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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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措施

钟泽憶

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广西贺州 542899

摘要:有效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将对水利行业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发展起到重要而关键的作用,有利于水利行业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有利于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因此,水利部门和水利执法人员应继续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继续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本文将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我国水利经济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

1前言

水政执法也被称之为水利执法,该部门和单位主要的职责是对我国现有的河流、湖泊等水资源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的水事活动,水政执法的执法范围和对象较广,包括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都在水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范围之内,面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所造成的水资源污染和水资源破坏,水政执法单位有权利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所以综合来说,水政执法在我国具备重要的作用,是保障我国水利资源健康、安全的重要单位部门和执法工作。

2水政执法队伍主要存在的问题

2.1 制度不够完善

水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处罚职能配置分散, 水保、水资源、河道管理, 工程管理等的执法工作缺乏协调统一, 各行其是, 各自为政, 推诿扯皮, 影响了工作效率, 给执法工作和部门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造成人员、资金的浪费。当经济利益与执法行为冲突时,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导致滥用职权, 滥罚滥没现象;怕承担责任而放弃执法, 出现能管不管、管而不实的现象, 使行政管理职能受到影响。

2.2 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取决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能力素质三个方面。政治素质低的执法人员往往贪图个人利益, 作出不正当的行政行为, 如滥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不能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上。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不硬造成了执法程序不合法, 导致水事案件败诉。能力因素主要指执法人员的权变能力, 对突发性水事处理、证据保全等都取决于个人的能力素质, 执法人员能力不同, 对同一具体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结果就不同。部分水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特别是部门机构领导素质低, 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执法能力不高, 重行为法、轻程序法,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

2.3 执法力度不足

作为执法基础的硬件不硬, 不能开展正常的执法巡查, 机动性差, 信息不够灵, 处理突发水利违法事件的能力不足。申请法院执行, 成本高、效率低, 难以落实。以上问题的存在, 导致执法管理明显的不足。一些水事违法案件得不到有力打击。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征收水利规费严重不到位。

3.提高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措施

3.1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有如下,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水政执法工作中, 水政执法人员缺少职业道德, 无法做到执法上的严肃性、政治上的坚定性, 而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养的水政监管员, 群众们会信赖你, 更会支持你工作, 有利于水利执法工作的开展。因此, 在水政执法的工作中, 应多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 通过活动能够树立执法人员的新形象, 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 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 全身心的投入到水政执法工作中, 提高水政执法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水政监察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对水政执法人员开展水法律法规、水保、水政水资源等专业知识的学习, 使水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更丰富, 并更好应用到工作实践中, 提高水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 为执法工作打好基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应聘请一些该专业的人才, 带动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提高水政执法队伍的技术水平, 使水政监察队伍充分履行水政监察职能, 高效完成水政执法工作;三是健全水政执法制度。规范水政监察人员和水政执法工作的责、权、利, 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个人, 细化法定的权力, 明确执法的责任和执法标准以及权限, 实行考核机制, 奖罚分明。

3.2提高水政执法能力

水政执法能力是衡量水政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因素, 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要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一是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能力。水法律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维护水事秩序、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重要职责, 将这项工作落实到执法人员身上, 使水政执法人员认识到做好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执法过程中, 发现水事违法要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保证水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是对法律法规适用的能力。在水政执法工作中, 执法人员要根据执法实际情况, 选择适用的水法律法规,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正确的适用水法律法规, 保证水法律法规的统一性, 做到不偏不倚, 根据水事案件的实际情况, 选择相应的水法律法规, 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我国法律的社会价值;三是拒腐防变能力。水政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和管理权, 这成为一些心怀不轨人员的侵袭重点对象, 面对来自多方面的诱惑, 执法人员要具备极强的抵御能力;四是改革创新, 促进法治能力。水政执法人员改革创新, 并不是指水法律法规的创新, 而是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3.3强化执法人员意识

要建设一支战斗力强、素质过硬、行为规范的水政执法队伍, 就要大力强化水政执法队伍的三种意识。一是增强水政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水政执法队伍要做到依法行政、维权,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要结合实际情况, 采取有效的措施, 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文明执法, 按照规定程度办案, 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的服务;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的效率意识。水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深刻的认识到, 水政执法工作效率是提高水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而并非体现在处罚了多少案件、收多少费、罚多少款, 重点要体现出通过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保障水法律法规的实施, 维护水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性和严肃性, 确保水事秩序。水政执法工作效益体现在水法律法规是否在各地区彻底落实, 对于那些违规的人和事有没有给予正确的处罚和纠正, 为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提供保障;三是强化协作意识。水政执法工作中的合作性较强, 合作的对象有水利机关内部各部门、违法当事人等部门。在合作中要积极主动, 这样违法当事人才能理解案件的处理, 各部门才能积极配合将相关事宜处理好, 为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

3.4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各级水利部门为水利执法人员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定期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使水利执法人员真正掌握法律,了解法律,依法行政,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执法,对违法、廉洁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培养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不仅要懂得行政法规,而且要能够承受压力,不怕恶灵,严格执法,不自私执法。

4结语

总之,水行政主管部门被水法赋予维护正常水务秩序的重要职责。分析了水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水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提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应具备的三种意识,即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合作意识,以保证我国水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马黎黎.浅议如何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J].法制与社会,2021(23):135-137.

[2]张爱芹.新形势下基层水政执法现状与对策[J].公关世界,2020(14):1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