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业企业环保核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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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业企业环保核查

王健

(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000)

摘要随着生态环境执法形势日趋严峻,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遇到或可能存在诸多的环境问题,通过环保核查可全面审视企业现存问题,有效规避环境违法风险。

关键词生态环境 环境问题 规避  违法风险

环保核查的主要对象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遇到或可能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通过对工业企业环保守法、环境管理和环境表现情况进行的资料全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督促企业整改环保问题,确保稳定、持续达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

环保核查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反馈整改、复核、成果反

馈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前期准备

(1)收集环保核查对象的环保相关材料。

(2)根据环保核查对象,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应的环保核查现场调查表等。

(3)根据环保核查对象的需求及环保现状,制定环保核查服务方案。

2资料全面审查

在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后,针对书面及电子档文件开展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

2.1环保手续合法性及一致性

通过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环评、验收环保相关手续的审查,重点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缺失环评手续,或部分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而未予明确等情况,环保手续是否具备合法性和一致性。

2.2手工及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及达标性

重点检查企业手工例行监测点位、指标、频次、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信息记录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或相关自行监测规范,手工、自动监测数据是否稳定达标。

2.3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规范性

重点审查环境管理台账中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是否完整、真实。

2.4信息公开全面性

重点核查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上的企业台账和年报(季报)等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重点核查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上的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年度(季度)报告以及自行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2.5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性及时效性。

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应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应急预案是否处于有效期,如自备案日起预案超过3年,是否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及时修订,完成了回顾性评估。

3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核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对被核查企业进行现场实地环保核查。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3.1环保手续与现场的一致性

核查企业现场实际工程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料使用及仓储情况、各要素污染排放情况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的相符一致性。

3.2废气污染源及环境保护措施核查

核查企业现场实际所有废气产生源、种类、排放方式等情况,是否按现有环保手续要求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重点核查涉及VOCs及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产生的企业运行生产环节废气是否有效收集;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废气(重点为涉及VOCs及有毒有害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废气治理设施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是否与生产设施保持同时运行状态,运行是否正常,废气治理设施是否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运维记录;各废气排气筒是否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

3.3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核查

核查企业现场实际所有废水产生源、种类、排放去向等情况,企业目前是否做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是否进行了单独收集且在车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设置的独立的排口(如有);企业是否按要求对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了有效处理,废水处理设施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废水处理设施是否与生产设施保持同时运行状态,运行是否正常,废水治理设施是否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运维记录;废水污染排放口是否严格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

3.4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核查

核查企业厂内主要噪声源设备以及其相应设置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按环保手续要求相应设置了减振降噪,吸声处理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切实处于有效使用状态,是否设置了规范的噪声污染标志牌。

3.5固体废物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核查

核查企业现场实际所有固体废物产生源、种类、排放去向等情况,是否对各不同类别的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是否对各不同类别的工业固废进行分类贮存,是否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贮存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是否设置双人双锁,暂存间是否能够做到“防风防雨防晒”要求,暂存间间内截流门槛、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无裂纹、泄漏液体收集设施(托盘/围堰或导流沟+收集池)能否做到“防泄漏防扬散防流失”,各危险废物是否分类在间内存放且有明显的间隔,危废间内外分别是否设置了规范危废识别标志,是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并悬挂于危废间内,是否制定了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并通过环保局审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否上墙;委外处理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是否具备且处于有效期内,是否有半年内的危废转移联单(暂存期不应超过六个月),危废转移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里确定的危废产生量匹配,是否如实记录危废有关信息。固废堆存处是否设置了规范的标志牌。

3.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核查

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污染途径,针对其相应的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涉重环节、固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污染途径是否设置了污染防治措施(如防渗漏、防腐措施等),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相应的环保手续要求,是否需要进一步整治完善。

3.7企业环境风险核查

核查企业的实际风险源和事故类型,是按照环评要求对存在的风险制定了相应防控和应急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切换、收集系统;与现有应急预案相比是否存在企业环境风险、重要应急资源、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是否进行及时修订并报备;是否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是否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3.8企业环境管理核查

核查企业是否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运转;核查企业日常监测信息、依排污许可证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频率及时间节点等情况是否合规。

4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刻不容缓,国家对环境监督执法和环境违法惩治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通过对企业的环保核查,企业可及时发现自身企业环保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环境违法风险概率,现代企业管理中环境保护核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驾护航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张洁.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6(02).

[2]宋涛.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管理[D].天津大学2007.

[3]石刚.对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能源与节能.2014(03).

作者简介王健硕士中级工程师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