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5岁的小程以学徒的形式被付某带往2000多公里外的广东省去弹棉花。同年9月21日,小程在付某处失踪,虽经付某与小程的父母多年多方寻找,仍然音讯全无。经小程的父亲程某申请,2007年12月法院适用特别程序依法作出了宣告小程死亡的判决。2008年1月,程某夫妇又把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5.6万元。
青少年与法
200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