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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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边令伟

身份证:370911199201213612

摘要:建设工程是国家的基础建设,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在建筑业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屡屡发生,这给相关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法律风险。因此,认识清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和合同无效的消极影响,以及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防范合同无效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

引言

在现代化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有效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持续有效发展,满足人们对建筑工程的需求,一方面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开展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促进建筑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升。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就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与发包方就建设内容和支付价款等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约定。就目前来说,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包括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作为发包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委托人,同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主体之一。建设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大、周期长,参建、协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因此必须采取书面合同形式进行约定。建设工程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由具有法律效力的诸多文件构成,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预算书及其他合同文件等。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份协议书,而是由诸多文件构成的、涉及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合同文件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合同从拟订、签订、履行到变更、索赔和争议处理等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专业性管理工作。从事这项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有法律专业背景,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建设工程专业知识、技术素养;此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实践经验在合同的具体管理过程中十分重要,因此,光有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往往也难以胜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作为合同双方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势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合同行为无效后,因该合同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无返还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若各方均有过错,则各自承担各自对应的责任。基于这一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则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就无法基于原合同进行自身权利的主张。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投入使用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以及劳务资源不存在恢复原貌返还的情况,所以只能是采取折价补偿或过错赔偿等方式。那么从建设单位角度来看,合同无效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无法被投入到使用当中,投入的建设资金无法顺利回收;如果存在过错责任,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包括潜在的其他方面的损失)。从建筑施工企业角度来看,合同无效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无法收回,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使企业信誉受到损害,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等等。因此,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避免合同无效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3相关对策与建议

3.1规范合同内容

法律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依据,也是保证施工合同效益的关键,加强对法律法规的优化和修正,更好地满足建筑行业的发展,促进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合法、不合规和不合理的地方,并通过双方的沟通和探讨有效解决合同问题,保证合同管理的合规性,避免合同管理不规范或者内容不清晰导致后期纠纷。合同内容的修改和优化,能够为双方的利益提供保障。但是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如规范性不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为了提升合同管理效率,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意识到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的作用,并通过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合同管理的实用性和管理效率。一旦在施工中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认定责任方,避免出现事故后互相推诿,引起争端,影响工程进度和管理效率。因此,加强合同内容的规范以及提升合同法律效率对合同双方经济效益的保护尤为重要。

3.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要构建起更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并要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对其进行调整、细化,这是保证造价管理有序展开的基础所在。正式展开施工前应该要将双方所应享有的权力,承担的义务予以确定,这样在出现事故、纠纷时能够确定责任,避免冲突发生。这里这要指出的是,合同管理机制的制定切不可过于随意,要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作为出发点,寻找到影响管理的相关因素,如此可以保证管理机制的调整是更为合理的。其他企业已经建立起的管理制度也可加以借鉴,通过对比就可了解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合同存在的不足也可以寻找出来,如此就可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因此说,合同管理制度必须要更加的完善,而且合同双方所应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能够真正得到明确,如此方可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率有明显的提高。

3.3变更管理对策

对于变更管理,主要应从工程变更和情势变更两方面予以加强。对于工程变更,由于承包方要先执行变更指令,然后才能主张调价,对承包方极为不利。对于这一矛盾问题承包方应有充分的认识,要做好工期签证,积极收集有关工程变更的重要证据,为调价主张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工程变更指令,承包方一定要做好书面确认,防止工程师下达口头指令后遗忘,工程师的书面确认是承包方执行变更指令后结算变更工程款的重要依据。合同变更是承包方重要的索赔机会,一定要注意索赔时限,在有效期内提起索赔,防止索赔项目过期作废。情势变更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一种合同变更情况,也是合同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变更情况。针对情势变更,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依然是在主体合同签订时将可能出现的情势变更情况进行必要的约定,如具体、详细地约定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分担方式(即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等。

结语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性管理内容,但在工程管理实践中,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往往关注的重点集中在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与成本管理等方面,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容易忽视,这是很多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合同纠纷、甚至最终演变为索赔诉讼事件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者应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与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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