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文化体系的过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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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文化体系的过程和要点

龚军 王云崎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314300

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116000

摘要:“安全文化”作为安全生产的灵魂,不仅仅存在于非核行业,核能和核技术利用也正越来越多地将其理念应用在本行业中。早在2010年我国非核行业就开展了首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比工作,截至2021年,已经有近千家企业获得全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这些企业的安全文化在各自的行业中都具备一定的影响力,不仅能够向企业员工传播安全文化知识,还能够向社会公众树立良好的安全形象。由于核的特殊性,核能和核技术利用企业一直将“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基于此,充分借鉴非核行业在安全文化建设领域的先进经验,对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进一步提升我国核行业安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核安全;质量保证核安全文化体系;要点

引言

近年来,核电装备制造业蓬勃发展。“双碳”目标的确立,进一步利好核电行业。自主三代核电综合国产化率达到88%以上,形成了每年8~10台(套)核电主设备供货能力,促使更多国内企业进入核电市场。同时,核安全是环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的发展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核安全问题也受到更多的关注,对核环境领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核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的生命线,渉核单位要获得高水平的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环境,就需推广核安全文化,建立核安全文化体系是必然之举。为此,本文以法规为切入点,阐述如何将法规嵌入到核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为初次渉核单位建立核安全文化体系提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及核安全法规规定,从事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的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取得许可资质,接受国家核安全局及派驻机构监督管理。这要求制造单位必须建立并有效实施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而核安全质保体系各方面的要求是目前国内最严格的,其质量保证大纲及程序文件的制订是以核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托,将各条款要求与单位实际情况相互契合,具有结构严谨、逻辑缜密的特点。对初次涉核单位来说,制订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时可能会找不到合适的切入点,从而导致体系建立困难,无法通过相关机构审查,难以进入核电市场。为此,本文以法规为切入点,阐述如何将法规嵌入到质保要求中去,为初次涉核单位建立一个合规的质保体系提供参考

1核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估相关政策要求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正式发布实施,提出“国家制定核安全政策,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从法律上规定了对核电厂培育和强化核安全文化的要求,2018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防科工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运行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强调“研究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核安全文化健康状态可检查、可量化、可评价。核电厂要定期开展核安全文化自评估和同行评估活动,及时查找弱项短板,借鉴良好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除此之外,我国核能行业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核安全文化评估工作指导和程序文件,开展了一系列的核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估活动,形成了许多良好实践,使核电厂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和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核安全体系存在不足

(1)核安全国家标准覆盖范围明显不能满足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安全需求,现行标准主要关注放射性废物管理与辐射环境领域,涉及核动力厂、研究堆等个别领域的标准缺项严重,无法对核安全法律法规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2)存在部分核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制定及发布时间过久,至今未经修订,现行标准约有超过半数过于陈旧,如GB/T14584-1993《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GB5172-1985《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等均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适用性不足与技术指标落后等问题日益突出。(3)《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明确强调要将标准作为法规的支撑性文件,现阶段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制修订阶段对核安全国家标准的引用力度不强,亟待推动标准的应用和实施。

3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文化体系的过程与要点

3.1确定组织结构及职责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的规定,核安全文化体系建设需建立在核安全的基础上,因此要建立核安全文化体系,首先需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定体系所需建立质量保证组织机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的规定,确定体系所需组织机构。企业最好保留原始的部门和职能,这样可为日后核电体系运行企业核安全质量保证管理提供便利,但组织机构中必须保证职能部门至少包括领导层、技术工艺部门、生产制造部门、采购部门、质量保证和质量检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设备设施和计量器具管理部门等,并绘制组织机构图,明确各要素归口管理部门。体系职责一般为法人代表负责制,如果企业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不是同一个人,那么法人代表对核安全

质保文化体系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负总责,并授权总经理实施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负直接领导责任。企业的QA部门为质量保证部门履行体系运行的验证、监督、监查职能,具有充分的权限和组织独立性。质量保证人员在行使质量保证职能时,不受经费和进度的约束,有权直接向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报告质量情况,有权发出停工令。在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中,对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验证质量的人员。

3.2知责尽职是关键

在企事业单位核安全文化建设中,首当其冲的是加强决策层这个“关键少数”的“领导力”建设,必须有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健全组织和制度,该组织应由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精英专家组成,具有与运营决策层相同职级,且在重大核安全问题上有高于决策层的否决权。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培育、发展和践行具有中国特色的核安全文化,是文化强国、文化自信在核工业的具体体现。核工业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定文化自信,让核安全文化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养分、获得启发,用法治强化管理,用文化凝聚力量,使核安全文化成为从业人员的职业信仰和自觉行动,成为确保核安全的坚实屏障。

3.3以核安全管理体系为抓手,提升行业核安全文化水平

目前企业对核安全文化培育和建设采取的主要方法之一是进行核安全文化宣贯。但在核安全文化培育和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宣贯活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部分参训企业流于形式,收效难以衡量;二是在宣教过程中缺乏更为详尽的依据与指导性材料,容易造成对核安全文化工作的理解就是“出声明”“喊口号”的印象。建立核安全文化示范基地,以严格的核安全管理制度为抓手,要求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1级、职业健康、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弥补核安全文化宣教的短板,同时聚焦供应链的管理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通过制度手段贯彻落实核安全文化八大原则,有利于提升决策层、管理层、企业员工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从而提升行业整体核安全文化水平。

3.2建立评估协调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核电厂核安全文化评估主要来自于核安全监管当局、核电集团以及国内外第三方机构,其对核电厂核安全文化建设的理念和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评估的流程和方法也基本相同,仅仅是所依据文件的表现形式有所差异。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建立不同主体间核安全文化评估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促进核电厂核安全文化水平提升的合力。提高评估针对性、普适性和评估深度,尽可能减少评估频次,减轻受评核电厂压力,可采取不同主体联合评估、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共享的方式,如发现核安全文化有弱化征兆,可针对特定要素补充评估;此外,各方主体可与核电厂决策层加强沟通对话,在其他核安全相关活动中研判核安全文化发展趋势等。

3.3注重核安全文化宣教的实效性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我国关于不良社会舆论的传播更加难以遏制,一些歪曲事实、刻板片面的错误信息在短时间内即可发酵、爆发,加剧了公众对核行业的恐惧心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周边核态势复杂多变,朝核问题起伏跌宕,中印边境摩擦不断,又发生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等事件,使得社会对涉核议题越来越关注,涉核信息越来越敏感,公众的接受度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核行业发展的瓶颈。设置核安全文化宣教中心,利用各种媒体、政府信息传播渠道,联合各类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地宣传和推广核安全理念,将监管部门、地方政府、涉核企业、社会组织多方联合,形成合力,加强核安全公众沟通的渠道畅通性与信息的公开透明性,降低公众恐慌风险认知,从而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关系。

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阐述,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文化体系主要在于企业对核安全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核行业安全水平在于有效保证设备的质量,确保设备的性能满足核安全标准的要求满足核安全环境安全要求。通过本文的分析阐述,希望能够为初次涉核单位建立核安全质量保证文化体系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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