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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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思考

王阳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00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本文以某国有建筑企业为例,基于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融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党建工作如何引领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进行了思考实践。

关键词:公司治理,党建工作,深度融合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到公司治理体系中,构建二者有机统一的发展机制,才能使国有企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朝着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稳步迈进。

一、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重要意义

(一)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是国有企业发挥作用、彰显担当的重要路径

国有企业不仅有政治属性,还有经济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科技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依靠力量和重要支柱。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统筹推进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把好方向、管好大局、保好落实,才能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不变、发展道路不偏、发展力度不减,才能真正成为党和国家最值得信赖的“六个力量”,成为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二)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并明确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为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是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根本前提,国有企业只有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才能发挥好、彰显好党的领导的独特优势和价值创造,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推动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去。

(三)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是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历来都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安身立命之本,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改革开放以来,历经深刻的体制变革和市场洗礼,一大批国有企业攻坚克难、发展壮大,正是党的正确领导和企业党建工作到位的有力印证,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中迷失方向、惨遭淘汰,与这些企业弱化甚至放弃党的领导和企业党建工作“宽松软”密切相关,可以说党建强,则企业强; 党建弱,则企业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新时代又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国有企业只有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中,构建权责清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才能进一步彰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活力,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全面增强,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嵌入公司治理体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虽然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但从实际情况及其配套政策来看,党组织通常采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企业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党组织对企业经营决策并不直接领导,参与重大决策主要是发挥监督把关作用,更多是发挥间接的作用。虽然党组织制定了参与决策的制度,但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责边界还有待进一步明晰;特别对于国有建筑企业,虽然在企业总部层面对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界定、决策程序等工作的把握比较清晰,但基层党组织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认识还存有模糊、理解不深、参与度不强等问题,导致党组织参与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作用发挥逐级衰减,亟需进一步厘清、强化基层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职能职责和作用发挥。

(二)党建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机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

党建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机统一是推进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强化党的建设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纲和领。虽然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有机统一的思想认识在不断加强,从整体大局方面研究制定了有机统一的相关制度,但在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细化、具体化,针对性、操作性上还有不足。同时,在制度的宣讲、贯彻、指导和落实上还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在强化制度执行、用好制度优势等方面仍需下大功夫。另一方面,基层党务工作者交流频繁、人员青黄不接、传帮带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制度的学习、把握和运用,对制度执行的连续性、与时俱进更新完善、运用效果等工作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党建工作参与公司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融入中心,服务经营管理工作”这个大局的思想认识较为深刻,也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二者的结合点、着力点,党建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工作的切入点这个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但基层党组织仍尚未完全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循环思维观念,未能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参与者和落实者,虽然采取岗位交流锻炼、素质大提升等多种举措,不断强化“三懂三会三过硬”的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能力建设,但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队伍、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成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和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总要求之间仍存在不相匹配的现象,在怎么抓、如何抓好党建工作促经营管理的方法举措上还有不足,致使在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方面,抓得不深、抓得不紧、抓得不牢,“两张皮”仍有不同程度的显现。

三、如何推进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思考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助推企业发展

一是积极学习宣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传达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政策方针在企业贯彻落实。二是把国有企业的党的建设工作同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将党的建设工作的触角扎实延伸到基层一线,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切实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效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在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中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三是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发挥党组织对国企改革发展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健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

一是依据公司《党章》和《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制度办法。在党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制度设计上,以强化高效执行力和可行性为首要原则,在吸收借鉴优秀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杜绝大而全、宽而泛等问题,从制度层面上,确保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话语权,确保党组织作用发挥有章可依。二是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强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建设,选好人、用好人,确保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坚实的人力支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议事规则的与时俱进,规范职权职责和工作方式,科学划分议事内容,合理界定议事形式,确保党组织在决策的各个环节上作用发挥到位。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集体讨论时可以畅所欲言,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

(三)强化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

一是持续树立抓基层组织的鲜明导向,切实做好“四同步、四对接”,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三基建设”为根本,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以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形式,以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以专业指导、轮训学习、传帮带等举措,强化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知识能力素养等方面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既精通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