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企业纪检工作中的应用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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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在企业纪检工作中的应用探究

董胜勇

山东滨州烟草有限公司阳信营销部  山东 阳信  251800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合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于提高纪检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纪检工作大数据应用过程中,要重视大数据应用对原有工作流程的影响,不断完善大数据应用工作模式,注重顶层设计,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大数据技术队伍建设,建立纪检数据保障机制,促进大数据技术与新技术的整合,合理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障正当权益。促进纪检工作中大数据应用稳妥推进,有序发展。本文主要分析大数据在企业纪检工作中的应用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应用;纪检工作

引言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数据可视化技术等在企业纪检工作中均得到一定的应用,推动纪检工作朝着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促进纪检工作在业务融合、工作模式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数据纪检工作的应用,有效解决了传统纪检工作中的问题。但同时,纪检工作的特殊性,也使得大数据应用在纪检工作中成为一把“双刃剑”,在提升纪检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挑战。为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科技反腐工作高效、规范发展,成为企业纪检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

1、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党的重要指示之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第一,不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性工作方法,在监督能力方面进一步提升。第二,规范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行为,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反腐败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工作要求,过程中应做到一视同仁,以讲证据、高效率、不讲人情为执行标准。为确保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组织需要保证自身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做到事事有着落,大力培养监察管理方面人才,不断为企业建设培养高素质队伍。(2)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凝聚力、监督力的根本保证。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先行者,纪检监察组织自身的反腐工作意识必须首先抓牢,要经得起考验,不负人民群众的信任。随着反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应充分利用自身职责,严查一批腐败人员,发挥自身价值。我们也应看到,在纪检监察组织执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执法人员在跟进贪污腐败案件时受到了腐败分子的诱惑,加之意志力不足,思想建设不到位被腐败分子同化,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形象受到影响。针对这个问题,纪检监察组织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凝聚力,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2、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监督的实践

纪检监察机关的大数据监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类公权力行使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监督,包括运用大数据跟踪权力运行、发现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查办案件等,以及通过大数据“自动化决策”等方式发现问题并作出监督决策。当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大数据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于党内法规及国家监察法律法规概括性赋予的权力,在对各种公权力履行监督制约职能时,结合大数据技术进行的创新和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大数据监督,不同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大数据侦查、大数据监控或预测性警务。

大数据侦查主要是指刑事办案机关依法“对存储于网络与计算机系统中的海量数据进行收集、共享、清洗、对比和挖掘,从而发现犯罪线索、证据信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措施与方法”。公安机关的大数据监控,即“以个人数据为核心,通过大规模、系统化地收集、存储、处理和控制数据而对社会进行的长期的、秘密的、无特定对象的监控”,其主要运用于犯罪预防和公安侦查领域。预测性警务指的是通过监控、收集、分析、整合大量数据,“为前瞻性的犯罪预防提供信息的警务策略”,其目的是对犯罪作出预判,以“更高效地调动、部署、指挥警察力量以完成警务工作”。

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监督的实践做法主要包括:其一,汇聚数据并建立数据平台,为大数据监督提供数据资源。大数据监督的实践,离不开监督行为与大数据资源及数据平台的结合。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权力行使行为标准化、数据化,并将行权数据接入大数据监督系统,以便监督者及时比对相关数据。例如,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曾经通过系统连接、数据库备份、数据采集直报等方式,将全市2346家财政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物资数据60.9亿条纳入系统。数据的汇聚离不开大数据监督平台。“系统集成、数据交换及采集、数据加工、数据调度、运算识别及处理”等平台,是比对和处理数据的核心连接点。其二,运用大数据发现、查证和查处公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者主要通过线上公开平台,对具备“业务流转、在线审批”特征的公权力运行流程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基层群众也可以通过网络公开平台,对公权力行使不规范、不正当、违法违规乃至犯罪等行为进行举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系统数据进行加工、运算和比对”,查找和分析资金、项目、物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3、大数据应用在纪检工作中的实施策略

3.1注重顶层设计

在纪检业务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各单位需要的大数据技术存在重合性,为提升纪检工作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改进,构建统一的纪检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使各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通过平台对纪检工作信息和进程实现实时了解。因此,在大数据应用开始阶段,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企业内部统一的纪检信息网络平台,对海量监察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各区域模块化对接。

3.2建立纪检数据保障机制

在纪检工作中使用大数据技术,要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体系,为纪检敏感数据的安全性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确保纪检敏感数据的保密性,避免数据监管出现缺失的问题。因此,要建立纪检敏感数据的监管制度和问责机制,并实施敏感数据清单管理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确定数据管理权限,建立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使用规范,为纪检敏感数据合理使用提供基础保障。

3.3合理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障正当权益

在纪检工作中,要以稳妥为原则,注重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尺度,在技术威慑的同时,要体现组织人文关怀,在防微杜渐以及提前预警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挽救机制,体现纪检工作的人文性。同时,在大数据采集过程中,很多信息涉及敏感、重要领域,甚至是个人隐私信息,对于这些数据,要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和使用机制,保护个人正当权益,确保大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使用正当性,从而使纪检工作得到广泛的支持,推进纪检工作大数据应用不断发展。

结束语

纪检监察机关的大数据监督既涉及监督权力的行使,也涉及对监督权力的制约,更涉及对整个国家法治秩序的塑造。纪检监察工作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不仅意味着监督方式发生了变化、部分监督规则需被重塑,也意味着如果缺少对权力的规制或者规制不当,监督权力就有可能被滥用甚至不当扩张。面对不断拓展的大数据监督实践,应及时更新理念,尽快制定、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以进一步提升大数据监督的正当性,确保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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