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心村整治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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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心村整治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分析

林峰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311500

摘要: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规划问题,导致村内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土地和闲置宅基地,使得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针对空心村问题应对其进行整治,通过对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实现构建美丽新农村的目标。本文针对乡村规划建设中的空心村问题,提出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策略,根据现有的土地要素对其进行配置优化,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关键词:空心村;土地资源;资源配置;配置模式

引言:乡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应符合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并重视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空心村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土地审批制度不健全、思想认知较为落后,导致在土地规划、土地审批过程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等问题,使得农村地区出现大量的闲置土地。为解决空心村问题,并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需要坚持市场化的资源配置要求,并建立土地资源配置保障措施。

一、空心村整治土地资源配置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配置模式

    根据空心村的分布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针对城镇周边空心村进行整治,农村的生活不完全依赖土地,村内的人口处于失衡的状态,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整治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该类空心村的整治以及土地资源的配置核心在于“两区同建”,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和农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配置,其目标在于提高乡村地区非农人口的比例,通过城镇带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的方式,提高乡村地区的人民的生活环境。在土地的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上,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土地的比例,补充耕地面积,采用土地规模化经营管理的方式,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应用[1]

(二)中心社区型配置模式

    中心社区型的土地资源配置模式针对距离城市比较远,分布较为集中的乡村。该类空心村的空心化程度比较高,新建的住宅主要在外围区域,村内多为破落的房屋,乡村经济发展不依赖土地。其在整治过程中以提高第二产业能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目标,通过建立中心社区,在结构布局上采用拆村和合并村的方式进行乡村土地资源的配置,并将原本废弃的住宅区域更改为可复耕的区域。

(三)土地改良型配置模型

    改良型的配置模式针对空心化并不严重的村落,老旧房屋住宅的面积比较小,与城镇之间的距离适中,人口流动并不频繁。该类空心村内的村民住宅基地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依靠农业获取经济来源。整治目标在于促进农业发展,整治宅基地,切实保障新建居民的土地使用需求。在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过程中,主要采用规划新居以及改善村内基础设施的方式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空心村整治土地资源保障措施

(一)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

针对空心村问题的产生,在整治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所有权的问题,市场化的整治方式和配置措施主要通过征收土地、承包土地以及流转宅基地、土地退出制度建设的方式进行配置优化。在整治过程中,必须重视土地资源的所有权流转。

首先,乡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村集体,通过土地征收的方式将所有权集中归纳到国家手中。以往国家的政策颁布主要通过低价征收、高价流转的方式进行。市场变化对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变动上,在政府和农民进行土地征收谈判过程中,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可以彰显出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并通过与农民签订补偿协议的方式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优化[2]

其次,在土地集体化经营过程中,采用“三权分离”的政策实现土地承包的目标。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符合空心村整治的目标。在保持承包权和经营权流转的前提下,长久保持关系,可以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再次,宅基地流转是通过产权变更的方式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空心村整治的主要手段。根据农民手里现有的土地进行资源的再分配,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并维护资源再分配的公平性。在整治过程中,通过中心社区建设,用于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通过宅基地流转的方式进行土地资源的重新分配,并对回收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利用,可以有效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最后,建立完善的土地退出机制,采用有偿退出的方式对空心村的土地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科学、公平、完善的退出机制在保障乡村人员自愿的基础上,给予其一定的补偿。该方法可以实现对农民身份的重新转变,并有利于乡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退出机制的应用主要根据现行情况,对已经具备城市化的乡村有着积极作用,但可能会减少农村农户的数量,需要慎行。

(二)土地资源配置制度化

空心村整治的最终目的是建设美丽新乡村,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其关系到乡村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如果整治措施未注重农户的基本利益,可能会导致矛盾纠纷产生,通过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化,为空心村整治提供制度保障,可以为空心村整治提供良好条件,并强化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参与工作实践过程中发现,采用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乡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式,可以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因此,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化建设需要为空心村整治提供服务,为土地资源配置提供条件,户籍制度改革、社会制度保障、土地税费制度改革均可以为空心村的整治奠定良好基础。

首先,户籍制度改革是通过统一城乡户口的登记制度,并将居住证作为条件进行人员户籍属性的分配。我国目前正致力于户籍制度改革,并将其与土地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迁移政策调整,实现对空心村的整治。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对于促进空心村整治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空心村整治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户主观上认为自身的发展利益受到威胁,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的保障基金投入,明确对农户的救济方式,切实保障农民的生活权益,可以为空心村整治提供内部条件。

最后,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宏观调控等手段进行空心村的整治,为空心村土地资源的市场化提供外在条件。通过资金配置的方式,对土地的税费问题进行调整,可以减少空心村整治过程中的投机行为,为土地资源配置提供方向,实现资源效益与资源收益的科学分配。

由于空心村整治涉及到农村地区人民的根本利益,部分农村人员拥有抵触心理,其重点在于如何解决矛盾,改变农户认知。通过制度改革、制度调整的方式改变农户的思想,可以有效促进空心村整治措施的落实,并可以为乡村土地资源的重新规划和利用提供保障。

结论:综上所述,空心村问题的产生是我国城乡建设过程中思想认知和规划能力不足所导致,其受乡村土地管理素质所影响,使得土地的资源未得到良好的应用。在美丽新乡村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现有的情况对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重新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利用,或采用保障措施为土地资源的配置提供保障,使得空心村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依。

参考文献:

[1]张玉,王介勇,刘彦随.基于文献荟萃分析方法的中国空心村整治潜力与模式[J].自然资源学报,2022,37(01):110-120.

[2]卢垟杰,曹婷婷.空心村整治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以澄城县为例[J].农业与技术,2021,41(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