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5个年头,随着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中心的设立,全国大多数省市已基本实现“管采分离”。受多种因素所制约以及各地实践的模式不一、方式各异,分离后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经济
2008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