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力制衡理顺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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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5个年头,随着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中心的设立,全国大多数省市已基本实现“管采分离”。受多种因素所制约以及各地实践的模式不一、方式各异,分离后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