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旅游点状供地的实践困境及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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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旅游点状供地的实践困境及策略

杜强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430023

摘要:历经长时间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提升,但精神需求却尚未得到满足。大力发展旅游业既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还能够极大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乡村旅游则是传统旅游的全新拓展,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乡村旅游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实现乡村旅游业的顺利发展,土地供应在其中起到重要基础作用。利用复合性、价值乡村性、种类多样性等均是乡村旅游用地的突出特点。在新时期背景下,点状供地属于一种新型土地供应模式,明确当今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市场改革方向,开展各项建设活动时,尽可能减少对当地农业功能、生态功能的影响,符合乡村旅游用地的特征。

关键词:乡村振兴  点状供地  应用措施

一、乡村旅游点状供地的简要阐述

(一)点状供地的简要阐述

点状供地属于一种新型的供地模式,受固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的点状供地因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概念、适用范围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性。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与看待问题,所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若对点状供地的认知角度与分析方法存在明显差异,最终所获取的结果也有着明显不同。若被称之为“点状供地”,则说应是从土地的供应角度看待问题;若被称之为“点状用地”,这说明是从使用角度看待问题。但归其根本,尽管名称存在一定差异性,但是本质却相同。除了包含一些共性内容,不同地区在探索的过程中,还会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增加一些个性化规定。若建设服务将乡村振兴展业作为主要目的,不仅要开发一些城镇地区,还应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不同项目的用地要求,将生态保留用地纳入到项目范围内。

(二)点状供地的利用特征

乡村旅游产业的兴旺发展则能够促进乡村产业的快速发展,历经长时间发展之后,乡村经济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内容。在点状供地下深入分析乡村旅游项目的用地特征,然后再根据不同的性质对其进行详细划分,其中的建设占用土地,能够为所开展的乡村旅游活动提供配套服务场所。因公益性事业与公共设施建设,与乡村旅游所具备的营利性特征存在明显冲突,无法纳入到乡村旅游项目当中。对乡村旅游点状供地的建设用地来源进行详细分析,其中不仅包含大量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转用、宅基地退出等也包含其中,对其进行科学整合之后转性成为新增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旅游点状供地的实践策略

(一)赋予明确法律地位

纵观现阶段实际发展情况,点状供地模式已经得到许多地方政府的深入探究,并具有浓厚的地方特征,但是因具体的改革方式相对灵活,导致点状供地模式存在泛化情况。因此,用发展的眼光进行全面研究,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将其作为基础的点状供地模式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但是最终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在开展每项细节工作内容时,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设计完善的规章制度,即便在具体的工作当中忽略制度设计成本,但是因不同地区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点状供地的实践模式的统一性也无法得到保证,甚至还会引发效率较低等诸多问题的出现。在今后的发展历程中,赋予点状供地模式明确的法律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点状供地所涉及到的内容较多,不仅要创新土地供应模式,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土地基本制度进行改变,充分发挥行政法规的效力,明确点状供地是否属于最佳的选择。

(二)优化用地取得方式

为给开发商提供长期且稳定的保护,则应事先登记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开展乡村旅游项目的过程中,对于生态保留用地的利用主要包含以下两种。第一,可大力开发具有潜在能力的土地,农民自主开展农业经营活动,进而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第二,在土地原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开发商不应给予过多干预,而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因此,若要加强开发商与农业之间的联系,彼此处于良好的合作关系则可通过入股的方法,为确保农民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通过选择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开发商共享所获取的收益。参与各项工作的主动性也可得到提高,农户获得感较低而出现的毁约现象可大幅减少,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若开发商经过长时间考察之后,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时若要直接利用生态保留用地,若要投入最低的成本获取土地利用权,则可设立地役权的方式实现,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尚未给予其应有的重视。因开发商作为地役权人,可通过利用生态保留用地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

(三)明确集体土地地位

资源配置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市场发展趋势,若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必须采取科学方式妥善处理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因当前市场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渐趋于完善,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维护集体土地权益人的切实利益,则应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在乡村旅游点状供地当中,充分尊重土地所有人的主体地位。尽管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但具体权利则是由政府部门代替行使,国家并不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所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共同选举代表人行使相应的权利。因当地政府部门具备一定政治性,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经济性,但是后者所具备的特征较为凸显,农民的土地权益也可因此得到保证。因此,将具有旅游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权利归还给农民集体,然后再开展乡村旅游项目。

三、结语

在农业、农民、农村之间,集体用地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从某种程度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广度与深度,直接受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与国有土地相比较,集体土地在制度改革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历经长时间的实践之后,将点状供地模式作为依托的集体土地逐渐衍生而出,不仅符合现阶段国土规划体系用地的基本方向,耕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也得到了高度重视,通过采取灵活的方式利用集体用地为乡村展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改革土地供应模式的过程中,乡村旅游点状供地属于一项重要成果,尽管在实践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但能够丰富我国土地供应模式,优化升级土地供应制度,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四、参考文献

[1].乡村设计的三个特征[A]. 陈庆军.中国设计理论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术研讨会——第五届中国设计理论暨第五届全国“中国工匠”培育高端论坛论文集[C]. 2021

[2].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村庄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研究[A]. 唐永伟,程超.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6乡村规划)[C]. 2021

[3].旅游驱动下山地乡村空间演变研究——以黄瓜山村为例[A]. 李姿璇,李和平.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6乡村规划)[C].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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