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发展影响下的廉政治理成效得失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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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发展影响下的廉政治理成效得失

唐明杰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南京市 211816

一、大数据视角下廉政治理政策的实际成效

大数据作为一种能够快速提升我国反腐成效的新兴技术手段与目前我国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高度契合,为廉政治理开辟了新空间、注入了新活力。总体看来大数据为廉政治理领域带来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腐运行模式由互动式像联动式转化。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加入,促使廉政治理从单一的反腐败机关与腐败官员之间的双向式模式跃升到国家机关、社会公众、反腐败机构三者之间的多向互动,成为以监察机关为主的反腐败职能机构为主导的联动式反腐模式;[1]第二、反腐监督主体从单一化到多元化的转变。大数据为民众监督提供了新的更加便利的途径,让民众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获取到部分官员的腐败信息,从而调动民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民众还可以通过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监督相关官员,从而进一步为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反腐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第三,反腐内容从粗放化走向精准化。大数据自身具有海量数据的优势,可以帮助反腐职能部门迅速从各级干部琐碎、公开的行为数据中发现疑似问题的痕迹,再通过系统的行为轨迹分析找到腐败的数据信息,从而进准打击腐败行为。

二、大数据视角下廉政治理政策的现实困境

然而大数据作为廉政治理领域的新生事物,其理论和实践都还处于初始阶段,不能一味地夸大甚至神话其现实作用,在看到大数据为廉政治理带来贡献的同时更要看到大数据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第一、数据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是对公民个人隐私的威胁。大数据在整合网络海量数据以及对私人信息深入挖掘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触碰到个体的部分隐私信息,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而导致个体信息泄露。另一个是数据安全相关标准、法律法规尚未完善。政府在大数据所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标准和规范尚未建立,技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够,如不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的隐私保护和安全防控工作,将给整个国家的数据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第二、数据真伪隐患。主要表现在数据资源普遍质量不高,大数据虽然可以掌握海量的数据,但是数据规模大并不意味着价值高,目前在廉政治理的实践中真实准确的数据源头十分紧缺。[3]

  1. 反腐数据共享不够及时,部分情况下甚至存在“信息孤岛”。政府大数据反腐需要政府各部门积极调动本部门各项数据,支持技术部门的反腐梳理。中央及地方政府掌握着巨大的数据,拥有着最丰富的数据。但是各个部口之间的数据仍然处于比较封闭状,相互之间较少共享、交流。“信息孤岛”是我国政府在由传统政务向电子化政务转化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比较重要、明显的问题,各政府部门自行存储的数据信息缺乏统一的标准以及规范,难以实现各部门间数据的高效流通,大大阻碍了政府反腐的进程。

2、反腐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有待提升,反腐领域大数据专业人才匮乏。首先,想要真正通过技术反腐提升反腐的质量就必须提升技术问题,要真正发挥出大数据技术相较于其他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要想真正实现大数据反腐就需要掌握大数据应用技术,为大数据反腐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大数据技术主要有数据收集、数据筛选、可视化等技术过程组成,只有数据达到一定的程度,不断找出数据之间的连接性,摸清事物之间存在的规律,才能真正体现大数据反腐最大的价值。同时,大数据反腐对大数据人才的要求也非常高,只有真正掌握大数据技术的高端人才才能熟练运用大数据技术帮助反腐败职能机构查询腐败线索、侦破腐败案件。但是目前我国反腐败人才还处于稀缺状态,包括跨境电商、信息行业的行业大数据人才都比较缺乏,尤其是政府部门对专业性要求更高的情况下,因此大数据人才这种资源显得更为稀缺。在大数据时代,虽说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但是受理网络反腐案件的政府公务人员却由于自身素质和技能等的缺乏,不能适应大数据网络反腐的要求,而大数据网络反腐的战略意义不仅在于拥有海量的数据信息,更在于对这些富有含义的丰富的数据进行专业化的处理和分析,进而达到反腐的目的。大数据网络反腐技术人才的缺失,无疑成为大数据反腐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3、大数据对个人隐私与国家信息安全的威胁。移动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潜在威胁,尤其是大数据时代,人们各种详细的信息被互联网“不知不觉”的攫取。这些信息有可能被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甚至是某个个人给收存记录下来,他们有可能是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如政府治理、社会有序、盈利甚至是出于某种不正当的意图,而这些都是我们无法控制,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收集公众数据的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是否取得用户的同意?使用这些数据是否得到用户的授权?这些信息是否会遭到滥用?用户是否会因为信息泄露而遭到骚扰,甚至是威胁?诸如此类种种问题,使得公众的隐私以近乎透明化的方式展现在可获取信息人的面前,使得个人隐私安全受到巨大威胁。从更高层次的角度来说,大数据的引入甚至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尤其是我国“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等大型基础数据库,如果一旦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导致数据泄露,国家的许多重要秘密将会被窃取,这将会给国家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另外,在国际追逃追赃方面,我国在于其他国家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对接的时候,也可能会导致我国信息的泄露,对我国信息安全产生威胁。

除了以上大数据应用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以外,这种信息技术仍存在许多限制条件如技术限制、专业人员缺乏、制度机尚未健全等,鉴于此大数据虽然被看作是一种潜力无穷的反腐败方式,但还不能成为我国反腐败力量的主力,只能作为我国传统反腐败手段的补充形式存在。因此面对大数据带来的双面影响,如何正确规避其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其优势,更好的利用大数据引领廉政治理领域的变革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作者简介:姓名:唐明杰生于1998.10.02 性别:女 民族:汉 籍贯: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


1] 杜晓燕.应用大数据提升腐败治理的能力与成效[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1717578541598230&wfr=spider&for=pc.20-07-09

2[] 陶富林,王敏.大数据时代廉政治理的现实挑战与路径优化[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7):63-66.

3[] 陶富林,王敏.大数据时代廉政治理的现实挑战与路径优化[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7):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