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细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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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细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白雪峰

国网山西技培中心大同分部,山西 大同 037000

摘要:从国有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监督不仅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企业管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如何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既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内在需求。

关键词:企业;监督;思考

1 现有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力量分散

缺少协同机制,监督力量无法形成合力。国有企业里的监督力量包括:党内机构的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各种监督力量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工作机制相对独立,没有形成定期、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各种监督力量所掌握的监督资源因受到工作保密机制的束缚,不能在所有监督力量之间形成资源共享,导致可能财务审计工作中早就发现的苗头问题纪检部门并不掌握,致使监督执纪问责的进度、速度、力度都受到了影响。本身应该协作合力打出的组合拳,却因为缺少协同合作机制变得束手束脚,变成了花拳秀腿。

监督体系各自为政,监督工作群龙无首。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党内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委的全面监督、纪委的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委、纪委工作部门的职责监督。二是行政监督体系,包括管理监督、审计监督、法务监督、舆论监督等。这些监督力量形成错综复杂的监督体系,在不同的制度体系下各自为政、各有对策,真正遇到问题时责权边界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导致监督工作松软无力。

1.2 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信息传导不畅

基层组织架构不完善,责任传导不畅。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党委应负主体责任,纪委应负监督责任。有的企业基层单位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没有建立基层党委和纪委,谁负主体责任、谁负监督责任尚不明确,落实“两个责任”任务分解和压力传导出现了困难,造成了上面热下面凉,沙滩流水不到头的现象。

基层缺少监督人员,监督力量薄弱。企业专职监督职责是纪检机构的主要职责,专职监督力量都集中在企业党委、纪委的工作部门,基层基本上没有专职的监督人员。由于基层纪检机构的不健全,即使纪检委员、监督员这样的兼职监督力量也少之又少,基层的日常监督缺少探头,常常处在盲区之中。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能及时传达到企业上级监督部门,不免出现群众中反应强烈,上级纪检机构还不知道的现象。监督信息的传导不畅导致了基层监督效能低下,使监督工作变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

1.3 监督人员责权不清,监督职能难以发挥

工作制度不健全,开展工作没有依据。企业没有配套的制度指导基层监督人员工作,使得基层监督人员在开展监督工作时缺少依据、没有权限。不具备阅读权、参会权、核查权、督办权、建议权等一系列权力的基层监督人员,不能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甚至不掌握单位或部门的最新动态情况,就像是缺少了尚方宝剑的钦差,很难发挥作用。

监督人员地位不高,监督工作受到误解。基层的监督工作开展非常困难,常常被认为是没事找事或者可有可无。在责权不清、得不到基层单位支持的时候,工作的开展更是到处碰壁。大多数监督人员都不属于单位或者部门的领导,在行政职权受到被监督人管控的情况下,监督人员处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之中,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阻力很大,监督的职能很难发挥作用。

2 努力构建和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

2.1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提出“党内监督体系”的概念,党内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增强党内监督的质效,才能摆脱监督体系混杂、群龙无首的窘境。

落实党委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在职权范围内负主要责任。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作用,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薪酬待遇、干部交流使用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纪委的专责监督。各级纪委要持续关注专责监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的要求,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完善纪委对本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职责,探索对基层监督责任的再监督,不断提高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强化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都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和行政机关,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这些工作部门尽管工作性质、内容、特点各不相同,但都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责任。党委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对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部署工作落实的监督;党委组织部要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监督;党委宣传部要关注宣传舆论领域的监督;党委统战部门要加强对统战系统、统战领域的监督。

2.2 灵活应用多种行政监督形式

行政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企业内部监督是指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部门,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专职监督,其中包括管理监督、法务监督、审计监督等,而企业外部监督是指企业外部权力机关、政党、社会公民对于企业人员的监督。下面主要涉及的是内部监督的几种主要形式。

压实基础管理的监督职责。在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下,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其分工和分管领域的不同,分别行使着各自方向的监督职责。要完善企业的管理体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按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把监督责任分解下去。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决策决议,要围绕“三重一大”决策要求,按照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并组织所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实施过程监督及结果审核工作。

加强企业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也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企业法律监督,要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务部门,在基层设置法律顾问,监督企业各个环节的合法性,防范企业在决策、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承受法律风险,推动企业依法决策、合法经营。

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企业的审计部门对财务资金系统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按照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日常审计,在各级领导离任或任期届满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2.3 完善制度体制,赋予监督人员权利

监督人员不受重视,行权难,一直是基层监督工作的难题,要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地位,赋予监督人员监督权限,才能确保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构架监督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例如巡视、巡察工作条例、派驻监督工作条例、特聘监督员工作条例、监督协调小组工作条例等一些列制度,要在制度中明确监督人员的职权范围,赋予监督人员权利,让制度成为监督人员的尚方宝剑,才能真正把监督的探头安插到企业的每个角落。

3 结束语
积极落实“三个为主”。纪检工作"三个为主"是指: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考核考绩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坚持做到“三个为主”,让监督人员不再处处受制于被监督人,监督工作才可以放开手脚,做到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高克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8(7):140.

[2]田徐艳.浅析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才智,2017(1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