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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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建委日前联合发布《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建设单位需要按照总造价2%设立保证金,一旦发生欠薪,将动用保证金支付工人工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全额存储保证金的,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根据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