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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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模式

高威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西防城港 538000

摘要:近年来,宜居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政府陆续出台相关调控政策,当前时期内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缺乏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有效监管的手段,也没有形成对房地产市场全面实施监测的长效机制。基于此,本文基于“互联网+”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模式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推动措施,希望为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一定的参考,将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大数据提上日程。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监管;“互联网+”;新模式

引言

为防止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挪用占用预售房款,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占压、挪用客户商品房交易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探讨和研究如何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构建“互联网+房地产监管”的新模式,搭建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有效维护了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三码”模式,规范了中介、经纪等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加强信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1.相关背景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此,各地多次出台地方调控政策,但在落实调控政策中,信息化手段缺乏、市场监测不够实时全面、二手房交易数据不真实、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到位等问题逐步凸显。为践行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落实好住建部、住建厅和市政府调控政策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决定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全方位、立体型的房地产市场监控管理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模式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房地产市场交易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基于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打造房地产交易监管一体化管理,建设多层级、协同式的房地产交易监管体系。同时,以平台为基础,整合线上线下多级审核服务渠道,创新房地产交易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各相关政府部门、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等多级办事协同高效化、房产交易动态化管理,着力打造“互联网+房地产监管”新模式。

2.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是一个综合工程,涉及主体众多,建设内容丰富,各方诉求多样,既需要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整体把控,又需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分清层级,分步推进实施,不可一蹴而就。这就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因素,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从监管内容的角度来看,要运用大数据从全方位、多渠道、多维度的思路出发,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内容能够覆盖房地产的所有相关方面,力争“滴水不漏”[1]。从监管方式的角度来看,则要建立市场监测分析模式和信息披露相结合的机制,保证房地产市场有序运行,逐步形成从政府监管向社会化监管的转变。从监管流程的角度来看,要逐步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

2.2以交易监管为导向

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应充分体现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一个科学规划、高效办公的平台,以交易监管为导向,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监管秩序,避免因交易资金被挪用给交易双方造成麻烦,提高资金监管业务的时效性和便利性。

2.3以平台化为原则

以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基础,以交易监督和资金监管应用为关键,实现以房地产市场有效管理为主线,搭建统一的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在支撑平台之上按需建设应用系统,并按统一标准对接预售、备案、银行等业务系统,做到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杜绝和消除“孤岛”现象[2]

2.4以“五化”为目标

紧扣房地产交易监管的目标任务,创新平台管理模式,实现“多元化、制度化、常态化、人性化、科学化”,以风险条线为依托,理顺监管过程,减少功能重叠,构建功能完善、可靠性好、可持续发展的多部门联动监管框架,满足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机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推进措施

3.1“互联网+价格备案”

研发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系统,对实行价格备案前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套申报住宅价格,符合要求的按套将价格录入价格备案系统;对实行价格备案后取得预售许可的,根据物价部门确定的备案价格录入价格备案系统[3]。价格备案系统与商品房签约系统信息共享,每套商品住宅签约价格只能按不高于备案价的价格进行签约,保证了房价的稳定。

3.2“互联网+预约管理”

研发了商品住宅签约预约系统,全市各县区每日通过签约预约系统申报下一日需签约的项目名称、具体房号、套数、价格等。预约系统按照既定的量价标准自动平衡各县区的签约套数、价格,实现对每日签约商品住宅的“量价双控”。

3.3“互联网+网签备案”

研发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并强力推进,全面实施二手房网签备案工作。该系统的使用,既有效杜绝了二手房成交价格失真、“阴阳合同”“一房二卖”“吃差价”等现象,又便于实时掌握市场交易情况,提高市场分析的实效性和精准性。

3.4“互联网+限购”

研发购房资格证明开具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开具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为购房的首要条件,市区范围内不同住建部门均可开具,通开通用。另外,通过与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信息共享,无购房资格证明的无法进行签约,从源头上保障了市政府住房限购政策的落实。

3.5“互联网+信息共享”

与税务、不动产等部门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将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信息实时推送给相关部门,既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又大幅提升了办事效率。如以前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少则需要半个多小时,现在几分钟内即可办理完毕。

3.6“互联网+市场监测”

研发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系统按照日统计、月报告、季分析制度要求,每日按不同需求自动生成交易信息,上报住建部、住建厅、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每月围绕交易情况、同比情况、环比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分版块对市主城区交易情况、供需情况、库存情况进行分析。该系统可科学、实时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便于及时掌握调控效果,把握好调控力度,及时出台针对性的调控措施,防止“旱涝急转”问题的发生。

3.7“互联网+信息利用”

研发房地产综合统计应用系统,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运用,将错综复杂的数据有规则地联系起来,并通过计算机自动抽取整合利用,形成满足需要的各式统计分析报表,有效杜绝统计数据手工编辑产生的差错,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4.结束语

借助“互联网+”技术,全方位、立体型的房地产监管新模式已基本实现,从中央到省、市的各项调控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全市和市区成交量均接近正常水平,市场预期得到稳定,房价上涨势头得到了遏制;有效杜绝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一房两卖”等行为;防止了因阴阳合同导致的税费流失;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此模式的建立,有效解决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难以落实、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不全面、市场监测分析手段不先进等问题,有利于坚持党的十九大强调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住建部、住建厅和市政府调控政策,维护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好广大群众“住有所居”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帅.“互联网+”背景下政府市场监管策略创新[J].北京社会科学,2020(12):100-106.

[2]龙腾泽.试论互联网+对市场监管的影响[J].南方论刊,2020(04):18-20.

[3]闫栋.“互联网+”视域下政府管理创新与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