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油漆车间火灾案例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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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油漆车间火灾案例探讨

吴挺

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


摘要:某日,某竹木加工厂油漆车间发生火灾并蔓延成灾,本文探讨了火灾调查的内容,并分析了灾害成因。

关键词:油漆车间、火灾、电气线路

某日,某竹木加工厂油漆车间发生火灾,经开展火调事故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起火建筑的基本情况

起火场所为竹木加工厂,位于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竹制家居用品,竹制生活用品,竹制工艺品,竹板材生产、销售。起火建筑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内设有木工车间、包装车间、油漆车间和仓库。烧毁竹木加工厂部分厂房、设备、成品及半成品, 烧毁相邻衣柜橱柜厂部分设备及材料,过火面积约800㎡。

二、起火原因认定

火灾发生后,辖区消防救援队立即成立调查组,按照工作协调、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损失统计的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敷设情况、建筑内物品摆放和其他有关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厂房内的监控视频进行了分析,综合运用逐层勘验法、水洗法、绘图复原法对现场勘验,提取起火部位排气扇电机残骸、电源线残线、熔珠等送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经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15时4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该竹木加工厂油漆车间,起火点为油漆车间内东墙往西0-5M范围内,起火原因可排除放火、自燃、雷击、静电、吸烟引起火灾,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

(一)起火时间的认定

根据以下调查证据:

1.第一接警时间15时43分39秒。

2.根据视屏监控显示看到某证人1走到油漆间门口拿灭火器时间为15时41分21秒左右,看到火光时间15时42分05秒左右。

根据报警时间及调查访问获取的证据,结合火灾发生发展规律,认定起火时间为15时41分许。

(二)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据以下证人证言:

1.据第一报警人证言:“ 我在相邻厂上班,当时我听到我舅母喊隔壁厂着火了,我马上拨打了“119”,当时是15:43分。

2.据证人2证言“在组装台上班,正在上班时听到“碰”一声,我就看到油漆车间着火,冒出很多烟。

根据以下现场勘验痕迹:

1.发现该公司隔壁石板厂和家具厂西面未见过火痕迹和烟熏痕迹,东面铁皮隔墙有过火痕迹上面比下面过火痕迹严重,且屋面有部分彩钢瓦脱落。

2.家具厂北面铁皮隔墙边上的书柜有过火痕迹。里面比外面烧的严重,上面比下面烧的严重。家具厂东面铁皮隔墙边上的电脑桌上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屏已经烧毁,电脑桌下面未见过火痕迹。家具厂电脑桌西面桌子上的热水瓶有被火烤过热水瓶的东北面塑料已经被溶化,西南面还完好。家具厂北面铁皮隔墙边上的铁架上的物品有过火痕迹,东面比西面烧的严重。

3.木工车间东面靠近包装车间上方屋顶有烟熏痕迹,西面未见烟熏痕迹。

4.发现该公司木工车间内的货物板材南面有被火烧过,其余面未见过火痕迹。

5.包装车间南面的屋顶有过火痕迹,且部分已经烧塌。北面的屋顶有烟熏痕迹,没有塌陷;东面的屋顶经全部烧塌西面的屋顶部分烧塌,且南面比北面严重。包装车间与油漆车间的铁皮隔墙有过火痕迹,包装车间这面的铁皮隔墙上方变形严重,且上方的过火痕迹比下方严重。

6.油漆车间屋面已经全部烧塌,包装车间屋面东南面比西北面烧毁严重。木车间屋面彩钢瓦零星的有脱落,家具厂屋面东北面比西南面烧毁严重。

7.现油漆车间基本烧毁。东面比西面严重,该公司油漆车间与包装车间之间的铁皮隔墙有过火痕迹,上方已经变形,上方比下方严重,距北墙0.6米。西墙8.5米处有几个被火烧过的油桶,油桶的东南面过火痕迹比西北面的严重。距北墙0.4米,西墙7.5米处有一个被火烧过的油水分离器,软管已经烧毁。只剩瓶、油桶和分离器。油漆车间内屋顶彩钢瓦有过火痕迹,油漆车间被烧毁的木质物品,东面比西面烧的程度更严重。油漆车间东墙与南墙之间有严重的烟熏痕迹。油漆间东面摆放着四排长2.8米,宽0.6米的铁架它们之间的间距为0.8米,西面摆放着三排长2.8米,宽0.6米的铁架,它们之间的间距为0.8米,铁架已经烧成U型且下面有被烧毁的木材料。油漆车间内距东墙3.4米。 北墙2.7米处地面上的地板有不同程度的开裂。油漆车间东墙下有一条宽0.8米的沟,沟内离北墙2.1米处零星放着几个油桶,油桶的南面过火痕迹比北面严重,油漆车间东墙下距南墙4.1米处摆放着一个手动转盘,固定在一个油桶内。油桶内还绑着两块石块,石块及油桶有明显的过火痕迹,且南面的石块已经开裂,北面的石块表面部分有脱落,油桶表面南面比北面过火痕迹明显,油漆车间东墙下沟内距南墙3.9 米处,发现很厚的油漆残留物。

根据现场勘验痕迹显示起火点为油漆车间内东墙往西0-5米范围内。根据视屏监控显示15时41分21秒左右,看到证人1走到油漆间门口拿灭火器,往油漆车间东侧方向走。

综上,认定起火部位为竹木加工厂油漆车间,起火点为油漆车间内东墙往西0-5M范围内。

(三)起火原因的认定

根据以下现场勘验痕迹:

1.排除自燃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该油漆车间内没有能自燃的物质,自燃的物质会长期存在发烟、发热、异味的情况,工人平时上班未发现异常情况。

2.排除雷击引起火灾的可能性。根据气象证明显示,当日无雷击情况。

3.排除静电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1)排除装有油漆的油漆桶因静电引起火灾的可能性。根据视频监控显示证人是在油漆间外混合搅拌油漆,搅拌的器具是木棍,距着火时有较长一段时间;油漆桶在油漆间外已完成静电释放,经现场勘验发现搅拌好的油漆及油水分离器放置在油漆间的B轴-C轴靠油漆车间北墙位置,与起火点有一段距离。

(2)排除打电话引燃油漆车间内油漆蒸汽起火的可能性。 根据证人1电话记录显示,当日,证人1没有通话记录 。

4.排除吸烟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该企业规定厂房内不允许吸烟。视频监控显示及厂内多名员工证实,未见证人1有在厂内吸烟的行为。

5.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

(1)据电工证人3证言“油漆车间的排风扇是三相电,是沿着墙布置的,没有套管保护”。

(2)据勘验痕迹显示油漆车间内三相电与排风扇的电机连接处有部份电线缺失。

(3)对该油漆车间的电风扇、电风扇的三相电源线,及周边地面提取的熔珠送往鉴定中心检测,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送检的07号样袋的散落熔珠中存在短路喷溅熔珠。

三、灾害成因分析

1.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起火建筑为彩钢瓦简易厂房,起火建筑存放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竹制品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负荷大。

2.油漆车间设置不规范,未独立分隔,经营者长期使用不规范。

3.起火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穿管敷设,使用的工业风扇为非防爆型风扇,导致油漆车间内油蒸汽遇火花引起轰燃。

4.企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起火建筑物内油漆车间设置不规范,违规存放、使用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未套管敷设,消防设施缺乏。

5.建筑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导致火灾迅速蔓延至相邻衣柜橱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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