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南宁市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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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南宁市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对策

欧永聪

南宁市南湖公园   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 梳理南宁市当前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以提升南宁市庭院、居住区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形象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关键词 庭院 居住区、绿化管理、问题、对策

前言

南宁市以中国绿城享誉国内外,可谓是"半城绿树半城楼",有花园城市的盛誉,被中外游人盛誉为中国的"绿都"。从取得“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等多项殊荣。这一系列荣誉,彰显着南宁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绿,成为南宁的靓丽的城市名片。但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体系中,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仍存在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影响南宁市绿城品牌品质进一步提升。本文对这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梳理之后,试图找出有效的应对方法,强化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庭院、居住区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高南宁市城市形象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1.南宁市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1.1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

一些开发商为单纯最求经济效益和贪图快出效果,不按规划建设、或是为了绿化而绿化,不考虑与后期管理做好衔接。整体的植物搭配存在着较强的随意性和凌乱性,甚至出现后期管护困难,乔木长势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问题。

1.2物业绿化管理专业水平不高、管护投入不足

目前不管是新小区还是老旧小区,物业的绿化管理队伍专业性水平较低,绿化维护基本上只停留在简单修枝、清除杂草上。且小区物业管理中关于小区绿化管理的要求不具体,老旧小区业主每月缴纳的物业费比较低,自然就形成了小区绿化管理的某种缺位,管理机制不能切实保障小区绿化的长效管理,导致小区绿化逐渐变差。

1.3绿化保护意识淡薄

部分市民或小区物业公司缺乏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了解,爱绿护绿意识淡薄。有的随意将物品挂晒在树木或绿化绿篱上,有的圈占小区绿地成为私人花园。甚至不顾法律的约束,擅自破坏绿化、过度修剪和移植树木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的影响。据统计,2021年仅青秀区发生的擅自砍伐树木、破坏草坪灌木和过度修剪树木的投诉案件就达58件,良庆区有26个居住小区修剪树木,其中就有22个居住小区过度修剪树木共253株。

1.4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侧重的是市政公共绿化管理,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方面较为欠缺。特别是2017年,自治区住建厅连续下发《关于印发落实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建政务[2017]6号》、《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桂建政务[2017]7号》、《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桂建政务[2017]8号》等简政放权相关文件,取消了对树木移植和修剪的行政审批,庭院、居住区的绿化监管出现了管理空白。

例如,《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树木的管养单位应当按照兼顾设施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及时组织修剪,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小区需要向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备修剪方案等事项。因此在取消了树木移植和修剪的行政审批后,过度修剪的现象突然暴增,引起居住区群众的不满。

1.5现行机制存在部分监管不到位现象

城区园林所具体负责庭院、居住区的绿化行政管理工作,但庭院、居住区数量多,地点分散,城区园林所专业技术人员少,小区绿化指导工作量大,造成主动指导少、部分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6绿化管护欠缺相关标准和规范

目前南宁市庭院、居住区缺乏绿化树木修剪、移植等技术标准,同时在绿地调整改造等方面缺少管理指南,绿化管理工作缺乏指导规范依据。

2.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加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坚持以人为本为原则,从人的方位综合考虑,以生态园林的理论和园林美学原理为依据,审查方案植物配置,营造庭院居住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效果,形成活泼、和谐的空间。要考虑季节性观花、观叶植物相搭配,达到春意早临花争艳,夏季浓荫好乘凉,秋季多变看叶果,冬季苍翠不萧条,保持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效果,为居民创造一种花繁叶茂、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严格审查树木的栽植位置树木种植要与建筑保持适当距离,不影响住户室内的通风、采光;充分考虑地下管道、线路的位置及以后的开挖、移动,将树木种植在远离窗口、管道、线路的地方

此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庭院、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严格审核绿化施工质量,保证小区绿地率达到标准。

2.2加强绿化管护能力建设

各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备绿化专业人员,实施对居住区内的绿地日常养护,鼓励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庭院、居住区实施绿化养护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对乔灌木的修剪要根据其自身特点和规律,剪出相应造型,及时清除枯死枝病虫枝,使其富有生命朝气

对绿地草坪实行精细管理,及时灌溉、修剪、施肥,做好病虫害防治。鼓励和引导居民对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共建美好环境居住区。

2.3加强居住区绿化巡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居区绿化管理的检查力度,并依据《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规,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结合每年的普法进社区活动,发放《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宣传材料,确保各居住区绿化管养责任人熟悉小区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园林式小区评比活动联合自治区、市两级媒体广泛宣传绿化的重大意义,增强居民爱绿护绿保护家园的自觉性,树立爱护绿地的意识

2.4尽快完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及时修订出台新的《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特别是针对多发的过度修剪、移植树木等突出问题,完善法规条款。鉴于修剪、移植树木已不列为行政审批事项,建议从技术规范管理角度进行加强监管。例如,需要进行截断树木主枝、主干等重度修剪,或移植树木的,居住区(单位小区)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制定修剪(移植)方案,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指导并将方案在居住区(单位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日,无异议的,按方案实施。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异议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综合研究后确定实施方案。施工期间,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现场监督指导。

2.5创新管理机制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并加强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与联动。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住区园林绿化技术培训会,提高庭院、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水平,协调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绿化管理规范,做好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联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居住区绿化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创新管理新机制,多打组合拳,进一步将居住区绿化监督和管理到位。

2.6制订绿化管理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居住区绿化管理新举措,尽快制订出台《南宁市庭院、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对居住区绿化养护、管理、改造调整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结语

做好庭院、居住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南宁市擦亮绿城品牌重要的一环,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邕城市民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让中国绿城更加享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