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性代孕的伦理探析—对桑德尔《金钱不能买什么》的再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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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性代孕的伦理探析—对桑德尔《金钱不能买什么》的再思考

肖琳琳

西南交通大学

【摘要】现代医疗、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代孕提供了技术支持,但作为辅助生殖技术的代孕形式目前存在着许多伦理问题。当前关于代孕行为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代孕母亲有没有支配自己身体的自主决定权、商业性代孕行为是否属于买卖生命等问题上。从伦理视角审视商业交易的市场中的自由与限度,阐明当下禁止代孕行为是正当且必要的,给反对代孕的现行规定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代孕;伦理;市场;桑德尔

一、市场与道德的博弈:桑德尔对市场与公正的思考

桑德尔在《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的引言中提到一个案例:雇佣一位印度女性提供代孕服务的费用是6250美元。“西方国家那些寻求代孕的夫妇们越来越多地将代孕之事外包给印度妇女,因为代孕在那里是合法的,而且价格也不足美国现行价格的1/3。”[1]在桑德尔看来,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几乎所有东西都可以用来交易买卖的时代,市场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渐侵入了它们本不属于的生活领域。买卖的交易逻辑不再只适用于各种商品,甚至几乎凌驾于生命,开始主宰人们的生活。人类应该与这种危险的境况作抗争,需要认真思考市场的道德界限,并发出追问:是否存在一些金钱不应当购买的东西。

这其实也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真实困境。桑德尔通过“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这两 个概念揭示了生活领域沦落的危害。“市场经济”是指把市场看作是组织生产的一种工具,而“市场社会”则是指社会关系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可以预见的是,我们的现实生活正在从前者不自觉地转向后者。

为了论证这种转向的危害,桑德尔举了一个例子,在人们的现有认知中,儿童不允许买卖的,即便购买者善待儿童,这样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物是金钱买不到的,不在于出价的高低,因为它本就不应该被纳入市场当中。从历史上看,之所以不同的民族和文化都要推翻奴隶制,就在于它把人当作商品在市场明码标价地进行交易,人作为目的的主体性丧失了另一方面,“市场社会”还导致了人与人之间日益扩大的不平等。现实社会中,由于财富、出身、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个体始终是不平等的,而市场边界的丧失加剧人们之间的不平等。金钱的购买力失去了应有的约束,不仅可以买到游艇和跑车,甚至可以买到穷人的器官、女性的生育权的时候,“市场社会”的真实面目才显露出来,即物质财富成为了人类迫切的、唯一的追求。到那时不仅是贫富悬殊加剧,道德和伦理将被践踏,金钱可以购买一切的社会就像是一个没有道德约束和伦理价值的囚笼,它把个体生命的自主权和平等权套上了枷锁。

二、现实层面的困境:代孕合法化是保护还是伤害?

根据我国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首先,虽然我国大陆地区目前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但上述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形式,法律效力相对较低;其次,当前措施主要表现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惩处力度不足;再者,现行刑法难以对其适用,具体表现为商业代孕既没有合法化,也没有罪刑化形成灰色地带,造成处罚漏洞。另一方面,商业代孕事实上存在一个“黑市”,通常是跨国、跨境并且是地下交易。

一部分为代孕合法化背书的支持者认为,必须要承认在现实层面代孕需求客观存在因此才会出现女性通过代孕这种“出让生育”的方式获利的现象。但正是因为国家目前对于代孕的态度,并没有法律强制的威慑力,一些“中介”在背地里寻找符合条件的女性代孕。一方面生育的过程本就会给女性的身体机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另一方面,这种本就不被法律允许的交易会导致本就处于弱势方的代孕女性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支持者们呼吁应该合法化的理由是:通过立法才能改善现状,合法化后女性不仅能够自主选择用代孕的方式来获取利益,同时法律也能保障她们的权益。情理上的考量则出于两个方面:1.既然在目前的情形下代孕的需求不可遏制或消灭,而且也有部分境况艰难的女性会通过这个渠道来获得一些经济收益;2.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决定权,她可以根据个人意志做出选择。

代孕支持者们看似保护女性权益,实际在道德和伦理的维度上,支持代孕才是对女性权益的最大的漠视和侵害。首先,代孕合法化后交易的对象是什么?如果买卖的是女性子宫的使用权,换言之,是不是意味着人体身上的所有器官都可以同等地进行贩卖和出让?如果买卖的是代孕出生的婴孩,那才是真正的丧失人权。此时的婴孩不是作为人,而是沦为了商品被轻易的置于交易市场。其次,始终存在于代孕环节的都是女性。简言之,在这个交易中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意义被抹杀了,没有人在意女性是否拥有学识、梦想和能力,人们只关注她是否拥有一个健康的子宫,女性因此而沦为了生育的工具。再者,弱势女性的自主权和个人意志,通常很难任凭自己做决定,影响她们的外部因素不胜枚举,代孕合法化反而会造成社会对女性的压迫,这才是更大的不公平。

三、道德层面的警示:代孕是对社会伦理的冲击

代孕问题长久以来都是伦理学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对当下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原则进行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它涉及到诸多伦理红线,例如人能不能自愿让渡身体的处置权?代孕是否侵犯了人的尊严?自由交易的边界在哪里?以下尝试作出回应。

(一)身体处置权的归属

按常理来说当一个人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充分了解事情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后果能够做出自主决定并选择去做某件事时,我们应该尊重个体的自主决定权。但问题在于人能否完全支配自身,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还是说人对自己身体的支配应当处于一定的限定范围内人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界限又在哪里?桑德尔在他的另一本书中提到“如果我拥有我的身体、我的生命和我自己本身,那么我就应该能够自由地用他们做任何我想做之事 (只要我不伤害他人),尽管这一观念很吸引人,可是要想欣然接受它的全部后果却并非易事[3]按照桑德尔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应当是在某种限度下行使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例如通过自己的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去改善自己的生活,这种正当行为是被社会道德认可和提倡。与之相反的是,自残、自杀、出卖自己器官等行为则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因为身体承担的利害超过了个体能够自主支配的范围。桑德尔还提出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对这样的行为必须采取警惕的态度和严格的控制,个体自由的限度在于不伤害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或者规避可能使自己身体和生命遭受伤害的风险。

回到代孕问题上,代孕合法化的支持者普遍认为,只要代孕母亲知情且自愿同意,这似乎并未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如果将知情同意作为代孕母亲支配自己身体的充分条件,并让其充分了解代孕所伴随的风险,对社会道德而言,好像并未产生损害。上述言论最应厘清的逻辑在于代孕女性的知情同意是否就是真实的、可接受的?这能否作为代孕合法化的理由?这里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其一,若代孕母亲做出的代孕承诺并非出于生活所迫等不得已的原因,此时的知情同意是切实有效的;但与此同时又会转向另一种可能,即知情同意仍然不具备有效性。通常来说,代孕女性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无论在社会还是家庭中,她的个人意志总是会被外部因素裹挟和干扰。现实的情境表现为代孕女性不过是在现实环境迫使之下而不得不“同意”。鉴于此合法化的支持者所言“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代孕母亲可以有对身体的任意支配权”的说法仍是不充分的,仍然是在实现外在强加给代孕女性的目的,而不是她自主选择的结果。伦理层面的担忧是正常的,这种代孕的发展最终会演变为富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侵犯穷人的权利。例如,富人可以提供足够的钱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孕母,而穷人为了钱可能要冒风险接受并不利于自己的协议,这将使穷人沦为为富人服务的工具。身体的处置权能否真正归属自己,需要考察更多的外部因素,而代孕过程的实质是对女性的另一种形式的剥削和掠夺

(二)关于人格尊严

生命伦理学长久以来就在探究什么才是对待生命的正确态度。通常,我们将人的尊严看作人本身拥有的权利,人的权利是具体的,不同时期人的尊严的实现程度和内涵都不同。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的尊严经常会受到不同程度侵犯。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尊严,尊重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张国安提到,“人的尊严是西方人文传统的一个重要观念,其经典表述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即人不能被当作手段,而必须作为目的来对待,人的尊严才能因此确立和体现出来。”[4]通常来讲,人的尊严内在地包含人的生命尊严和人格尊严两方面。人首先要满足生命存的需求,只要作为人,就应当受到尊重保护人的人格尊严则主要体现在人的社会属性上,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区别于自然中其他生命存在的本质特征。

有关代孕是否侵犯人的尊严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代孕母亲是否在出让子宫这里的关键在于:大多数的孕母帮助完成生产会获得一定的报酬,这一获利行为是否在把自己的子宫当作商品出租,把生育谋利的工具。在现实生活中,让自己的身体器官是不被允许,不受法律保护。而代孕实际上就暗含着只把女性当作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完全忽视了女性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性生育应该是出于对孕育下一代的幸福感自主选择,任何出于其他目的的生育都是不尊重女性人格的表现,并且母亲用自己的身体来孕育胎儿的过程中 所付出的关心和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第二,是否把代孕母亲当作商品来对待问题在于人们认为代孕行为实际上就是仅仅把代孕母亲当作手段,作为生育的工具,而不是当作一个值得尊重的人来看待。这样的观念严重侵犯了女性的尊严,并且贬低了女性的价值。另外,在现实中的代孕过程中,委托人在选择孕母时,往往会做出容貌、学历、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要求,根据这些条件满足情况的不同而提供相对应的报酬,这种行为类似于在市场上挑选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将女性划定到市场之中这实质上就是把

女性当作商品来对待甚至支配,侵犯了女性的人格尊严。

(三)自由交易的边界

桑德尔在回答“是否有一些东西是金钱能够买到但却不应当卖”的时候,考察了一些支付足够的钱能够买但其买卖交易会在道德上引起争论的问题,他认为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和审视。如果任由“市场社会”对任何事物的自由买卖,人永远地丧失了成为“目的”的可能。市场逻辑看起来似乎与道德无涉,它只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不能区分个人高尚抑或卑鄙的偏好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市场始终是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同时传播着某种无形的价值观。市场始终是同道德交织在一起的,理论层面来看它是中性的,市场价值观会潜移默化地把一些值得人们关切的非市场价值观(其中包括道德和伦理)彻底排挤出去。

基于以上,桑德尔由此提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何从道德的角度在现代社会中重新确立市场的边界,从而约束金钱无限度的购买力。在桑德尔看来,明确市场的边界,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学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伦理学问题,因为它涉及了市场与公正之间的关系。每一个具有道德意义的公共讨论都有助于形成一种更健康的公共生活,而有关自由交易的边界讨论,正是对道德规范应该作为审判标准放置其中的证明。

在代孕问题中,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不应当也不能够买走人作为目的而并非手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