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视域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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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视域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

张野 [1],单妥 [2]

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沈阳市, 110168


摘要:“放管服”政策的实行,转变了政府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的角色,由之前直接管控转变为了间接监督,这样的转变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得以落实到学校。对于高校自身来讲,“放管服”政策不仅具备评审方案的设定权利,还具备评价人才和使用人才的主动权,有效推动了高校的持续创新与发展。基于此,本文以此为背景展开分析,首先阐述了“放管服”视域下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价值和现状,同时又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期待能为高校可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放管服”;高校教师;职称审评;改革


引言

“放管服”详细来讲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服务优化。“放”指的是政府部门对行政权的下放,“服”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门需要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创建良好的环境,以保障高质量服务。“放管服”视域下,国家也为了尽快实现“政校分离,管办分离”针对高校教育改革推出了相关文件。对于高校来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就是“放管服”工作的核心内容,高校一定要综合自身状况创建出更加规范的评审制度,以此来推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详情如下。

一、“放管服”视域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意义

(一)符合高校自主办学的要求

在政府部门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之前,教师的职称评审数量、条件、标准和程序都是需要由直属上级教育部门来负责的,这样的职称评审模式会影响到高校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无法结合自身实际状况选出更加适合的人才。而“放管服”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地方教育部门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每一个高校,这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真正的让学校具有了话语权,强化了高校的自主办学进程。

(二)利于激发高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要知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与教师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教师完成职称晋升不仅能够获得物质鼓励,还能够实现精神满足,教师的职业自信油然而生。在“放管服”之前,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还未下放到高校,当时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形式还相对单一,再加上教育部门与一线教师工作环境较远,最终的评审结果很有可能与实际教学状况和科研成果不相符,这也就导致职称评审一度在教师群体中无法获得应有的价值引导,对教师也没有丝毫吸引力。“放管服”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之后,高校可以结合实际状况进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效避免了评审结果与实际状况不符的情况,在这种改革下,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以激发,高校教师队伍得到稳定。

  1. 放管服”视域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措施

  1. 创建多元化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1. 将教师师德与实际贡献纳入评审标准

首先,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以“师德为先”的原则来进行。师德不仅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保障,还将贯穿于教师科研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可以说是教师评审工作的基础保障。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审的时候,高校需要先去考量教师的师德,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直接取消其职称评审资格。除此之外,高校还需要加强对教师教学贡献的重视。在当下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一种重视科研、轻视教学的状况。相较于科研成果来讲,虽然教师的教学贡献相对抽象,无法借助固有标准来进行衡量,但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还是要以教学工作为主,教师的教学贡献也是教师职称晋升评审工作中的重点。在确定相关条件的时候,高校还应该把教师的教学奖项作为考核标准,这样对于一些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来讲,即使科研成果不足也依旧可以获得晋升[1]

  1. 分类设置评审标准,促进教师业绩多元化发展

在划分高校类别的时候,可以将其分为应用型、普通型以及研究型三种。对于不同类别的高校来讲,在设置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时候也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和教师特点来调整评审标准。另外,对于高校教师来讲,也可以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科研型、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比如:在针对教学型教师展开职称评审工作的时候应该将其教学成果和贡献作为重要考核标准;而对于科研型教师来讲就应该将考核重心放在其研究课题和论文成果上。除此之外,高校在设定教师职称评审业绩条件的时候,还应该吸取多元化元素,比如: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状况以及社会服务都可以作为职称评审考核的业绩条件,只要教师在某一领域存在突出的贡献,都可以将其纳入职称评审标准。

  1. 优化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形式

  1. 结构化评审模式

结构化评审指的就是针对教师职称评审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审程序,可以通过定性与定量相融合的方式来完成教师职称评定,这不仅避免了单一评审可能存在的弊端,还能保障职称评审质量得到提升。

  1. 直接评聘、破格晋升

这里的直接评聘和破格晋升主要指的是教师在任教期间在教学、科研以及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的获得突出成就,无法根据职称评审流程来晋升,这种情况可以由高校将其直接聘为教授或者副教授。当然,这里的突出成就还需要结合高校具体状况来确定。比如:高校教师获得国家级的教学成就,或者是发表热点论文均可。

  1. 改进教师职称评审环境

  1. 创建职称评审公示制度

高校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审的时候应该先创建出一种透明公开的大环境,这也是保障职称评审规范合理的保证。高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状况,采取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全校教师共同确定评审办法,制定相对固定的评审办法,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在全校公布评审标准、申报条件、评审方式等事项,接受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履行审核、公示程序,申报之前需要进行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出来之后也需要进行公示[2]

  1. 强化职称评审监督工作

教育部门和高校都应该做好“放管服”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对于高校来讲,主要是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出符合要求的教师职称评审监督规定。监督规定中要对监督对象、监督流程、监督方式以及奖惩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不仅能够避免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能够让整个评审更加公正公平。

  1.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放管服”视域下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意义入手,详细分析了“放管服”视域下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的现状及措施,经过分析可知目前“放管服”视域下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孙红云,蔡秀清. 放管服视域下西藏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实践和思考[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6):246-248.

[2] 黄英婉. 放管服背景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研究——以沈阳大学为例[J].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6):753-758.


作者1:张野(1990.6.7),男,蒙古族,辽宁锦州人,硕士研究生,计算机技术专业,研究方向:师资管理,职称:助理研究员。


作者2:单妥(1992.1.20),女,满族,辽宁锦州人,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职称: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