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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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讨

梁言飞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推行经济制度占有相当大的优势,能够更好地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在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起到很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方向或者政策方面的错误,能够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修正。但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法进行正常的监督和管理,所以需要找到影响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发挥的主要因素,并制定合理的有效措施进行解决,本文主要是针对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和难点进行分析,以及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进行强化。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作用;难点和途径

引言

在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壮大市场竞争力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同行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遵循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方向,而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和问题而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进行解决,来提升国有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1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纪检监督部门能够有效地对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失误进行监督和修正,能够有效地为国有企业发展找寻正确的方向。但是随着诸多影响因素的影响,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严重的问题急需解决。

1.1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地位不被重视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建立监督体系,确保工作中能够按照正确的发展方向进行,而纪检监察部门则是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监督和管理最有效的直属部门。企业有了纪检监察部门就能够顺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发展,并且能够随时的对国有企业发展起到鞭策的效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并不看好,并没有发挥应尽的作用。主要是因为纪检部门并不是国有企业自发形成的,也不是从内部选拔而成的是国家从上级向下级派发的,所以国有企业基层员工和领导不愿意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无法实现自身的地位和权威性,国有企业的员工以及领导并不重视纪检监察部门,所以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无法落实,无法真正做到对国有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效果。如果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纪检监察部门没有起到良好的监督和管理效果那么国有企业和普通企业就没有太大的区别,管理过程中员工并不配合导致工作无法开展,对于企业发展的动向以及政策并不能深入了解所以在一定基础上削减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能力,所以由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对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配合不重视,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发挥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点和问题,需要针对这一情况及时进行解决,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地位才能够有效地保障纪检部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2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不科学

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无论哪个部门想要发挥其职能都要有科学的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当然,纪检监察部门也需要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的支持才能够发挥其自身的独有特性。但是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目前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体制以及组织架构,对于纪检部门的人员配备问题并不合理,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严重的问题。首先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与实际发展相配套的机构设置,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在业务监察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在企业整体发展的动向,以及政策方面并没有起到良好的作用发挥,并没有针对企业实际的情况进行调整监督和管理。目前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纪检监察部门只是起到了对纪律进行监督的效果并没有根据发展的政策以及动向进行全面的监督,所以具体责任的实施并不全面。其次在国有企业中无论是领导层级还是企业员工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并不重视,经常会存在和其他部门进行整合的情况,无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实际效果,具体地位以及作用都被削弱,阻碍了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

2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

2.1首先要在纪委垂直结构上加强管理

为了能够确保纪检部门在国有企业中发挥着独有的作用,需要由纪委进行垂直管理,主要针对具体事物进行监督和管理或者对于人员进行任免是都需要由上级纪委下发相应的行政法规与支持。由于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在对人员进行任免工作时以防出现同级党委制约的情况,工作期间担心和同级党委出现管理上的碰撞,整个工作流程畏首畏尾达不到实际效果,所以为了确保纪检监督部门能够有效地实现监督和管理的效果必须由上级进行任免。纪检监察委员要进入到企业的党委组织构架中,直接任免纪检监督委员为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国有企业工作的进度,并且明确规定能够参加重大事宜的探讨以及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深入研究。

2.2改变国企纪检监督组织结构的设置形式

为了确保纪检监督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需要减少日常工作中的复杂流程,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联手合作的方式,将具体职能相近的监察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合并,形成新的纪检监察部门。这样合并能够更加清晰明了,组织构架减少不必要的繁琐工作,不仅能够很好的,增加整体功能的强度,还能够有效地提升监督的效率。对于纪检监督部门的人员安排要符合相应的比例进行配置,如果是兼职的纪检监察员可以从基层进行选取,在整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受到纪检组织的指引,上下级互相沟通互相监督能够更好地实现监督效果。

2.3赋予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权限

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需要按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工作,监督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是否能够和国有企业目前的发展现状相适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限。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具备检查权建议权咨询权调查权等相关权益,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具有咨询企业经营策略的权力同时具备资金使用的权限合理的制定重大决策。纪检监察部门还需要具备处分权,对于在检查过程中,领导干部以及基层人员出现违法乱纪等情况监察人员有权对情节不同进行警告处分或者记过,并且可以直接执行,不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可以针对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需要具备经济处罚权,对于违法乱纪的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处罚和罚款,把收取的罚款要上交到企业财务部门。

结语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离不开纪检监督部门的支持,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想要利于不败之地,就要针对国有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有效加强,创建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能够更好地约束国有企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和动向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具体原因进行有效分析及时解决才能保障国有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国有企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则会为国有企业的社会利益提供上升的机会,从而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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