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有企业优化组织机构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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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有企业优化组织机构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刘万勇 ,张欣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辽宁 大连           116022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同时作为市场经济的命脉,在市场中一直处于主体地位,其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因此,国有企业也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以说国有企业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现如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企业外部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内部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市场组织机构变革进行探究,分析国有企业市场变革的原因和变革的方向和方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组织机构;企业变革;变革方向

1引言

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推进。部分企业无法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濒临亏损,选择改制退出国有经济的行列,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企业仍旧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营模式,阻碍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对于市场而言,市场是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不应该听从于政府,更不应该集权于政府,应该是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进行资源分配,因为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最主要、最适当的主体。由于国有企业不断深化自身改革,逐步转变为市场主体,其自身战略、结构、制度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国有企业亟需进行机构变革。

2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2.1市场竞争激烈,经营能力下降

在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许多中小型国有企业在面临市场竞争中存在“产品质量不如人、生产效率比不过、经营能力没他强”的种种问题,导致部分国有企业被迫选择改制,脱离国有经济转向民营企业发展。也有一些国有企业没有有效的资源和政策补贴,他们只有选择进行内部组织机构改革,通过自身变革在市场竞争的洪流中保留一席之地。

2.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出资人职责需捋顺,监管方式需转变。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在部分国有企业中作用体现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评价和监督。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或多或少未按照法律程序干预或过多影响企业自主经营活动。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未全面依法纳入公司章程影响出资人法律效力。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出资人机构工作职能、工作方式仍需改进,公司章程管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需进一步明确

董事会建设需加强,董事会职权需落实。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命运的重大职责需要强化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还需增强独立性和权威性,仍需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方面和队伍建设方面,过于僵化保守,董事会构成缺乏制约性,影响决策效果;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够完善会议议程记录不够完整,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缺乏主动,尤其是完善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缺乏符合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

经营自主权需进一步维护,经理层活力需要大力激发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设置重复过多,经理层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未充分体现其职责权限,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需要进一步明确缺少向董事会报告制度尤其是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方面缺乏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缺乏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不利于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实行市场化薪酬没有有效激发经理层活力,影响企业经营效果

2.3审计监察职能需完善,合规风险问题时有发生

在企业中审计监察职能是一个企业内部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内部审计监察职能不完善,审计监察职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审计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对接不协调没有将审计监察功能提升到公司更高层面,为企业发展带来风险。其次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后,企业活力虽然得到释放,但是在风险合规建设方面仍旧存在很大的漏洞,尤其是企业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因国企有国资兜底心理,未有效识别经营风险,时常有经营违规现象,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黑天鹅”事件

3国有企业市场化组织机构变革的方向和方法

3.1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应的制度设计,着眼于法制与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为四个组成部分,股东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有其相应的职权,尤其是经理层,在其行使权利或管理活动上都有涉及。先从董事会与监事会这两个组成部分入手,将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能进行系统性重组与划分,对董事会与监事会这两部分进行相应的完善,健全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运作架构,从而使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发挥出最效用。再从经理层入手,首先将经理层和董事会成员职责和权力进行系统性划分,避免出现董事会插手经理层事务或干预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针对国有企业,其制度设计或法人治理结构都要朝着法治方向发展,例如经理人能上能下,既可以进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又有政治任命的权力,所以针对这些情况,企业应着重进行职责划分,取消经理层政治任命制度、独立董事会与经理人的任选制度。

3.2科学管控模式下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着眼于公平与科学

激励约束机制主要是针对经理人来进行设计的,激励约束机制有五大要素,分别为环境条件、激励约束主体、目标、方法和客体。现如今国企经理人在年薪收入中,基本年薪的比例过高,绩效年薪的比例过低,导致国企经理人工作中出现“好好干不好好干都拿一样的工资”的现象。针对经理人,首先是激励,没有激励就没有积极性,从而导致企业的经济发展无从谈起。而如何激励,从“基本年薪、效绩年薪”中去改变显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根据中央提出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将任期激励收入作为激励经理人的组成部分。有激励就要有约束,约束条件正是避免激励方案失败的保证,激励约束机制是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形成、发挥作用的。而约束就是经理人要为他们的经营成果负责。制定一个与激励方案相匹配的约束方案,其中必不可少的约束制度就是效绩应用制度,让经理人为自己的经营成果买单,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激励约束机制主要着眼于公平与科学,让激励和约束实现最优化。

3.3强化审计监察职能,着眼于反腐制度建设

经营风险往往伴随着企业的经营违规,特别是国有企业,由于其组成形式和内部结构过于复杂,企业内部管理较为混乱风险与合规事关企业的生死,特别是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国企,做到经营合规和有效规避风险的任务更是严峻。针对上述问题,应强化审计监察职能,大多数国有企业中,董事会直接领导审计监察部门。而部分国有企业审计监察部门的纪检人员大多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乏专业性知识,很难起到监察的作用,导致企业内部的违规现象横生。针对此问题,应该强化审计监察职能负责人的任命审核层次,强化系统汇报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与董事会等国企经营管理者进行明确划分,并借鉴国际性企业中审计监察部门独立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之外的做法,进行单独管理,将审计、监察、纪检融合为一体。

4结束语

国企改革的道路“牵一发而动全身”,针对企业市场化组织机构变革主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改革。从企业的长远来看,市场化组织机构变革是在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国有企业要想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就需要学习借鉴国际性企业内部管理的方式,并不断强化党的管理,使企业朝着正确的国际化方向发展。企业应制定长远目标,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上,让国企成为一种真正市场化竞争主体,坚持推进国有企业向现代市场化企业转型,使国有企业重新充满能量与活力,因此国有企业市场化组织机构变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焦明宇. 我国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

[2]李大君. 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及改革研究[J]. 现代商业, 2019, 000(013):134-135.

[3]朱琳. 国有交通企业改制与组织结构优化研究[D]. 长安大学,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