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单身女性冻卵困境的法律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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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单身女性冻卵困境的法律思考

王凯歌

摘要:2019年12月我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开庭,该案件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单身女性冻卵问题的关注。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就业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在青年时期忙于事业等到有生育意愿时却错过了时机,所以近年来社会对于单身女性冻卵问题的呼声上涨,冻卵可以视为女性的一份“生殖保险”。但是我国目前单身女性冻卵存在一定的法律困境,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梳理,分析单身女性冻卵引发的法律问题以及背后的成因,最后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单身女性;冻卵;生育意愿;法律困境

冻卵是指通过促排取出健康的卵子,保存于零下196度的低温下,从而阻止卵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老,待有生育意愿时再将冷冻的卵子复苏,结合其他辅助生殖技术受孕。2019年12月我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开庭,目前案件于2021年9月在朝阳区法院进行了一审的二次开庭,未当庭宣判。案件一出,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在当年的两会上就有两份向左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律师建议开放单身女性利用辅助生殖技术的限制,而全国人大代表孙伟则鼓励公民适龄结婚生育,禁止单身女性冷冻卵子。就该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将在下文一一梳理。

一、冻卵技术应用现状

  正常情况下女性一生会排出400枚卵子,在45岁-50岁停止排卵。因此女性若在此之前没有生育意愿,在此之后产生生育意愿,则永远丧失了机会。因此冻卵技术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根据目的的不同冻卵分为医疗性冻卵和社会性冻卵。进行医疗性冻卵需符合以下情况:一是夫妻在进行辅助生殖治疗的过程中,女性取得了较多的卵子或者在取卵当日男性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精子而需要冷冻卵子;二是罹患癌症的女性为避免卵巢功能受损在接受放疗或化疗前将卵子冷冻保存。除此之外的冻卵均属于社会性冻卵。而在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放开了社会性冻卵。美国绝大多数的辅助生殖机构均提供冻卵服务,单身女性不但可以冻卵还可以做试管婴儿。脸书、苹果等公司还为女性员工冻卵提供最高两万美元的报销,以保障女性的权利。日本政府在2016年推出冻卵补贴政策同时也建立了卵子库,最大程度的保障女性的生育能力。英国作为辅助生殖的先驱国家,其冻卵及其他辅助生殖技术也向所有公众开放。

二、我国单身女性冻卵问题的法律现状

我国《宪法》中没有对生育权的明文规定,现行法中仅《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文称《计生法》)中有关于生育权的体现。不同在于《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是妇女有生育的自由,《计生法》规定的是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但是对于生育权的定义、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救济等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学者认为宪法保护婚姻和家庭,生育是婚姻和家庭的重要要素,这种社会共识被立宪者内化于立法技术中,故并没有单独提及,宪法保护婚姻和家庭则必然保护生育权。同时生育权是重要的人格权,可以从宪法中的“人权条款”推导得出。我国现行法律均是保护已婚妇女的生育权,对于单身女性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对于冷冻精子有《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与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两部规章,但是对于技术本身和应用目的相当的冻卵技术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对于冻卵的管理参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下文称《规范》)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下文称《管理办法》)。其中《规范》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我国认可冻卵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以在我国目前单身女性无法合法地冷冻卵子。《规范》和《管理办法》两部行政规章约束的对象仅限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应对抗普通民众的私权利,公民拥有支配自身的合法权利,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因此单身女性具有冷冻卵子的权利,只是该权利由于行政规章的限制无法获得医疗机构的支持,以上也是我国首例“人类冷冻胚胎案”法官的审判逻辑。

通过上述论证可知,《规范》不仅侵害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同时违反了 “法律保留”的原则要求,即无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部门规章不得减损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限制只能由法律规定。其次,我国是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最早的缔约国,该公约也是首个确认生育权的公约,作为缔约国我国应加强对于生育权的保障义务。生育权内容的一方面是生育自由另一方面是外界协助。后者指国家应提供性教育、生殖保障、辅助生殖技术支持等。现有的部门规章没有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支持反而对其行使权力设置了阻碍。

三、完善建议

  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当今女性早已从以往“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如今各行各业中女性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女性占总人口的48.76%,女性劳动力占总劳动力市场超过四成。越来越多的女性由于发展事业而被迫推迟生育,随着年龄的增长,卵子质量会逐渐下降,冻卵是最好的“生殖保险”,为单身女性提供了新的选择。与此同时,在传统婚姻观念逐渐更迭以及辅助生殖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生育与婚姻不再完全挂钩,单身女性即使没有伴侣也完全可以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孕育孩子。所以法律需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应对新的情况作出合理的回应。

首先宪法或法律层面肯定生育权,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故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需要的得到保护。其次,加快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单行立法,取消“三证”的限制,这并无代表没有任何限制,对于冻卵还是要符合一定的年龄、身体条件等限制。这是因为我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因以此为下线,年级过高卵子质量质量下降,复苏率低,故应设置上线40岁。女性取卵时需注射相应的促排药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障女性的安全应设置身体条件的限制。其他参照冻精技术的管理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管控机制和标准。

小结

冻卵对于部分单身女性的确是一份“生殖保险”,但并没有海外冻卵机构鼓吹的轻松,取卵具有一定风险性,卵子与精子的结构不同,冻卵的复苏率也低于冷冻的精子和胚胎。单身女性一定要理性对待,避免被地下交易市场误导。冻卵是生育权的一部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需要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