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作为一种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它有两个并驾齐驱的目的:一是惩罚犯罪,第二个就是保护人权。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后,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保护力度。但是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所以亟待确立,贯彻真正、完善的无罪推定原则,实现对人权的保护。
世纪桥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