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分析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16
/ 2

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分析探讨

杨巍巍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辽宁省沈阳市  110000  

摘要: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对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修订的通知。新金融工具准则变化之一是对金融工具的分类从原来的“四分类”变为“三分类”。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常常会遇到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诸多实际问题,其中金融工具分类问题首当其冲。另外,也涉及计量的问题。为提高专业服务质量,笔者对实务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加以分析,探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思路。

关键词: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分类

一、金融工具的范畴

金融工具的本质是在信用的基础上建立的契约,它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另一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合同。因为信用的形式不同,产生的金融工具也多种多样。包括以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例如银行存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例如期权等。金融工具通常都具有直接现金结算和间接现金结算的特征。

二、金融工具分类的前提是识别金融工具

新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是“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除了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外,企业应当将该合同视同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本质是契约,而且是一项以金融工具交换金融工具的契约。如果签署的固定采购价格的材料采购合同,未来通过实物的交割的完成进行履约和结算,则属于商品贸易合同,而不是金融工具所指的合同。

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是实务中常见的业务事项,如果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看作数轴的两端,处于中间地带的金融工具往往较多,且情况较为复杂。

(一)金融资产的定义和范畴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第一点,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例如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第二点,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例如看涨期权、看跌期权等衍生工具。第三点,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例如股权回购,但是企业收到的自身普通股的数量随着其普通股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的,这时候,相当于金融资产。第四点,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二)金融负债的定义和范畴

金融负债与金融资产相反,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第一点,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第二点,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第三点,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第四点,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三)权益工具的定义和范畴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应当将该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第一点,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第二点,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四)对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经济实质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和规范,在初始确认时将对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判断一项金融工具是应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时,应当以相关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为依据,运用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原则,正确地确定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会计分类。对金融工具合同所反映经济实质的评估应基于合同的具体条款。

有些金融工具可能既有权益工具的特征,又有金融负债的特征。因此,企业应当全面细致地分析此类金融工具各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以确定其显示的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的特征,并进行整体评估,以判定整个工具应划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还是既包括负债成分又包括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例如股权投资合同中约定股权回购条款、投资期限,形式上体现为股权投资,在权利义务与风险承担上实际接近债权投资,属于明股实债。

三、金融工具分类的逻辑分析

在识别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层层进行逻辑分析(图1),直到将其归入恰当类别。

图1:金融工具分类逻辑分析图

首先根据概念和范畴,识别投资事项属于债权投资(包括混合合同)、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工具。如果属于债权投资对其进行合同现金流量测试(SPPI测试),如果不能通过,则需归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能通过,则根据业务模式的不同,归入不同的类别。如果是权益工具投资,实务中在识别金融工具之前,需要排除是否为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内容。首先判断所持有的股权,是否对被投资方构成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结合公司章程对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的表决权的约定等内容。其次判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这方面通常需要考虑持有股权的比例以及协议安排综合判断。排除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内容之外,识别是否为金融工具。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首先判断是否为交易性,如果是交易性,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是非交易性,要看管理层是否运用指定选择权。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但是初始分类时,企业管理层可以运用指定选择权,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是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对于“交易性”和“非交易性”的界定,需要加以分析判断。实务中,应当以企业客观事实为基础、由企业关键管理层作出指定。如果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交易性”条件,则排除了“非交易性”的条件,进而不会被允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基于此逻辑,分析顺序为,首先,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二是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三是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否属于衍生工具。

四、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测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持有该资产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或者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目标,企业应基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来对其进行分类。如何分析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通常需要考虑是否是固定利率的约定;利息中包含的货币时间价值因素是否存在修正的情况;是否包含可能导致其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所以需要考虑以上各因素加以判断。

五、金融工具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什么是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但在实务中,确定公允价值往往是工作难点。例如没有活跃市场、难以确定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及现金流量现值。这时需要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考虑是否公允的因素有,一是关联交易,二是交易是否是被迫的,三是交易价格所代表的计量单元是否规范,四是交易市场是否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考虑上述因素判断交易是否公允,进而判断交易价格是否为公允价值。另外,还会使用到估值技术。估值技术通常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选用时应当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需要用实际利率法对摊余成本、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在各会计期间进行分摊,且期末需要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投资,也需要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

[1]丁静.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的层次逻辑分析.财务与会计.2021.3

[2]应唯.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探析.财务与会计.2020.3

[3]王宁.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实务应用.审计与理财2021.8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