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践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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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践研究

廖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龙门供电局  广东 惠州 516000

摘 要:新时期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大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明确各项管理指标、管理要素。本文对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基本原则进行简要阐述,提出构建大监督格局运行机制的关键举措,通过明确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以及各主体单位的工作管理指标,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高效地进行,并且提出在构建大监督管理格局过程中的关键策略,通过制定相应的共商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完成资源整合,实施成果共享,以此来提高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成效。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监督

引言

在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格局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应当结合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构建内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打造相应的信息管理闭环,明确各项监督管理指标、管理要素,革新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企业应当结合精益化、精细化的监督管理手段,明确各项监管要素,结合新思想、新思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基本原则

新时期,在构建大监督格局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工作管理体系、管理机制,确保各层级、各单位在反腐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所具备的自我监督、协同监督的作用,并且完善巡察、审计、财务、采购、安全、工程验收等多维度的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监督管理闭环,形成相应的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在构建反腐败大监督工作管理格局的过程中,需要坚持政治引领,在此过程中,一切监督工作的开展均需要符合党中央关于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方向,确定监督管理目标,积极落实贯彻中纪委的精神指示和政策方针,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高效率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落地。其次,任何监督管理形式、管理方式均需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来进行,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把控大局,履行好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关键制度,采取顶层规划、顶层谋划,由纪委牵头,构建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

此外,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也需要将相应的重心放置在反腐败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域,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权力运行监督,构建良性监督管理机制,起到对违法犯罪活动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在此环节,纪委书记及纪检人员应当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通过专责监督及时发现企业内部存在的典型问题,加强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分析风险问题,对国有企业在项目投资建设、资产管理、招投标、营销、费用报销等重点工作岗位实施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除此之外,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也需要制定体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的权责边界,明确监督管理的主体方向,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纪检监督工作的综合品质和效率,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在正常的轨道上开展下去,而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覆盖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构建全面覆盖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在此过程中,纪检人员要主动落实全过程、动态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管理期间确保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快速锁定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各方机构也需要开展深度监督合作,形成相应的监管合力。除此之外,企业也需要将监督与服务进行深度融合,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实施分类管控,尽可能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长效稳定的全面覆盖机制[1]

二、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关键举措

(一)明确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构建大监督格局管理机制需要明确相关主体单位的工作职责,在此过程中,纪委书记及纪检人员应当带头引领,起到对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辐射带动的作用,引导全体员工完全参与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管理的工作中,纪检人员应当在该环节发挥工作引领的作用,牵头相关部门机构完善党风政策的制定以及反腐监督计划的部署、实施。在该环节,纪检人员应当整合企业内部的各项监督资源,构建信息共享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正常高效地开展。其次,纪委也需要定期完成工作调研,及时对廉政风险进行科学高效地评估分析,及时将监督管理的成果在工作中进行实践应用,构建闭环工作管理模式。

(二)明确各主体单位的职责

新时期,国有企业在构建大监督格局,完善反腐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各主体单位的工作职责,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在反腐廉政建设工作中应当依托各层级、各单位的力量,形成相应的监督管理合力,为此,企业应当明确各主体单位在监督管理以及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核心职责,在此期间办公室(党委办)、党委巡察办、人事组织部门、法规部门、监督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计划部门、生产部门以及安全管理部门、工会都应当具备定向化的管理职责。纪检部门应当牵头为各部门、各机构制定明确的工作管理职责,规范其工作开展方向以及工作开展形式,使得纪检监督监察工作、反腐倡廉工作能够正常高效地进行,同时也确保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具备主体责任,因此纪检应当同各部门形成相应的工作合力,组建相应的工作组,对企业内部大小事项实施全过程动

态化地管理态化的管理,并且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还应当对资金资源的关键流入、流出点实施专题管理、专项管理,加强各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认真履行好相应的监督计划。纪检部门也需要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与各部门进行积极高效地互动交流,及时发现在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构建完善的工作管理格局[2]

(三)制定相应的共商机制

纪检部门在当前反腐倡廉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制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督管理方法,在此过程中,纪检人员应当确定重点监督事项以及关键的监察管理范围,组织专项检查。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需要充分遵循纪检部门的意见,在党政组织管理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管控等重点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管理部署,构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小组内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同时国有企业也需要明确党委办公室、财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等各部门、各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及时通过会议传递新时期最新的反腐倡廉工作需求,及时根据相关状况整合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在共商机制的推动下具备科学性、高效性,突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形成完整的信息传递通道、传递脉络,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控制。而各部门、各单位也应当在共商管理过程中提出参考性的意见,实现各单位协同共进。

(四)实施信息互享沟通

各职能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应当明确关键问题,并且将重要的情况及时与纪委进行交流互动,而纪委也应当不定期地完成工作调研、工作分析,对各部门、各机构所提交的提议报告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改善纪检监督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方向。同时纪检人员在监督前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摸底,及时掌握相关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实际状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分析,而在审计管理过程中,纪检部门也需要定期对财务部门所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连同审计,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且在审计结束之后理清问题线索,做好问题解决方案,确保相关工作能够正常稳定地进行。

(五)完成监督资源的整合

在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建设工作中,需要各部门、各机构相互配合,实现对各种监督资源更加科学高效地使用,相关部门、组织机构应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实施统筹管理、协调管控,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地进行,并且在监督工作中也需要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开展差异化的检查管控,对其中关键性的问题进行重点评估,整理问题线索,发挥各主体单位在监督工作中的协同作用,尽可能从多个维度、多个视角了解被监督单位的综合状况,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3]

(六)实施成果共享

当前在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管理格局的过程中也需要构建闭环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在于发现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并且优化问题、改善问题、解决问题,以此来促进企业长远稳定地发展,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大监督工作中所产生的工作成果也应当更加高效地运用到企业内部制度改革、部门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的工作管理进程中。为此,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成果共享机制,引导各职能部门从专业角度对各项工作进行优化改善,秉承监督再监督的工作管理原则,加强对问题的延伸处理,做好追责问责,做好层次化监督,形成监督、改善、巩固、再监督的工作闭环。其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也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台账以及数据库,及时收集在审计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原始数据,为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参照指导。

三、结束语

总体来说,国有企业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反腐败大监督工作管理格局的过程中,应当实现各层级、各单位的信息互享、流通,打造完整的工作管理格局,构建相应的工作管理闭环,从而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良好政治生态成长,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向星睿. 关于构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思考[J].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 2021(26):3.

[2]贾志茂.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与研究[J]. 祖国:教育版, 2013(9X):1.

[3]刘保平, 赵锐. 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研究[J]. 大科技,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