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领域卷烟异常流通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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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领域卷烟异常流通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夏磊 郭亭 张宁 王成建 夏效明 徐阳 刘彤 冯晓聪 姜友谊

张经潍 宗申骞

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

摘要:严格规范是烟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卷烟规范经营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当前,铁路客运货运真烟异常流通问题不容小觑,呈现“内外勾结”“大户控小户”“零售户与烟贩串联”,涉案卷烟品牌繁多,涉案卷烟供货户分散,涉案交易金额大,包装运输隐蔽,“背包客”“拉箱客”“货运客”监管难等问题,为进一步遏制真烟通过铁路客运、货运异常流通,构建专卖与销售,专卖与铁路及其辖区公安、与客运、货运管理员的联防、联控、联打、联治的综合治理体系迫在眉睫。

关键词:铁路 卷烟异常流通 综合治理

1 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

1.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巩固烟草专卖制度、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为主线,以加强内部监管为关键,以落实铁路运输真品卷烟监管责任为保障,对内构建营销、专卖、内管等多部门参与,对外构建专卖、铁路公安、高铁辖区公安、铁路客运货运站等多机构协同的联防、联控、联打、联治的监管网格和综合治理体系,实现烟草客户经理(市场经理)、稽查员、内管员“三员”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同奖同罚以及烟草稽查员联合铁路公安、高铁辖区公安、铁路货运、客运班组人员“四联协作”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成功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二次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1.2责任到人原则,以网格为责任区,将网格内零售客户全部对应到烟草客户经理(市场经理)、稽查员、内管员,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联动配合原则,加强“三员联动”和“四联协作”, 强化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异常,共同研究解决,由“单打独斗”到“1+1>2”,强化协调配合,凝聚监管合力。目标同向原则,“三员”共同参与网格化管理,共同收集、分析、研判市场卷烟异常信息并反馈稽查员,稽查员协同铁路公安、铁路货运客运人员开展“四联协作”铁路领域真烟异常流通专项行动,形成规范治理合力。

2 建立监管网格职责

2.1 烟草“三员”职责。真烟通过铁路异常流通,一般涉及整个城市辖区内的多个户集中到铁路外流出去,呈现“多线一点”的特点,这就需要从源头和内部进行治理,明确烟草 “三员”职责,以基层服务站为一级监管网格,以稽查员管理片区为二级监管网格,将网格内所有零售户规范经营监管责任对应到客户经理(市场经理)、稽查员、内管员等“三员”,建立“三员”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同奖同罚机制,实现规范责任压实到人、监管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构建起营销、专卖、内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联治的综合治理体系。

烟草客户经理(市场经理)规范监管职责:分析网格内零售客户卷烟订购情况,收集、提报卷烟订购异常信息;收集、提报网格内零售客户卷烟销售波动、库存异常等信息;收集、提报网格内烟草内部人员违规及外部不法烟贩收购通过铁路运输的外流信息;将涉及铁路领域卷烟异常信息及时提报稽查员。

烟草稽查员规范监管职责:收集、处理网格内涉烟违法违规线索及无证经营等信息;关注网格内零售客户卷烟订购情况,核实卷烟流向,发现异常及时跟进调查;对客户经理(市场经理)、送货员提报异常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及违规查处;对内管员推送的涉及铁路真品卷烟异常流通信息进行实地核实及违规查处;与铁路公安、铁路货运、客运人员反馈相关信息;联合开展铁路真品卷烟异常流通专项整治行动。

内管员规范监管职责:开展卷烟经营全过程监管;开展对客户经理车辆、配送车辆及服务站场所日常监督;组织开展真烟外流案件、内部违规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将涉及铁路领域案件及时反馈至稽查员。

2.2四联协作职责。铁路公安职责:积极研究新形势下铁路真品卷烟异常流通新动态、新情况、新特点,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主动查处铁路区域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与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铁路领域真品卷烟异常流通及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借助相关设备和信息渠道,主动搜集非法携带或托运卷烟信息,并及时通报烟草专卖局共同查处;依法查获的非法携带或托运卷烟案件,及时移交烟草专卖局调查处理;与烟草专卖局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打击铁路领域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执法合力。铁路辖区公安职责:对烟草专卖局已掌握的涉烟案件信息,辖区派出所做好联合调查取证工作;与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辖区检查执法工作;与烟草专卖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烟草稽查员职责:加强案件线索情报收集,主动协同铁路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依法查处铁路领域真品卷烟异常流通违法行为,积极配合铁路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内管员职责:依托智慧内管系统建模分析铁路涉真卷烟异常流通信息并及时报送稽查员;做好铁路涉真卷烟异常流通案件调查处理,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并组织开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办案、联学联建等活动。

3专项行动护航

3.1 内部开展“清流 断源”专项行动,切断铁路涉烟违法违规行为的货源、非法获利源,确保铁路领域卷烟市场秩序稳定。一是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外流户。针对疑似外流户、历史外流户,稽查员对前期掌握的收购卷烟的零售户要重点监管,制定盯防计划和时间表,同时加强对客户经理车辆的监管,防止内外勾结。歇业户、停业户。稽查员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加强与营销部门的协同,掌握剩余卷烟的流向,制定合理的监管措施。新办证户。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核查和监管,加大对外籍新办证户的检查频次,斩断小户供大户的链条。工地户、24小时营业户。要建立这两个经营性质的台账,工地户要重新梳理排查,查看是否存在工地不存在了而许可证继续订购卷烟的情况,加强与送货员的协同,确定卷烟的实际接货地点,切断建筑工人违法捎带真品卷烟行为。24小时营业户要加强商圈信息排查,加大线索搜集力度,切实掌握通过铁路非法运输卷烟来源。二是重点监管,集中清理。对建档立册的重点户,按照检查频次实施监管检查。停供户、外流户、歇业户、停业户、高铁货运站附近户每周检查1次;新办证户、工地户、24小时营业户每半月检查1次;疑似外流户每月检查全覆盖。要合理安排错时检查,必要时候中队之间开展交叉检查、联合检查,要留存《市场检查记录表》等文字或者视频资料。重点盯防。各稽查中队对前期掌握的收购卷烟的零售户要重点监管,对已掌握的烟贩,要多措并举,切实找到卷烟仓库、运输车辆、行动轨迹,制定盯防计划和时间表,力争办大案、要案。专销协同。依托智慧内管模块,充分发挥专卖、营销部门合力,加强对违法信息、市场信息、销售波动、整齐订单等信息的搜集和沟通,内管员要随时和营销科沟通协调,筛选订单异常户,将其列为重点户,由各中队实施重点监管。通过专销合力,维护当前规范高效的卷烟经营秩序。

3.2联合开展“清流 断链”专项行动,切断铁路涉烟违法违规行为的人源、运输源。充分发挥刑警、治安、网安、站警、乘警等各警种的主力军作用,共同开展好铁路区域的联合执法、案件查办和站车查缉等工作。一是围绕重点铁路干线,加强同线路火车站所在市局、县局及铁路公安部门的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二是围绕重大节日,结合节日期间铁路卷烟市场特点,及时有效开展集中打击,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与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打击向江苏、上海、浙江、河南、湖北等方向真品卷烟外流行为,打掉一批涉烟犯罪团伙,全面维护良好烟草市场秩序。三是营造良好环境。联合铁路公安检查站开展铁路涉烟违法宣讲普法活动,积极向车站乘客和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别常识、非法运输卷烟危害等知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零售户和群众提供违法线索,严厉打击利用客运、货运平台及中铁快运运输寄递假冒卷烟、走私卷烟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共同抵制铁路卷烟异常流通的良好氛围。

4 强化考核激励。烟草“三员”严格落实职责,全面加强专卖管理、卷烟销售等方面的监督考核,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按照考核办法,对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现象,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问责、绝不姑息。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铁路公安、烟草要将协作机制贯彻落实纳入各自的绩效考核,在抓好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考核模式,丰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细化奖励等级和标准,重点对铁路涉烟案件进行专项奖励,进一步调动铁路公安、烟草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参考文献

[1]张冬云主编,《物流法律法规概论与案例》,2011 年 1 月 1 日出版,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英)哈里森,(荷)范赫克著,李严锋,李婷等译,《物流管理》,2013 年 4月 1 日出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3] 中国铁路客运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