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助力社会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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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助力社会治理

孟万昕

中共曲阜市委党校,山东 曲阜 273100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科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两创”激发新生命力并运用于社会治理,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新时代应该并且必然担负的新的使命。

关键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社会治理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提出和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综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去粗取精,批判继承”的文化方针,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创造性地提出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两创”理念。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正式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作用,2013年12月30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是“两创”思想首次有了准确、完整的表述。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2014年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久之后,在纪念孔子诞辰 2565 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2017年1月25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将“两创”作为传承发展工程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两创”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在这一更为权威和宏大的历史文献中,“两创”原则被确立为新时代中国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

从“两创”方针的酝酿和提出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因时而兴、乘势而变、随时代而行”,发出时代发展的最强音,它要当代文化相包容、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与世界文明相交流,不仅仅成为历史长河中璀璨的珍宝,也要为时代服务,为现实社会的实践服务。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内涵

2017年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之一被专门列出,其内涵被表述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这一表述基本涵括了“两创”思想的核心内涵。具体来说,所谓的的创造性转化,指的是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所谓的创新性发展,指的是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

  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力量之源

中国传统文化就像是一部蕴含着大量治国安邦经验的经典著述,有着丰富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彰显着诸多价值要求和精神

诉求,为现代社会治理奠定根基、提供智慧、赋予力量。

(一)“以民为本”与“以人民为中心”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民本思想,从《尚书》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更加强调人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肯定了人民在国家中的根本地位,强调了国家必须依赖于人民才能存在,执政者应当为民服务。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样都坚持人的重要性,主张治国理政要以人的发展为目标,人的价值的实现是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维度。同时,重视对社会个体的培育,对个人修养及其价值观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传统文化中关于治理主体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有利于培养起现代社会治理所需要的治理主体,能够推动治理实践的深入发展。

(二)德法并用与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春秋时期伟大思想家孔子创立了统一的以仁为纲的完整的伦理学说,提出了仁政德治的政治主张,深刻地影响了两千多年的中国君主专制社会。儒家提出的治理战略思想是“为政以德”,治理方针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即以道德教化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思想,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统一百姓的行为,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是统治国家、治理社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主刑辅”的治理方略对当下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们需要以法律守住底线,以道德形成高线,双管齐下,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

(三)贵和尚中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贵和尚中”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贵和”,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尚中”,即不偏不倚,不走极端。“贵和尚中”思想,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宇宙万物之间的和谐。《管子》中说到: “畜之以道,养之以德。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孔子主张“礼为用,和为贵”,道家的“宽容海涵”,墨家的“兼爱”“非公”等都强调了人民的和谐、社会的和谐。而社会治理正是一个不同主体互动、协调合作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秉持“贵和尚中”的精神,塑造和谐的良好的秩序环境。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与传统文化中的“贵和尚中”精神不谋而合,所以我们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在传统文化的指引下,不断推动社会治理。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助力社会治理的路径探索

(一)做好顶层设计,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内涵

通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在我国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之中,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与社会治理相关的相应思想和方法能够最直观地指导社会治理的实践。在此基础上,这种社会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一经人民所接受,就会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独特文化力量。这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我国社会治理内涵的一种丰富,而且这种丰富是完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是在我国社会治理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一种推陈出新的文化力量。特别是十九大后,我国社会治理的诸多措施也在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在不断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并运用于社会治理的实践,进而丰富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内涵,实现了理论的发展。

(二)融入日常生活,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

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发挥出一种类似催化剂的作用,以其特有的文化穿透力不仅让社会治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其在基层的辐射和实施力度,也在更大限度上延长了治理措施的影响周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助力下让更多百姓真正参与进来,更好的实现自身的的诉求,从而形成下一时期社会治理进步的坚实群众基础,营造出促进今后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内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