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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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史烨鹏 薛泳波 赵鑫

常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 213000 江苏佳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213000 常州佳科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 213000

摘要:为确保建筑工程在施工期间不会给自然环境造成太大影响,因此必须要在施工活动正式开始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对策,以此为工程施工与运营环节的环保效果提供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工程项目全过程环保管理提供指导基础,同时环保管理工作的确切落实更是环境评价问题得以解决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管理

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概念最早出现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次加拿大环境质量的会议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在区域规划等建设性项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众多影响进行的系统性评估。总体来讲,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具有三种特点,即综合性、客观性和预测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比如化学、生态、物理、科学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相应的问题。

1基本要求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6)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主体竣工后,按照“三同时”要求,主体工程、环保配套设施须同时投入使用。(1)建设单位自检自查。建设单位应首先自行查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试与设施排污指标监测情况。(2)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对于不具备编制能力的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验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与编制。(3)验收工作组展开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成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根据审核资料的内容、组织竣工环保评审会议等各种形式,开展验收工作。(4)提出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工作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对监测数据进行核实,对验收监测按照《办法》逐一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提出验收意见。(5)公开验收信息。建设单位需要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6)填报竣工环保要求信息平台。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后,在平台上填报建设单位基本信息、污染物达标情况等信息。

3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工作中的问题

3.1环境评价人员素质不高

有关调查结果表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能够体现从业人员的资质,但却无法保障其专业能力与工作水平。国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尽管当前都有严格的环评工程师签字审批,但由于环评人员大部分都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合理开展环评工作有待加强。一般而言,需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相关的评价方式与技术,而且要对国家实施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范标准做到全面掌握。就实际状况来看,国内环评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因而也就会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3.2制度存在缺失

现如今,我国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仍然存在的一定的不足,导致其无法实现良好的衔接工作。其中,环评制度主要关注事前预防,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而排污许可则是侧重于事中及事后的监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统一的制度,实现两者的无缝衔接。另外,多数情况下,排污许可证中并没有将环评文件中的污染源种类、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加以体现,相应的环评内容也没有被纳入排污体系中,不利于环评工作有效性的提高。此外,这种现象的发生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也会造成影响,进而对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的发挥造成限制,不利于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3未形成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

根据国务院实行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关规定,应当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评工作的引导与约束,建设工程需要满足规划环评之中的“三线一单”的要求,即需明确建设工程和生态红线、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负面清单之间是否匹配。而若是只对区域环境容量展开分析探究,轻视了区域范围内已经存在的污染问题具体程度与环境承受作用,那么就可能发生污染物过量排放,从而使得环境面临超出可承受负荷的情况,使区域环境调节功能面临巨大的冲击,大幅降低了环境的承受能力与调节效果。

4环境影响评价与全过程环保管理工作落实措施

4.1提高验收监测准确性

监测环境保护验收的完成情况前,根据实际情况记录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确保建设项目主要项目的完成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稳定运行。同时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和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引导企业做好建立检查孔和建设监控平台的准备工作。确保抽样过程正确,监测数据客观公正。一旦项目负责人对环境保护的特定背景有疑问,就有必要增加现场调查的数量,全面审查环境保护项目和施工企业的详细情况。

4.2提高环评工作信息公开,维护民众环境权益

对于我国目前的环评工作而言,有效实施环评工作不仅可以使我国国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有效的提高,还能够有效维护广大民众的环境权益。因此,在新时代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管理机构在对环评工作进行设计规划时,都需要将与环评相关数据公开力度及时加强,对于广大民众提出的有效建议合理采纳。另外,还应当尽可能地将环评工作的工作流程公开化、透明化,为了提高各个环节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建立专门的数据共享平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环评工作的科学性。

4.3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

对当前的政策法规来说,虽然我国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使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对更加注重两项制度的分享管理,缺乏对其衔接的重视,给两项制度的衔接工作造成了限制。因此,政府部门需要根据两者衔接现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利用法规中的约束性内容,为制度衔接工作的执行奠定基础。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可在排污许可制度中规定,环评报告书及相关单位的审批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这使得政府部门可以根据环评报告书及审批文件等资料,向相关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书。另外,政府部门也可以对排污许可制度的执行现状,对项目进行回顾评价。由此,从政策角度来看,政府部门需加强环评报告与排污许可证颁发标准的联系,为后续制度衔接工作的进行提供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保验收现场勘察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尤为重要的环节,影响到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因此要重视现场勘察工作,做到勘察工作无漏项,指导工作全覆盖,为企业的发展和健全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杨智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应注意的问题[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0,1(24):84-87.

[2]侯淑娜.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勘察内容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工程

[3]马丽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现场勘察内容的问题及对策[J].节能与环保,202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