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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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分析

戴宁

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湖南 长沙 410116

摘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开展检测与落实是中共中央与国务院的关键性任务,环境友好的发展以及高质量发展条件对推动我国民族全面复兴而言至关重要。村庄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一项专门针对农村区域的详细规划,同时是开展农村地区土地开发与保护的重要措施以及对土地运用予以国家管控和颁发建筑许可证的法律根据。基于此,本文介绍了村庄规划定位,同时分析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普及规划常识以及开门编规划等方法,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需要始终贯彻规划先行、有序推广,应做到保证质量以及从容建设。如今,伴随各个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许多乡村区域因为村庄规划不合理而存在盲目建设的问题,部分区域则是急于求成,存在无序拆建的问题。各个地方政府通过合理的村庄规划,可以使得村庄布局更为合理,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有关部门不仅需要制定明确的村庄发展规划设计,为村庄有序发展提供指导。同时应始终坚持好用、实用以及管用的村庄规划基本原则,汇总并合理运用各种资源,集中力量。故而,如何开展村庄规划成为有关部门十分关注的问题。

一、村庄规划定位研究

村庄规划从本质而言是一种空间区域规划,规划的目标区域较多,不只是包含了农田、山林等区域的划分,同时还有山、水、湖等地区的划分。因为需要区分更为多样化的区域。若是没有合理的科学制度作为支持,整体空间规划工作开展较为缓慢且无序。有关部门开展乡村规划,能够加快乡村发展速度,使得我国整体发展进入全新的阶段。农村规划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到眼光长远,具有统筹规划的基本理念,强调产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建设,保证所有规划工作的科学性。规划设计期间,需要运用整体规划方式,重点开展旅游规划、乡村建设以及乡村生态保护。相关部门推广农村发展前,应重视所有农村发展情况,保护农村的特殊价值,追求回归自然,致力于开发村庄规划的特殊价值。如此,方可在避免农村发展过度机械化的基础上,创建更加富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发展模式。

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方面的不足

(一)与村民实际需求不符

村庄规划与村民实际需求不符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村民缺少对村庄规划的了解,欠缺规划方案的理解能力,无法深入参加村庄规划的深度,效果并不理想,不能最大程度发挥规划编制的核心作用。其二,村庄规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普通乡镇工作人员、村干部往往不能理解图纸内容,导致工作之中出现走过场的现象,缺乏参与度。不仅如此,村庄规划与建设属于长时间的技术性工作,村镇基层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实现制村庄规划编制以及开展的关键性因素。

另外,许多规划编制制定之后,没有落实在实处。许多村民缺少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了解,甚至认为自己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提供集体土地以及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难度较大,造成村庄规划与实施的难度较高,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受到明显的阻碍。

(二)村庄规划编制方面存在问题

规划编制深度不足,特别是缺乏对产业布局的深入研究,特点并不明显,编制规划需要融合本地的特点,尤其是产业规划方面,部分村庄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且禀赋良好,但是因为缺少规划编制的经费,导致产业特色未能充分开发。部分村庄规划设计尚未实现详细规划可管控实施的程度,缺少对乡村产业布局以及村庄建设管理控制的引导。

三、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优化措施

(一)推广规划常识

村庄规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然而目前各级政府组织的培训机构,服务对象仅覆盖至县级之上的专业性技术人员,为了村庄规划顺利编制以及落实,有关部门可以强化针对乡镇或是村干部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力度。另外,村庄规划应充分突显村民的主体地位,同时改善规划的表达方法,编写农民便于理解以及实际操作的村庄规划方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前往各个乡村开展实地调查以及入户调查,明确村民的实际需求,认真听取村民对于村庄规划的建议,并激励了解乡村实际情况并积极投资农村县产业与新业态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编制具有实用性与可行性的村庄规划方案。

另外,政府有关部门也需要积极完善与村庄规划有关的配套性文件,并通过宣传文件推广规划常识。文件主要两种类型:其一,编制专项技术指导文件,分别是土地综合整理与治理、生态修复以及乡村振兴用地等文件,加强技术方面的引导。其二,针对村庄规划构建管理制度,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各个地方政府需要结合本地村庄现状,颁布适用于本地村庄规划设计的政策措施。

(二)开门编规划组织的应用

长久以来,村民参与程度不足是村庄规划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农民未能参与其中,则农村规划无法最大程度发挥本土的优势,无法保证规划的实用性以及有效性。对此,有关部门可以建立自上至下或是自下至上的协调性模型。村民是村庄规划的核心群体,有关部门需要积极与村民开展沟通以及协调,针对即将开展规划的村庄,有关部门需要结合各个村庄的实际条件选用合适的组织方式。如今,较为常用的组织方式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地规划师组织。乡村规划师和传统的规划人员的区别在于,规划人员在村庄考察阶段便深入且全方位了解村民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并拥有足够的机会与村民开展积极的交流与协调行动。

第二,乡村联合规划师组织。通常情况下,村民相较于他人对村庄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同时希望村庄不断发展,然而其对村庄之外社会的快速发展缺少全方位的了解。村贤是村庄之中知名度与信誉度较高的人,政府部门可以组建村贤小组作为政府规划人员与村民之间的交流的平台。

第三,组织社会+学院,针对条件不佳的村庄,可以利用资源服务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有关企业扮演组织以及志愿者的角色,同时与本地高校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使得更多大学生参与其中,作为参与者为乡村规划出谋划策。大学生普遍对志愿工作充满激情,对大学生而言,经过村庄规划的实践,其规划技能可以得到显著提高。

另外,政府还需要培养一批专业的规划人才,不拘泥于专业的规划人员,而是从民众之中积极挖掘,培养一批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与乡村规划现状的非专业人员,并逐渐建立政府指导、村为主导、乡贤参与、村民参与以及外界咨询融合的乡村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结束语

新时代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应更为科学且合理,这就需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基础,精准掌握村庄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应用更为科学且合理的规划编制方式,保证村庄规划编制整体质量。为此,我国有关部门需要明确村庄规划定位以及目前规划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通过推广规划常识以及开门编规划的应用方式,提高规划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作者简介戴宁(1988.11-),女,汉族,山东蓬莱人,本科,土地规划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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