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功能镇区”建设管理研究——以孝昌县邹岗镇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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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功能镇区”建设管理研究——以孝昌县邹岗镇为例

宁莎丽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   武汉   430000

摘要:2021年孝感市委、市政府部署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以来,孝昌县邹岗镇以建强功能镇区为突破口,环境卫生坚持市场化运作、功能设施坚持整体性布局、治理能力坚持螺旋式提升,加速打造了宜居宜业、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城镇。虽然邹岗镇功能镇区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管理体制不全、管理力量不强、管理职责不清、管理保障不足、居民参与不高、奖惩机制不全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组建管理机构、建立管理队伍、细化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保障、动员全民参与、实行考核奖惩等建议。

关键词:邹岗镇;功能镇区;管理;

为打造特色城镇、助力多元支撑,邹岗镇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擦亮小城镇”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功能镇区”发展短板,进一步提升了集镇“颜值”。2021年1月,邹岗镇获评湖北省第七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小城镇类表彰;2021年3月,《孝感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简报》第一期编发了邹岗镇“擦亮小城镇”工作的主要做法;2021年11月,邹岗镇代表孝昌县参加孝感市“三项行动”拉练,“功能镇区”单项得分获得全市第一名。

一、主要做法

(一)环境卫生坚持市场化运作。为提升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邹岗镇引入孝昌县品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一是配强人员,镇区按每10000㎡面积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共配备了21名保洁员(包括小区内保洁员)。二是配齐设备,邹岗镇共配备了垃圾勾背车6台、垃圾分类收集车1台、垃圾压缩车2台、垃圾转运车2台、清扫车一台及垃圾桶182个、垃圾分类亭24个,做到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全天候干净整洁。三是强化考核,采取日常抽查、“三级考核”每月汇总相结合的检查制度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政府,当月通报至各村,每月考核成绩与公司沟通核实后作为拨付当月环卫保洁费用的参考依据。

(二)功能设施坚持整体性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邹岗镇立足实际,以集镇区为主要范围,以打造特色小镇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有序的推进开展工作。一是高标准制定规划。依据《邹岗镇2020-2035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总体要求,科学编制形成了《孝昌县邹岗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规划方案》,将19个“七补齐”项目纳入“湖北省擦亮小城镇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明确了项目推进时序和保障措施。二是全方位夯实基础。对车站街、文卫街、中心南街、振兴街进行路面改造,铺设人行道彩砖、绿化集镇街面、安装路灯、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设休闲广场、绿化草坪、建设公共停车场、划定停车位、建设供水直通管网。三是强功能补齐短板。在易地扶贫搬迁点北入口建设镇区标识“地标小游园”、在镇区东侧入口处建设了太子驿站,新建了邹岗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集贸市场、集镇公厕,对客运站进行改造升级,刷黑广场周边道路。

(三)治理能力坚持螺旋式提升。为进一步推进集镇管理精细化、制度化,邹岗镇结合基层治理,按照“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形成了集镇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镇区所有街都设有街道长、小区都设有楼栋长,确保管理全覆盖、精细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营造了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成立了集镇综合管理队。邹岗镇成立了集镇建设指挥部,下设集镇综合管理队,管理队的工作人员吃住在镇,工资经费由政府保障,集镇综合管理队人员坚持每天上街巡逻整治。三是发展特色产业。服务湖北绿托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打造成镇区后花园,支持信义光能增产扩能推进镇域产业集聚,扶持壮大富源荷花基地打造廉政文化长廊,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全。一是乡镇没有综合执法机构,也没有被赋予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相关权力。二是没有一套完整的城镇管理法规,县直延伸的相关派驻机构配合不够密切,未能形成“一盘棋”思想,也没有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着城市管理效能的发挥。

(二)管理力量不强。一是没有专业的综合执法队伍,主要负责镇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和规控拆违的6名集镇综合管理队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二是集镇综合管理队工作人员既没有相关执法权也没有相关执法证,在集镇管理过程中只能用劝阻的方式进行管理,有些决策部署难以落地。

(三)管理职责不清。一是镇区管理直接相关的城管、规划建设、工商、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存在职能交叉重叠,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没有建立联动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管理事务成为多部门交叉协作的任务,资源没有整合,难以形成合力。

(四)管理保障不足。一是管理设备不全,没有执法专用车辆和执法装备,无法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求;二是管理经费不足,城镇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忽视经费投入,建设高标准、高水平、档次高的文明城市很难,严重超负荷工作。

(五)居民参与不高。对居民在城镇管理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还不够,居民的参与性与互动性不高,意识观念、自我修养、言行举止、人际关系等诸多方面同文明城市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同程度存在乱丢、乱吐、乱停、乱放、乱倒的现象,爱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意识比较淡薄。

(六)奖惩机制不全。城镇管理没有实行奖惩机制,无法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没有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二是没有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没有形成。

三、建议意见

(一)组建管理机构。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将乡镇现有机构和县直部门的延伸派出(派驻)机构执法职能、人员、编制等力量和资源整合,组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县级统筹调控、乡镇组织实施、部门委派事权、人员集中办公、乡镇与部门联合执法的乡镇综合执法体制,切实增强乡镇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建立管理队伍。根据乡镇功能区分和实际需要,县直部门将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各乡镇差异化派驻人员,由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实现人员集中办公、装备统一标准、事项集中处理,相对集中行使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三)细化管理办法。一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进一步明确乡镇管理的职责范围和权力,做到权责一致。二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取得全领域执法资质,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抓好城管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和谐城管”理念。四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乡镇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县直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执法流程规范,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质量。

(四)强化管理保障。一是保障执法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统一乡镇综合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车辆的标志标识,按标准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和执法装备,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求。二是加快数字化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数控中心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推动各类信息与综合执法业务有效衔接。三是将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各级投入的范围和标准,共同承担镇区管理投入。四是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按照一定标准对建成区单位、住户及周边纳入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的住户,开征乡镇生活污水管理费,作为处理生活污水的专项基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支出。

(五)动员全民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动员居民广泛参与,促进广大居民共同形成良好的公共道德行为,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带头意识、标杆意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理事会”机制,落实村民自治机制;二是完善人居环境治理公示制度,保障居民权益,“三个一”模式筹措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情节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完善村规民约,净化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维护公共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引导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止乱扔、乱吐、乱贴、乱堆、乱占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内在自觉要求。

(六)实行考核奖惩。采取明察暗访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城镇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考核。一是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各乡镇城镇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暗访,形成通报,按一定比例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每月随机抽取相关部门主要业务负责同志组成考评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城镇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各地各部门核实后存档,按一定比例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城镇管理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年终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大考核奖罚力度,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建设过硬的城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