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的改革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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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的改革研究

范春华

农安县哈拉海镇综合服务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 130200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等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各地方政府为了一己私利,通过各种手段,占用耕地变卖土地。针对土地督察制度确定的法律属性及其定位进行分析,明确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的必要性。结合当前土地督察工作开展的现状,提出相关管理建议。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政府釆取了一系列的督察以及管理制度,以此来对土地进行管理,使得土地能为人民带来更大的利益和更多的收获。基于此,本文对土地督查制度建立的背景、主要问题以及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的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督察制度;管理模式;改革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也在加快,对城市和工业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了使城市快速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农业耕地并将其出售,以获取巨大利益。这不仅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也导致了农用地的短缺,从以往的开发过程中可以看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保护是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分不开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不断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土地管理模式,把科学发展观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


1简述土地督查制度建立的背景

土地是人们生活的基础。虽然中国的土地面积占世界第三位,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中国人均占地面积很小,根本不能满足个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而变得疯狂,土地的价值也相应地变得极高,导致了各种不良现象,比如现在的房奴。对土地的需求正在增加,但可用土地的数量正在迅速减少。此外,土地价值正在迅速上升。那些商人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他们开始以低价大规模购买农民的土地,然后出售给有土地需求的人,将农田变成房屋。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地,特别是在我国频繁发生,经过长时间的卖田,我国的耕地数量波动很大,导致我国粮食产量可能出现断层。人们以食物为生。没有食物,社会必然动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干预土地,以监管土地。政府对土地的干预,不仅可以防止商人大量购买土地,而且可以有效地阻止非法人的行为。因为总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不顾中央的各种指示违法卖地,现在经过土地监管,政府可以有效地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土地监管不仅可以解决土地问题,而且可以保护土地,使土地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土地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及约束力不强

在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性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通过科学的规划方法和手段,可以有效地发挥规划的作用。没有权威的规划,其约束力难以体现。因此,在土地资源管理实践中应注意规划的作用,土地资源总体规划服务于地方投资项目。为了发展土地经济和应对其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开展了土地资源规划、发展房地产业和吸引投资等实际活动。然而,在现实中,规划的约束力往往不强。因此,各级政府应重视土地资源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2.2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经济、集约政策难以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取得成绩,大量征用土地,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城。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和调控政策的实施,大量工业园区空置,三四线城市住房去库存压力加大。截至2014年9月30日,在过去五年中,全国批准但未供应的土地面积为1309.9万亩,闲置土地面积为105.27万亩。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造成的。地方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也是土地使用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这一特殊身份使得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在主观和客观上都不敢对政府主导的违法问题进行控制,这使得土地管理部门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判断土地滥用情况,更难以对已确认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处罚,不能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国家政策。

3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的措施

3.1 “中央-地方-民权'‘土地管理新模式

“政府自律”模式是我国土地管理模式的重大创新,而土地监管制度的建立则是对其的修复和完善。然而,面对第一次模拟考试中日益严重的圈地现象,农民利益受到保护和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仅靠模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土地管理方面,政府不是唯一的执行者和管理者。要把各方面的利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公民参与土地管理。“中央-地方民权”的土地管理新模式。

当然,非政府监督机构的设立只是公民权利的间接体现。要从根本上杜绝政府土地违法行为,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产权机制。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的做法。与目前政府主导的土地管理模式相比,承认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管理模式,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让农民真正参与土地的开发利用。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他们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政府需要通过合法的征地程序给予农民适当的补贴,使矛盾最小化,并通过市场进行调整,从而减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来源。

3.2独立的政治管理

目前,土地督察是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但存在着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土地价值的体现。为了避免这种不良现象,政府开始恢复地方土地督察权,土地督察制度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实行独立的政治管理是基于政府的必要性,它必须是无私的。它没有愿望,只考虑人民的利益。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将加强对地方和人民的管理,使他们能够与中央政府和所有中央监督系统合作。同样,政府和人民也需要以中央命令为第一,与中央政府发布的一些土地管理系统合作,管理和监督土地监察。虽然这将大大提高土地管理制度的效力,但仍会有一些问题,因为中央政府不能绝对无私。

3.3 对于人们思想上的创新

创新必须有思想创新,思想创新带动各方面的创新。当前,要历史辩证地认识新常态下国土资源领域的阶段性特征,加大对政府官员适应新产业政策思想创新的相关培训,,确保决策者和执行者正确理解中央决策,共同推动新常态下的土地管理。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还应定期组织广泛的经验交流活动,提高对新常态下土地管理成果和存在问题的认识,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案例,促进自身行为更加务实有效。例如,在耕地保护方面,虽然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保护耕地,但效果不佳。在我看来,农民应该把耕地保护责任放在首位。虽然我国《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明确的描述和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合理性和存在性受到质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耕地承包经营权描述为: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30年来保持稳定,并不断完善长期保持不变。因此,农民是耕地的真正所有者。我们应该在“主人翁”的努力下,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明确奖惩。应该为被遗弃的农民恢复农业税。对不放弃耕地的农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除粮食补贴外,还应支付耕地保护补偿费。


4结束语

总之,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制度安排之一,土地管理的创新必须建立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之上(即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的“三保”原则),加强新产业政策思想方面的创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土地管理能更加主动地服务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扩就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参考文献:
[1]徐绍史.坚守耕地红线 促进科学发展——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六年来的探索创新之路[J].紫光阁,2012(10)
[2]周平. 完善我国土地督察制度的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2
[3]田磊,曹端海,申文金.我国土地督察制度的理论研究及国内外经验借鉴[J].改革与开放,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