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排污许可证衍生的工作内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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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排污许可证衍生的工作内容

孙佳慧

上海清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 201108

摘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的单位,应根据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政策合规合法的排放污染物。结合项目实例,主要从排污单位和环境咨询第三方单位这两个角度讨论排污许可证衍生的工作内容,以及对这两类角色的影响,例如排污单位的对各项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的定期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台账记录及管理等;第三方单位对政策的解读以及与排污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

关键词:排污单位;环境咨询;第三方单位;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

引言

国家于2017年11月6日公布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8号),纳入“相关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根据许可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合规合法的排放污染物。

2021年1月29日,国家又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该项条例的发布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咨询第三方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单位)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细化和强调了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也再次明确了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

因此以某汽车行业的证后管理项目去浅析证后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环境管理工作,以及企业与第三方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部分土壤重点管理单位还涉及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工作与排污许可证的衔接。

1 排污许可证

该企业于2019年12月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获证后企业初步判断工作量后,开始委托第三方单位辅助落实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管理内容。第三方单位接收证后管理项目应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根据过往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经验,熟悉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内容,以企业环评文件为基准,了解许可证中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产排污情况、原辅料、能源、执行标准、固体废物等情况。

(2)根据相关规范及政策,梳理出涉及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内容;

(3)与企业一起进行现场勘探,进一步加深对企业的了解;

(4)最后向企业汇报自己整理出的环境管理工作,双方再进行讨论,明确出具体且详细的工作内容。

但在熟悉排污许可证内容的时候,发现该单位为汽车行业,共有两个工厂,涉及生产设施和排口多且复杂。由于初次接触该行业,对企业生产工艺和产排污情况都较为陌生。

为尽快掌握企业的情况,首先需将适用汽车制造业的规范(HJ 971-2018)进行解读,再对照排污许可证副本、环评文件以及上传的附件,进行理解与分析,精准筛选出主要信息和重点内容,了解企业的生产工序、生产设施,梳理产生废气的设施、产生废水的环节、各污染因子以及对应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废气废水排口。再根据排口中的污染因子,列出排污许可证中的执行标准、排放限值和监测频次,从而避免在非重点信息上浪费时间。

以上工作完成后,在与企业环境负责人对接环境管理工作内容的时候,则能及时接收和理解到企业人员讨论的内容,紧跟他们提出的工作要求,减少后期发生反复沟通的情况,节省双方的时间。

2 执行报告

该企业许可证副本的管理要求中提到,企业需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15日前提交季度执行报告,次年1月底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季度执行报告中主要内容为分为原辅料和能源使用、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运行时间和生产负荷、取排水、污染治理设施计划投资情况、废气和废水的实际排放量。

年度执行报告中主要内容为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汇总、基本信息、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及达标情况、台账记录和管理、实际排放量及达标情况、信息公开、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情。

在执行报告资料收集阶段发现,企业根据不同生产车间或区域细化原辅料、能源等信息的台账,数据汇总和分析阶段的工作量较大,可能导致工作存在延误,数据统计存在失误等情况,影响了对企业数据达标情况的分析或排放量计算工作。

针对工作量问题,应迅速组建工作小组,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内容。对数据敏感度较高的人员,可以负责主要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而由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数据双重审核。

该做法不仅有效地节省工作时间成本,还能两度审核数据,减少数据统计的错误。除此以外,还提高了小组成员对数据的敏锐度以及帮助他们了解证后管理项目的工作内容。

执行报告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地方是“小结”,这是企业和第三方单位容易忽略的地方。小结不单单是总结企业每季度或者每年的实际排放量情况,还需要去总结该期间企业的生产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监测浓度是否达标、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要求、排放量计算过程、总量是否达标等情况,以及其他在该季度或者该年度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

3 自行监测及数据公开

该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后,立即要求第三方单位整理出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内容,以及副本中提及的其他监测要求。因无符合要求的监测资质,从2020年初开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厂监测,第三方单位则陪同部分监测项目以便了解排口信息。

区生态环境局对所在区域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单位进行自行监测检查,要求企业编制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区局提供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自查表”,对已进行的自行监测进行自我打分,根据打分结果来完善自行监测方案以及各项监测的管理。根据“自查表”要求,自行监测方案中需包含各排放口的信息、污染因子的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及限值、现场采样的方法、实验室分析的方法、分析仪器、检出限、监测点位分布图等信息。

对于第三方单位来说,比较困难的点在于,对现场采样监测以及实验室分析都比较陌生,因此未能有效从国家监测方法中筛选出有效信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整理相关资料。

由于之前配合监测单位做过相关监测工作,因此对监测有些许了解。将自行监测方案初稿做好后,筛选出污染因子,根据相应的执行标准,对标其监测方法,搜索其中一个监测方法进行分析,然后筛选出采样方法、保存方法、分析仪器等信息。之后将汇总好的信息发给监测单位进行审核,尽量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自行监测方案完成后,在企业自查和区局检查时都获得较高打分。每进行一次排污许可证变更或者重新申请后,自行监测方案也应同步更新,及时安排新增的监测项目。

自行监测还涉及监测单位和在线监测运维单位在监测过程中的合规性,需符合HJ 91.1、HJ/T 397、HJ 164等规范要求,企业和第三方单位应对合规性起到监督作用。

根据《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副本的要求,企业需要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和地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排放口、监测方案、监测数据等信息的公开。此处需要注意的就是数据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内容的更新。

在监测报告出来后,企业和第三方单位应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并且在上海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上传盖章版监测报告扫描件。

数据公开的技术含量较低,主要是需要上传人员仔细地录入好信息,并且及时更新自行监测方案。

但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则还需说明未监测项目的原因,上传说明文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说明。

4 风险评估

在证后管理过程中,企业和第三方单位都需要重视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总量控制因子的许可排放量。

项目开始时,总量风险控制意识薄弱,存在未能及时发现风险和未反馈给企业的情况。

鉴于对风险管控的理解,和企业沟通后明确了他们的需求和风险管控内容,并落实到位。为能直观地发现数据的风险情况,针对污染物排放量,将数据汇总表重新整理,全年排放量计算表分为12个月,根据监测数据和排放时间或排放量计算每月实际排放量,用于判断是否超过“折算每月的许可总量”。若部分数据存在异常,则及时反馈给企业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进行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调整,降低数据风险。

针对产能和原辅料信息,则需根据已知的每季度产量或者原辅料使用量去预估其余季度按环评生产时长满负荷的状态下的预估产量或原辅料使用量。根据预估的全年数据去判断是否会超环评设计数据,如遇风险,则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建议企业做好相关调整或符合相关规范的变更工作,降低风险。

5 台账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应完善工厂内已有的生产设施运行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燃料分析、监测信息台账等。由于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前台账管理已较为完善,因此本次仅根据副本及汽车行业的规范去调整台账的内容。

第三方单位在该项工作中主要负责收集和整理台账,并及时按月上传于排污许可证台账管理模块。该项对于第三方单位的难处在于,需要对接企业各类台账的负责人员去收集完整的台账资料,还需发现台账数据中异常点,并及时反馈给企业,了解异常原因并且及时调整。

鉴于企业对台账的要求,第三方单位在整理台账资料时,对应企业其余生产记录、排污许可证、整理的相关资料等,去分析数据,及时发现数据中不合理性,并上报给企业去进行核实,降低后续信息公开中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6 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提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要求,企业应满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第二十二条和涉及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如:沪环保防[2019]41号)中提出的要求。作为土壤重点管理单位,企业还应根据上海市通知文件(沪环土[2021]101号)和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第三方单位对相关政策的解读至关重要,分析企业的生产和原辅料情况,判断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明确企业所需做的工作内容,主要为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根据企业现有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提出整改建议。

企业应根据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完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落实监测信息,每年编制自行监测报告,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建议结合隐患排查工作。

7 第三方单位与排污单位的关系

排污单位在获证后,需根据自身情况,尽早判断自身能力和时间是否能做好相应的证后管理工作,及时委托符合要求的环境咨询第三方辅助进行证后工作。

第三方单位应及时掌握国家或地方环境政策,进行有效且准确地解读,筛选出涉及企业的工作内容,帮助企业合规合据的生产和运行。

8 结论

本篇主要是全面的分析企业在获取排污许可证之后的工作内容,以及第三方单位需要做的辅助工作。作为第三方单位,最重要的是掌握政策方向,筛选有用信息反馈给企业,符合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降低环境管理风险。在项目进行中,一定要和企业保持沟通,明确企业的需求,有足够的风险管控意识,在任何对外公开信息的工作前,都应于企业达成一致,获得许可,切不可擅自做主。

参考文献

[1]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48号)

[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

[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 《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9]41号)

[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沪环土[2021]101号)

[7]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