深入了解乡村治理难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例如通过政府网络信箱、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等作为民众检查监督、意见反馈的渠道,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增强村委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规则意识。其次,利用广播电视,手机app中的短视频等方式促进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最后,通过建立村级法律援助组织,开通网上帮扶热线,等措施,激活法治作用,有效解决村民的各类利益冲突。同时,严厉打击农村不法行为,清除“黄赌毒”恶瘤、扫除黑恶势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主流价值观。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雄厚文化思想的传承,是中华民族长久发展的根基,也是中国共国产党历久弥新的重要源泉。以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优良的红色文化和新时代的健康文化为主要力量源泉助力德治的发展。具体来讲,第一,发掘并宣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例如通过申遗的方式,让当地的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较好的保护,不仅要发掘它的商业价值带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也要将优秀传统文化内在价值更为深入的继承。举办好邻居点赞、好媳妇评选等关乎邻里团结、孝道传承等美好品德活动,让乡德展现在平常百姓的生活点滴之处。第二,以道德榜样优化自治、改善德治、维护法治,例如让拥有优良文化修养,良好德行的村民、革命前辈、退休的党员等作为本地的新乡贤,发挥其引领、带头作用,参与乡村大事的处理,发扬乡村的公序良俗,维护乡村社会的法定安宁,真正创立一个良法善治的乡村社会。其三,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以基层自治组织为主导、社会为依托、国家政策为导向,改善乡村学校环境,引入优质教师资源,让乡村文化与时代挂钩,让村民文化修养与国家战略实施匹配,才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固本之道。

4 结语

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到2050年,完全实现乡村各个方面的振兴,生态宜居的农村普遍建成,高科技、现代化的农业基本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富足将彻底完成。而“三治”体系的建构仅仅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部分,此外,国家还需加大土地改革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做好乡村治理兜底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绿色农业发展等多方措施的综合治理。就目前乡村治理的状况而言,“三治”体系建构任然是当务之急,各地需要结合自身条件,探索适合的“三治”体系建构模式和方法,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伟大胜利[M].人民出版社,2017年.

[2]李小伟.“三治融合”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J].经济问题,2021(10):95-103.

[3]李三辉.“三治融合”与乡村振兴治理体系构建[J].广西社会科学,2020(7):86-90.

[4]梁涛.重在三治结合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J].求是,2019(11):77-77.

[5]张蝴蝶.“三治合一”打造乡村治理新体系[J].人民论坛,2019(4):76-77.

[6]邓大才.走向善治之路:自治、法治与德治的选择与组合—以乡村治理体系为研究对象[J].社会科学研究,2018(4):32-38.


作者简介:王亚博(1995-),男,汉族,甘肃白银人,硕士在读;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