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培养目标及实施建议等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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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培养目标及实施建议等问题的思考

王瑜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 淄博 255314

摘要:经济法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重要的理论性、应用性都较强的课程。本文拟从课程定位、课程设计依据与思路、课程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与设施要求、实施建议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 定位 设计 培养目标 实施建议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重要的理论性、应用性都较强的课程,它主要为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大专水平市场营销专业人才服务的。该课程融汇了法律和经济两个领域的知识,涉及与企业、消费者、社会利益的冲突和协调。它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主线,设定明确的学习任务,结合带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案例分析及思考,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同时使市场营销专业人员能充分掌握与经济行为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一、课程定位

学习本课程能够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经济法课程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以方法掌握和能力提升为目标,注重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课程开设时间为第三学期。该课程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有特色,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齐备,实践条件优良等优势。

二、课程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应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本课程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方针,培养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能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能解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经济法律问题的人才。

(二)知识目标

知识目标主要包括:了解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理解经济法律关系,掌握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和主要形式。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并重点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全面掌握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理解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的基本制度,明确合同法作为市场交易基本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作用,并能在实践中应用合同法律知识;了解担保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并掌握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了解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理解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制度,了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了解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的概念与形式;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掌握消费者的权利的内容,掌握经营者的义务的内容,了解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方法; 了解民事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掌握民事诉讼管辖及诉讼程序和执行。

(三)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主要包括:具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法律理念和基本法律素质;能够根据商事组织法律的相关知识,分析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案例,并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能根据商事合同的要求,设计合同主要条款;

能根据商事合同中设计的权利义务,对合同案例进行分析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能根据所学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对五种担保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能根据产品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对产品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进行分析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能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经济诉讼。

(四)素质目标

素质目标主要包括:⑴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把崇尚法治作为人格锤炼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判断是非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加工与处理利用能力;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克服困难与挫折的能力。

三、教学条件与设施要求

1.多媒体教室。为教学课件的演示、教学光盘的播放等提供方便。

2.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可为学生课余进行扩展学习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3.计算机房和手机。为学生共享网络资源提供条件。学生在网络上,查找学习资料、与任课教师通过信息化在线、微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交流。

四、实施建议

)教材编写建议

1.按照市场营销内在的逻辑关系及业务流程进行编写,突出专业特色,符合高职高专的要求,力求做到内容实用、通俗易懂、形式创新、灵活多样;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理念,以“应用、必需、够用”为宗旨,摒弃传统专科教材以理论知识为核心,以概念、原理为主线的旧框框,立足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学生综合能力,特别是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

3.结合市场营销专业的特点,设置背景知识、实训任务两个部分,在实训任务中设置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栏目,增强趣味性和可读性的同时,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学习理论和开发智力的结合。

(二)教学建议

1.理论教学内容坚持适用、够用的原则,将教学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了解即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一定的认识,理解即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比较清楚的认识,有比较熟练的基本技能,掌握即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深刻的认识,具有熟练的基本技能,能综合、灵活的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实务操作能力。

2.借助资料室、图书馆、上网等手段,指导学生完成实训任务,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考核评价建议

该课程通过平时作业(包括业务操作、案例分析等方式)的考核形成重要的形成性考核评价依据,特别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在形成性评价过程中充分挖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及创新精神,注重学生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的提升。同时结合形成性评价,构筑起完整的新型教学评价方式。具体做法是: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其中模拟法庭的现场表现占70%,法律文书撰写占30%)占50%。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1.整合师资,达到师资队伍的精良化。《经济法》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拟组成一支以教授领衔、专兼结合、师资队伍结构(年龄、学历、职称等)合理、“双师型”教师比重较高的优良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小组。本课程小组积极引进行业特聘教师参与,从而使课程教学资源的整合达到最优。

2.积极利用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各大法律网站等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作者简介:王瑜(1965.9- ),女,汉族,山东淄博人,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教授,就职于淄博职业学院,主要从事经济法等领域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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