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双赢,案结事了,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这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也是法官办案的最高境界。”这是新郑市法院院长靳四梅常说的一句话。在她的带领下,民事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法官们都会付出100%的努力。
人大建设
2008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