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现状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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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现状与对策

丁明太1  ,刘顺世2

青岛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266000

1、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养护维修分公司  山东青岛 266000

摘要:为满足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需求,使城市地下的空间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城市地下各个种类的市政管网设施将逐渐转变为集中化、统一化的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又称综合管廊,即在城市道路、厂区等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市政公用管线铺设在同一个构筑物内,同时设置专门的投料口、通风口、检修口和检测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综合管廊内的市政公用管线将遵循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原则,是建设于城市地下,用于铺设城市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作为重要基础设施保障城市正常运行,避免城市道路产生“拉链马路”。

关键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现状;对策

1 引言

为满足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需求,使城市地下的空间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城市地下各个种类的市政管网设施将逐渐转变为集中化、统一化的城市地下管道综含走廊。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又称综含管廊,即在城市道路、厂区等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市政公用管线铺设在同一个构筑物内,同时设置专门的投料口、通风口、检修口和检测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

2 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现状

2.1 各类管线种类繁多,管理体制相对混乱

我国城市中各类管线种类繁多,不同管线分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各管理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到位,尚未形成有机系统。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管理过程中一系列“重地上而轻地下、重审批而轻监管、重建设而轻养护”的问题。同时,各部门在规划各自产权内的管线时各自为政,没有将其他单位利益考虑在内;工程在实施建设时不及时与市政部门沟通,也造成了大量的事故隐患。

2.2 缺乏专门针对综合管廊建设的规范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标准的综合管廊规范,各专业管线入廊敷设的方式不一,尤其排水、燃气管线目前仍不建议同沟敷设。以排水管网为例,因其管径过大,节点接口处理等要求较大的技术处理,实行同沟敷设对整个综合管廊将带来安全隐患。综合管廊的建设开发理论仍在多专业探讨阶段,如其敷设空间限制于地表至地下8米左右,与我国现行的排水管网利用所需空间在竖向上存在的矛盾问题,就需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法和新的规划思路。

2.3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首先,国家没有重视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2012年首次推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并在2015年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虽然新版本规范的实施大力推动了我国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但是从目前已建成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情况分析,规范体系仍不完善,仍然是政府的推动指导作用占主导地位。但是,在推行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过程中,一些本该由法律来规范的行为则以行政手来执行,其力度必将大打折扣,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策略分析

3.1 严格城市管廊建设规划设计环节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化工程,其建设必须经过事前规划,即根据城市地质结构特点、城市设施布局特点等进行合理科学的建设方案规划。首先,城市地下管廊规划方案需要集合社会多方面的知识分子的力量,地质学家、科学家、建筑家甚至社会学家等都需要引进到地下管廊设计团队中来。其次,城市地下管廊施工不同与地面工程,其施工难度较大且重复施工危险性较高,因此非必要情况下尽量要避免重复施工现象,这也相应提高了对地下管廊施工规划的要求,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必要时刻可以进行试点、模拟施工。最后,城市地下管廊施工涉及到社会多个层面的利益,需要在施工前进行协调,使地下空间施工和地面设施之间达到和谐状态,避免中途停工的发生,这是事前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模式探讨

各地政府依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地下综合管廊在经营过程中涉及产权和不涉及产权,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界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经营一定范围市政公用事业产地下空间,如何建立城市地下防灾体系,从而真正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均需要引起更多人的关注。通过本资源包的介绍,可以使得更多的人士形成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防灾的全面认知,认识到城市地下空间的正确利用与开发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从而将这种认知上升为实际行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3.3 责任落实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与管理部门,保障综合管廊能够发挥应有作用。在管理过程中政府应该综合国内管廊管理的经验,设立专门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机构,既要履行对管廊管理、检查、维修、收费等责任,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监管权力,对城建部门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以确保综合管廊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营,实现建设成本的回收,并保证管廊的定期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年限。

3.4 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具体的城市地下管廊施工操作和监管

施工的技术性要求,城市地下管廊施工必须由具备专业资格的团队进行施工;工程的复杂性体现在涉及部门多,影响内容不确定,其施工、运行、养护等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不同,因此很难达成理想中的协调一致,且与这些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并不能将较多精力放在城市地下管廊施工与管理上来;由于以上两点原因,城市地下管廊施工由一个专门的、专业化的机构进行操作和监管存在较大必要性。这个部门由具备相关经验的建设人员、管理人员组成,且这个部门应当跟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相关的部门具备联系性,这也是及时处理城市地下管廊施工中突发状况或意料外情况的前提和基础,此外这个部门应当具备协调其他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等。

4 结论

总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城市市政公用管线集约化、科学化和综合化的先进铺设方式的新兴基础设施,越来越受到政府管理部门决策层和城市管线部门的认同和接受。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不仅解决了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同城市经济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它还能够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化利用。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必将承担起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梁,使祖国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的大力发展没有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梁荐,郝志成.浅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J].城市建筑,2013(14):286-287.

[2]施卫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发展及应用探讨[J].中外建筑,2015(12):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