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2000年开始开展廉租住房工作,曾先后两次放宽了人均居住面积认定标准,扩大了廉租住房的受益范围,从住房保障性供应、政策性供应和市场化供应三个层面入手,健全了住房供应渠道。2006年底,进一步扩大了廉租住房受益面试点,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廉租对象收入核对新机制基本形成;住房面积核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一门式”受理服务模式基本建立。
住房保障
200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