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心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应用效果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5-17
/ 2

早期心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应用效果分析

艾颖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脑病五科 陕西西安 710032

摘要:目的 探讨早期心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效果的影响。方法 研究对象60例为脑梗死患者,入院后以电脑随机法分为A(n=30)、B(n=30)两组,分别给予常规护理及早期心理干预,并于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进行组间对照研究。结果 干预后B组心理状态评分少于A组,Fugl-Meyer及Barthel指数评分均高于A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脑梗死患者进行早期心理干预不仅可以稳定其心理状态,同时还可以促进其生活自理能力及肢体功能的提升。

关键词:早期心理干预;脑梗死;肢体功能;心理状态;生活自理能力

脑梗死是一种常见的脑血管急性病变,病发后可出现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如偏瘫、偏身感觉障碍、语言笨拙、共济失调等临床表现进而为家庭及社会带来较大负担。而为了恢复患者的肢体功能需要展开相应的康复治疗,但脑梗死患者会因为担忧自身病情导致多种不良情绪,不能使临床工作顺利展开与进行,并影响疾病预后质量的改善与提升[1]。而本研究主要就早期心理干预的应用效果展开研究,以及稳定患者情绪状态,并增加临床配合度,共同促进肢体功能的快速康复。现做如下报告: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于我院收治的60例脑梗死患者为研究对象,以电脑随机法分为A(n=30)、B(n=30)两组。所有患者均符合WHO中脑梗死诊断标准,且在院内伦理委员会批准下展开研究,并排除对研究不知情、合并精神疾病,合并沟通障碍、合并恶性肿瘤患者。其中A组男16/女14例,年龄均值(63.15±3.66)岁。B组男15/女15例,年龄均值(63.23±3.70)岁。一般资料对比(P>0.05)。

1.2 护理方法

将病情及生命体征监测、并发症预防、健康指导、体位护理、饮食指导、用药指导等常规护理干预措施应用到A组。在此基础上B组添加早期心理干预,具体包括:(1)了解患者的心理状况,对其担忧、恐惧心理进行完全了解,然后给予患者必要的安慰,诱导其宣泄情绪,减轻心理负担,同时告知患者通过治疗是可以改善疾病预后的,从而增加患者依从性;(2)分享治疗效果显著的病例帮助患者树立治疗信心,使其积极面对疾病;(3联合家属为患者构建一个温馨舒适的康复环境,并提供家庭支持,以消除患者悲观情绪;(4)指导患者使用舒缓情绪的香薰精油或播放舒缓音乐,以消除负面情绪;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使用调节情绪、抗焦虑的药物进行辅助治疗,以使其保持良好的情绪,进而增加临床配合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同时加快康复速度。

1.3 指标观察

(1)心理状态以SAS—焦虑自评量表及SDS—抑郁自评量表量表评估,总分〈50分为正常,50-60分为轻度焦虑/抑郁,61-70分为中度焦虑/抑郁,70分为重度焦虑/抑郁;(2)Fugl-Meyer量表评估肢体运动功能,Barthel指数评估生活自理能力,两者均为分数越高越好。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2.0版本软件进行此研究数据处理,变量资料以“t”计算用(6282f22877691_html_b2324c637e692d5e.gif ±s)示。各组数据服从方差相同的正态分布,P<0.05为有显著差异。

2 结果

2.1 心理状态评分对比

心理状态评分对比,干预前无统计学对比意义(P>0.05);干预后B组评分均少于A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 1 心理状态评分对比(6282f22877691_html_b2324c637e692d5e.gif ±s)

组别

例数

SAS评分

SDS评分

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

A组

30

57.32±6.34

38.84±5.97

56.71±4.68

34.27±3.54

B组

30

57.21±5.87

29.38±5.91

55.34±4.79

25.17±3.79

t


0.070

6.168

1.121

6.611

P


0.945

0.000

0.267

0.000

2.2 Fugl-MeyerBarthel指数评分对比

Fugl-Meyer及Barthel指数评分对比,干预前不具对比价值(P>0.05);干预后B组改善情况均优于A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 2 NIHSS、Fugl-Meyer及Barthel指数评分对比(6282f22877691_html_b2324c637e692d5e.gif ±s)

组别

例数

Fugl-Meyer评分(分)

Barthel指数(分)

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

A组

30

6.51±2.74

15.89±1.11

34.51±7.24

50.54±7.34

B组

30

6.42±2.78

23.05±1.79

34.62±7.13

62.29±8.31

t


0.126

5.619

0.05

4.804

P


0.900

0.000

0.953

0.000

3 讨论

脑梗死是一种常见的脑血管急性病变,一旦确诊及时到急诊科或神经内科就诊,进行相关的检查,结合检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同时还要辅以患者有效护理干预以加快患者康复,并改善预后。但是在康复治疗期间患者会因为疾病并发症、治疗时间较长、肢体功能障碍、经济负担等问题会出现负面情绪,进而影响其依从性,不利于康复治疗效果的确保以及预后的改善与提升。故需要在康复治疗的同时展开心理干预,以纠正其负面情绪,使其可以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康复治疗与护理,从而加快康复速度。

本次将早期心理干预应用到B组脑梗死患者中,并以常规护理干预的A组患者为参照,结果显示:B组心理状态评分少于A组,Fugl-Meyer及Barthel指数评分均高于A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早期心理干预可确保临床护理质量,并减少患者的恐惧感与焦虑状态,使其心理状态达到平稳,更好的配合护理人员完成护理服务,从而提升康复治疗及护理的有效性,有助于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恢复[2]。早期心理干预还可以充分地满足患者身心需求,使患者更加认可护理服务,积极提升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及疾病预后质量[3]

综上,对脑梗死患者展开早期心理干预的临床干预效果,预后意义积极,可助患者恢复肢体运动功能,并提升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杨非非,丁敬敬.早期心理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应用效果分析[J].心理月刊,2020,15(22):114-115.

[2]王克珍.分析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脑梗死后肢体偏瘫患者运动功能恢复的影响[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A3):352-353.

[3]康志娜.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脑梗死后肢体偏瘫患者运动功能恢复的影响分析[J].四川解剖学杂志,2019,27(4):1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