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桩治疗残根残冠的业务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15
/ 1

纤维桩治疗残根残冠的业务报告

钟燕

南京市秦淮区止马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结合本人在口腔科临床工作,探讨纤维桩对残根残冠的治疗,回访我院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接受纤维桩冠修复治疗的72例患者,共计84颗患牙,修复成功率为96.43%。通过对以上病例的回顾总结,提高了自己的临床操作及诊疗水平。

关键词:纤维桩;修复

食物的精细化等各种原因造成龋病的发生率逐年升高。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对于口腔内残冠残根的保留有了更高的要求,保持牙列的完整性对于患者的健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的接受桩冠修复治疗的72例患者,共计84颗患牙。男42例,女30例,年龄跨度为23-86岁。其中前牙27颗,前磨牙28颗,后牙29颗。

纳入标准: X线片报告结果显示:①已做根管充填术,且根管充填密合,牙槽骨吸收≤1/3;② 残根根面距离牙龈距离在2mm及以上,牙槽骨内牙根长度在12mm以上。排除标准:合并严重的精神类疾病对研究内容无法有效配合的患者。

2 方法:

2.1治疗方法

在修复之前对患者行常规术前检查和准备。包括在X线片了解患者根管治疗及根尖周组织情况并确认根管长度,确保患者在根管治疗后的剩余牙体能够进行有效修复。我院采用的是法国生产 RTD变色纤维桩,以患者根管形态为依据,通常情况下,磨牙选择2号或者3号纤维桩,前牙选择3号或者4号的纤维桩,使用配套引导钻及成型钻制备桩道空间,根管壁厚度维持在1mm以下,根尖部分需要4mm以上的根管充填材料。完成桩道的初步制备后,与患者根管内置入纤维桩调试,完全就位后取出备用,预备过程中彻底清除患者根管内的碎屑并行消毒处理,吹干后用适量3M双固化粘接剂行固定处理,光固化材料堆核,冠修复。

2.2评价标准

参考相关文献制定疗效评价标准。(1)成功:患者没有异常症状,龈组织无红肿及疼痛,义齿无松动脱落,功能正常;(2)失败:牙龈红肿,纤维桩及义齿脱落,无法正常使用。

3 疗效观察:患者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96.43%(见表1)。

表1 

组别

颗数

成功(颗)

失败(颗)

成功率(%)

前牙

27

26

1

96.15

前磨牙

28

28

0

100

后牙

29

29

2

93.10

总计

84

81

3

96.43

讨论:

桩核技术为现阶段临床修复残根残冠的主要手段,以前采用的铸造金属桩核近期内修复效果尚可,但远期疗效欠佳,存在腐蚀、染色,尤其易根折等情况[2]。在这样的背景下,纤维桩应运而生,相较于金属桩有明显优势。

本次观察,患者纤维桩修复成功率高达96.43%。分析原因,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① 纤维桩修复中所采用的双固化粘接剂加光固化树脂技术操作简单,粘结效果明显[3],使用其进行直接堆核可充分实现桩、核的一体化,因而可有效提升纤维桩的固位强度。② 纤维桩本身就具备:高强度;抗疲劳;弹性基本接近于牙体组织,加上保守的制备方式可更多的保留牙体组织,因而能够显著提升患者修复成功率。

5 体会:

在目前,我们更新观念和科技技术的发展,患者的残根和残冠已基本保存下来。但是使用什么样的桩核材料可以达到更理想状态,就尤为重要。首先理想的桩核材料必须具有以下几点:强度高、耐腐蚀、耐疲劳、更接近牙体结构,且易于临床操作等优点。纤维柱在牙体中可以使咬合力均匀分布,从而大大减少根折发生的几率。而以前使用的金属桩,虽然强度较高,但同时咬合力直接传递到桩与牙体组织的接触面,咬合力过大时易导致根折[4]。 将纤维桩与牙体组织进行双重固化,与树脂粘结,可以提供最大粘结面积和良好的封边,防止微渗漏。同时,在咬合力作用下,化学结合力可将根管的楔形力转化为根管壁的拉应力,提高根管治疗后整个牙体的抗折强度[5]

    纤维桩在牙残根残冠修复中有着突出的临床应用效果,不仅提高了患者修复的成功率,而且大大缩短了椅旁操作的时间,有着突出的临床效益和经济效益,值得临床大规模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王月平.玻璃纤维桩树脂核和金属铸造桩核在上颌前牙残根残冠修复中的对比分析[J].中国美容医学,2013,22(11):1204-1207.

[2]高诗茜,凌翔,李倩等.玻璃纤维桩在前牙残根残冠修复中的临床应用[J].临床口腔医学杂志,2012,28(8):501-502.

[3]姚森,冯红杰.玻璃纤维桩在前牙残根残冠修复中的效果观察[J].中国基层医药,2013,(z1):27-28.

[4]王雅楠.玻璃纤维桩在前牙修复中的效果观察[J].当代医学,2012,18(22):51-52.

[5]田菊忠,王宏.玻璃纤维桩修复前牙牙体缺损的临床效果比较[J].口腔医学,2011,31(7):41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