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纠纷解决机理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伦理化司法的确定性和可接受性、诉调对接的传统、实质正义解决纠纷的传统、限制诉讼与终结诉讼机制。对这种独特的纠纷解决机理,应辩证认识,合理运用,力求实现纠纷解决民族性与国际性的结合。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