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社会的变迁: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现代化进程中人际关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3
/ 3

熟人社会的变迁: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现代化进程中人际关系研究

刘景兰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党校,贵州 三都 558000 )

要:少数民族聚居村落在现代化的浪潮下,人际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迁。本文以少数民族村落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发现民族村落人际关系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已不再是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单纯“熟人社会”,而是逐渐变成半熟人,甚至陌生人的社会,其中就包含着传统亲属人际关系松散、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凸显、人际关系内卷化等现象的出现。针对出现的现象,本文从传统生计方式、市场经济、文化等主要因素分析人际关系的变迁。

关键词:现代化进程;熟人社会;人际关系变迁

一、研究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政府为主导的贫困治理实践在不断地摸索与改进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当前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改造、移民搬迁已经将原有的乡村社会空间进行了重组,乡村逐渐卷入到现代化的进程中,经济体制、政治结构、文化传统等社会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作为社会的核心,人际关系的变迁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作为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在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原有的交往空间、交往时间以及交往方式等都随之发生了改变,人际关系也就必然会受到影响。

熟人社会是费孝通先生在研究中国乡土社会所提出来的,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的社会”[1]。在传统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落,传统的农耕经济是主要的生计方式,人们对土地有着强烈的依赖感。再加上语言上的差异,人们很少走出自己世代居住的村落,人们的活动范围因此非常有限。在这个乡土社会里,人们因地缘血缘关系而相互交织在一起,一起劳作,相互帮助,形成了较为团结、封闭、稳定的熟人社会。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少数民族聚居的社会里,人们之间相互信赖、相互依靠,成了农耕社会里的一种社会资源。在农忙时节,或是遇到困难时,人们相互帮助,不计报酬,合作起来非常方便,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熟人社会。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打工经济的出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实施以及多方面、全方位外界力量的渗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

二、村落社会人际关系与村落秩序建立

(一)以血缘为纽带的地缘关系

传统村落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地缘关系,处于一种凝聚力稳固的亲属关系中,形成了家族之间和谐有序的亲属共同体,维护了家族亲属关系的有序运行。从村落社会家族亲属关系的日常生活实践来看,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地缘关系格局形成基础上,作为一个和谐有序而相对封闭的村落社会共同体,亲属关系之间的依附性和社会组织能力极强,对内保证了亲属内部社会关系的调适,对外形成了亲属联盟的组织结构,不管从家族亲属的内部关系调适还是从对外亲属联盟的机制来看,亲属关系的社会功能形成于亲属关系建立开始,它呈现了亲属之间的血亲联结,而这种亲属共同体关系在村落社会秩序建立过程保证了亲属之间的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并且依附于亲属共同体的家族关系在逐渐发展壮大,使得村落共同体的边界范围不断扩大,增进了亲属关系,有序促进了村落社会秩序的建立和良好运行。

(二)互惠互助的人际关系

传统村落社会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地缘关系基础上,处于亲属共同体关系的村落社会,其本身就是一种互惠互助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在乡土社会展现了人情社会的互通往来,有序调动了村落社会关系。传统村落社会作为一个“熟人社会”,通过血缘关系逐渐建立起来的互惠互助人际关系更加密切,交往更加频繁,如村落社会建房过程充分体现了互惠互助的人际关系,村落社会村民建造房屋需要全体村民共同来帮助建造,形成了互助型社会关系,全体村民参与房屋建造展示了村落社会人际关系的团结和谐,参与建造房屋的人越多越表明村落社会人际关系维系越好,另外,从村落社会“送礼”习俗来看,传统村落社会的人情往来通过“送礼”习俗能够充分展现,村民送米、送酒、送肉或出力帮忙,即人们常说“有物出物、有力出力”,不管是哪种“送礼”方式,都呈现出村落社会互惠型人际关系。

(三)协作分工的社会关系

传统村落社会不仅有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地缘关系、互惠互助的人际关系,而且有着一种协作分工的社会关系。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是一个传统农耕社会,以传统稻作为主的生计方式是村落社会村民的重要生计来源,这种生计方式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村落社会村民长期形成的生计选择。从村落社会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来看,因为协作分工的存在,形成了男耕女织的乡土社会场景,这种劳作方式是乡土社会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和乡土社会内部关系维护的关键因素,“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村落社会关系保证了村落社会分工明确、协作参与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协作分工,使得村落社会村民参与不同的生产行为,促进了村落社会分工的形成,同时有利于村落社会的分工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形成,不但推动着村落社会生产共同体的形成,而且形成了村落社会利益共同体。

、人际关系变迁的特征

(一)传统亲属人际关系逐渐松散

传统亲属人际关系是以血缘为基础,并与地缘复杂的组织在一起,形成的一种亲属关系网。因此,共同的祖先、婚姻、信仰、风俗等使他们建立了互通有无、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网,形成了连锁结构紧密的亲属关系。对内他们彼此帮助,一起解决困难;对外,在家族、亲属遇到困难时,他们强调“和族共济”、共渡难关,在人际交往上不论血缘远近都是比较密切的。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现代化成了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地域限制的大门,使得部分人走入了“阈限的空间”。在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大多出现了房门紧锁,门锁或早已锈迹斑斑的现象,多数家庭只剩下老人和年幼的孩子留守。大部分家庭为了更好的生计而外出务工,日益外出的村民,加重了村落的“空壳化”,这对于留守在村中的人来说,他们的人情交往关系通常会因空间距离的增加而难以有效维持。此外,作为村落直系血缘最亲密的家人关系也日渐式微,最典型的就是传统孝悌文化的淡化。在传统社会里受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影响,百善孝为先,关心老人、体恤老人、尊重老人是传统孝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多数家庭仅有年迈的老人独自留守家中,而老人的子女大都在外谋生,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顾及独居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感受。

(二)人际关系的个人化、功利化凸显

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人际关系以情感作为彼此交往的纽带,人与人交往频繁紧密,大家都是熟人,有困难无偿互助,从而建立起相互之间的信任。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2]正是这种彼此信任的熟人社会,传统的少数民族家庭房门很少上锁。在这种熟人社会里,人际关系实际上是超越个人利益的共同利益的关联,同属于一个共同体。但随着村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的不断开放,城市居民的“陌生化”也随之进入乡村,人情的冷漠、个人主义、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在乡村人际交往关系中逐步凸显。此外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的传统木质建筑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正在向都市复制。社会空间是社会的产物,城市的建筑样式,是再现城市的象征,是现代化的特征,承载了村民对城市空间和城市生活的期望,他们将这种期望演变成了对家乡进行“空间生产”的内在心理,而不再顾及政府的劝谏,也不再考虑整个村落传统样貌的保持等,钢铁混泥土住房的扎堆出现实际上彰显着个人利益的凸显。同时,在传统的社会里,村民们的人际交往以“人伦”和“人情”作为准则。然而,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功利主义逐渐向农村渗透,等价交换、利益至上等意识逐渐打破了原有的准则,利益也就逐渐成为决定村民关系的最大砝码。如今金钱意识的提升,礼金的多寡已成为了交往关系的重要衡量标准。

(三)村落人际关系的内卷化

在文化上“内卷化”是指各文化要素在一定历史时期中相互内卷、内缠,自我维系和自我复制[3]。人际关系的内卷化是指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人际的“数量”虽有增长,但是在与交往相关的社会资源上,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增长。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受到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般在社会结构网中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社会资源和交往范围有限,尤其是那些距离城镇较远相对比较偏僻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落,他们的交往圈子相对封闭,限于小聚居村落的同乡人之间,呈现出一种没有实质性发展的“内卷型增长”。他们外出务工找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到教育水平、自身技能及关系网的限制,主要是依靠老乡、亲戚和熟人介绍,在同等身份的群体内进行交往交流。而且具有与次属劳动力市场相联系的行为特点,在这一市场的劳动过程中得到强化,而劳动者之间相互影响的生活方式也固化这个“阶层”的特征[4]。因此,他们的人际关系网是相互间互为“重复关系人”的同质性的人际交往。

、人际关系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村落传统农业生计方式的变革

生产和生活方式决定了村落外在的物质形态。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将村民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生产劳动,维持着村民的生计,调节着人际间的关系,培养了一种“熟悉感”。然而,传统农业的田园牧歌时代早已渐行渐远,传统的农耕生计方式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抛弃。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农业竞争力下降。在少数民族聚居村落,主要以山地为主,人多地少,土壤贫瘠且零星分散,再加上机械化水平不高,多数依靠传统的人力和畜力耕作,难以提高农业的产量和质量,造成传统农业生产竞争力的下降;二是土壤可持续生产能力下降。在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村落中,村民早已不再使用传统的人畜粪料对土地进行施肥,而是改用化学肥料,而这大大降低了土壤的可持续生产能力,使土地越发贫瘠;三是供需匹配能力下降。一方面由于乡村地域市场的限制,乡村的粮食因为产量供大于求,多数家庭至少有三年的储备粮食,因此,粮食售卖在当地的市场比较局限,价格相对较低,再加上交通不便,能够销售出去的粮食少之又少。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人们也从一开始的“吃得饱”向现在吃得好、吃得新鲜、吃得花样多等方向转变,从而也间接导致粮食需求量的下降,粮食生产供大于求;四是传统农业增收支撑能力下降。与城市“短平快”的打工经济相比,传统农业的收入不容乐观,加之消费时代的到来,仅仅依靠传统农业耕作带来的收入已经远远无法维持整个家庭的开支。此外受国家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影响,农业补贴和社会保障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增速也会放缓,这使得传统农业缺乏了应有的吸引力。诸如此类种种原因交织在一起,加速了传统农业生计方式的瓦解与变革,使得众多的村民不得不考虑走上外出务工、经商的非农经济道路。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以市场为导向,传统乡村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市场慢慢走近乡村,村民逐渐走近集市,进行了更为频繁的以货币为主的商品交换,使村民成为了市场的主体。农业的市场化改变了传统乡村中农业的统购统销制度,农特产品的价格由国家统一定价转变为市场定价。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村民也逐渐适应经济发展,突破了传统农特产品销售的单一模式,形成了多种产品相互销售的混合模式,大大提高了农特产品的附加经济效益,但同时也滋生了功利主义,人们逐渐重视个人的经济利益。当土地已经不能给他们带来最大利益时,他们开始把目光转向城市,成为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远大于留守在村中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村民的经济收入,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以利益作为人情交换的“回报”,使得人们在经济上形成了强烈的攀比之心,成为造成村民经济负担的社会源头。

(三)村落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调适

吉登斯指出:“各个民族其实并没有什么天命,而且所有民族都毫无例外地是‘混血民族’。从其本性上讲,民族不是某种给定的一成不变的实体,而且,无论它们与某些早期的族群共同体有着多么悠远的联系,各个现代民族都产生于相对而言较为晚近的历史中。它们都是由多样化的文化碎片重新整合而成的。”“族群认同也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在这一点上它丝毫不亚于民族认同。所有的族群认同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运用权力的结果,并且是从多样化的文化资源中创造出来的。在族群的领域,正像在民族主义的领域中一样,不存在所谓的纯种。”[5]少数民族聚居村落传统的民族文化在与外界的接触过程中相互调适、不断适应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正如霍米·巴巴提出的“混杂”理论所描述的那样,外来文化的接触、整合、杂糅,形成了一种文化“杂交”后的“第三空间”,这种混杂使得少数民族在适应的过程中,有的传统文化消失,有的变异,村民的传统价值观念也随之变化。例如多数地区苗族传统的“牯藏节”就因为开支大、禁忌多、程序繁杂而被取消,即使在部分苗族村落有所恢复,但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融入了新的元素。此外,传统文化虽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调适,但其固有的传统文化依然对他们的人际关系造成影响,因为生活习惯、风俗、语言等文化惯性使得他们在调适中产生一定的交往与交融障碍,面对都市的陌生式交往方式,他们显得无所适从,从而难以融入新的人际关系网。

参考文献

著作:

[1]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9.

[2]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0.

[3]孙春晨.中国当代乡村伦理的“内卷化”图景[J].道德与文明,2016(06):131-136.

[4]魏宏歆.农民工违法犯罪之角色分析[J].公安大学学报,2002(06):78-82.

[5]安东尼·吉登斯(著),郑戈(译).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34-135/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