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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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郑维维

身份证号码: 32128419921228****

摘要:工程项目招投标,作为目前在国际上应用得较为普遍的招标方式和招投标方相互选择的择优选择交易方式,对于提升国家经济效益以及培育更健康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重大作用。然而在实践工作中,建筑工程招投标仍存在若干问题,笔者就当前招投标过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分析,并给出具体的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设项目的质量直接受到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单位技术水平的影响。有效地选择施工单位是非常重要的。从现阶段我国相关工作的现状来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共北方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主管监管部门需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一)投标方报价不规范

许多建筑施工单位往往出于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的方式去争取建设项目,以较低的价钱拿到了项目以后,又实施了很多的偷工减料,这些做法从严厉地来讲很不合理,甚至是一个完全非法的活动。方面且有的建筑施工单位甚至还会利用别人的名字来实施招投标活动,这其实就是一个欺骗中标的活动,性质也十分不良。另外还有的建筑单位往往在取得项目签约的同时,直接就进行了倒卖协议,并利用这些手段来获得了中间收益,也有中标以后就不愿再签合同,签了协议以后也不肯认真履行等这种重大违规的情况[1]。此外,在邀请企业招标时,有的建设单位也会实施串标现象,二者签订了一致的协议书,甚至直接出现陪标或者轮流中标的情形,而这些都会直接侵害投资者的切身权益,从面损害了国家方面的权益,也使得招投标工作机制变成了一个形式上的假象。

(二)规避招标

在建筑工程领域实行招投标方式,以规范施工市场,但有时也会影响到部分人的权益,甚至引起了他们的抗议。所以,有些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出于各自考虑,通过各种方法规避了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一是肢解建设工程市场主体。把法律规定应当公开投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公开投标或施工市场规范条件。二是部分招标项目,仅对工程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和其他主体建设工程实施公开投标,对附件建设工程则实行分包。三是排除了潜力招标者,以邀请投标方式取代了公共招投标方式。将法律应当开放招投标交易的项目,设法寻找借口搞邀请招投标项目,以减少招投标项目适用范围,从而实现了既排除潜在招标者,又内定施工团队的目的。

  1. 私招乱雇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及中国境内私企等,自认为依法可将工程实行分包,却不报建、亦不办理工程招投标事宜,或私下开展与某些中国建设公司洽谈工程费用、工程时间、服务质量等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并开展所说的“招投标工作”,或以带资,拖累项目款等各种不合法的要求指定建设单元。而上述的建设部门通常并不具有相关资格。同时,也因为不能实行直接交易,部委的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机关、建管、审核等政府机关,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给工程建设带来了极大隐患。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策略

(一)提高招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众所周知,由于现在国家直接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往往并非工程项目的实际业主,再加上现在的工程项目分包人基本道德水准并不高,所以一些工程项目招标方代表者,主要都是工程建设单位的最高领导人。他们往往抱着一种工程资金是国家的心态,并不关注施工服务质量的高低,对施工价款的多少却无动于衷,这也为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制造了商机,使他们有了可乘之机。一个施工单位只要过了负责人的这个关,并且采取了一定利益手段,那么就能够中标,进而得到该工程项目。为了避免此类情形的出现,有关单位就可以提高对招标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并出台适当的处罚措施,而一旦发生了问题,那么就能够对其加以处罚,更严重的话,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标准了批准的项目招投标方法,明确形式与范围,对招标公告、招标文本等采取了备案审批机制。在项目招投标的全部程序中,严格按照资质审批制度和政府拟定的评标方法。通常情形下,资格审查着重审核投标人是否具有初始条件、是否具备履约的经济实力、是否与招标单位内部具有关系,也可同时审核投标人的业务、诚信、与投标单位内部是否具有关联等[2]。同时通过资质审核和对双方相互利益关系的约束、也可以有效避免招投标者内部的相互串通行为。对任何经资质审核合格的投标人,都应邀请进行招投标工作,但严禁设定一切条款约束潜在投标人。

(三)增强企业的诚信理念

公司内部唯有在良好信用的基础下,方可持续获得进步。因此,公司内部文化、氛围、公司精神与形象都需要企业以信用为基石,把诚信观念体现在公司各种细节当中,并逐渐地把信用意识深化到公司内部每位职工心里。在建立信用的初期发展阶段,就需要公司内部投入巨大的精力与财力,以不计算利润的形式进行建立信用的各项工作,同时企业在平时工作、社会事业、公共社会活动时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信用等级。同时公司内部一定要履行合同规定,购置施工检测所必需的器材、仪器等,并适当忽略企业利润,以诚信服务于客户。公司信用的建设需要企业坚持自觉守信地经营,并开展自律自检和自查等活动,才能切实地为公司信用体系的形成与健全提供保障,进而实现了建立企业信用市场体系的目的。

(四)构建完善的诚信奖罚体制

信用奖罚制度是一个由社会和企业对个人、群体加以规范和约束的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得到顺利开展和实施的关键保障,所以信用奖罚制度的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只是一个渐进建设的过程,在信用奖罚制度事件处理中,要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平等合理,将普通丧失犯罪活动与重大丧失犯罪活动加以分类处置。而对于普通的丧失犯罪活动,惩戒机关也要本着以教育为主、批评为辅的原则,引导有关单位和人员努力做到学规、懂法、守规矩;而对严重失信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对单位领导和人员予以严肃的批判教育,并协调相关部门将对这些企业领导和个人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以经济、法制和舆论等形式的处罚,引起社会关注并给群众以深刻提醒。

(五)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实效性

相关结构是保证供应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如果您想显著降低甚至消除各招标代理机构出现不规范行为等问题的可能性,需要注意为各招标代理机构建立独立的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的诚信评估体系。一旦确定一个组织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例如借助职位的便利检查投标结果,不仅要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将其行为记录在相应的诚信档案中,并在网络上发布,以支持各招标单位在网络上进行独立查询,从而了解各机构的真实情况。使用诚信评估系统来限制机构的活动,对促进招标和投标商业部门的标准化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机构行为规范化水平,促进人员配置的法制化和专业化发展,培养机构工作场所的员工,优化他们的专业和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全球素质,从多个角度和层次,确保供应市场的良好和可持续发展。

(六) 充分发挥岗位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首先,相关操作必须完全基于招标合同的内容和施工的实际进度。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程序对本单位的单项工程进行核查、检查和监督管理[3]。在未经监理核实前,建设单位无权进行后续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无权私自支付工程款。对于已完工的工程,业主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和设计的监督管理进行全面验收,质量监督员也必须深入每个验收环节,这将有助于更好地确保工程的安全。其次,在签订报价合同后,无论哪家公司或个人都有权擅自更改设计体系,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在实际施工中需要变更设计方案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原因。设计变更必须经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在合同中通知、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正式实施,否则将被判定为违约,变更将不生效.

三、结束语

要提高建筑工程服务质量,从而得到更好的工程施工方案,减少工程项目成本,推动建筑业发展,就必须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流程,严厉打击利用破坏社会秩序手段从中谋求暴利的非法分子,以完善工程施工市场。招投标工作的国家监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工程在招投标市场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做出分析处理,以促进项目招投标过程更加的透明、正义和平等。

参考文献

[1] 王亮. 试论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山西建筑, 2016, 42(26):2.

[2] 周末. 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风险隐患及处理对策[J]. 科学与财富, 2020, 000(008):244.

[3] 张莉莉. 建筑招投标制度的实践与思考[J]. 卷宗, 2017, 000(012):1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