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管理手段促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电子运单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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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管理手段促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电子运单的应用

高洁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危险货物运单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 617-2018) 要求强制使用的单据,也是国际危险货物运输的通用规则。危险货物运单是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监管的重要载体,对约束承托双方遵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危险货物运单,能够将所运输危险货物的潜在危险性,充分地传达给运输过程中可能与该货物接触的所有人员,对于规范运输作业、防范事故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有效执行危险货物运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效手段,尤其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为实行电子运单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开展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能够促进落实托运人源头责任,打击违法托运行为,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可以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风险大、违法率高的重点环节和企业上,实现精准化监管;四是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电子运单系统概况

目前西安市交通运输行业使用的陕西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主要涉及运输企业子系统和行业监管系统。

1、运输企业子系统功能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企业、车辆、人员、客户、车辆分队、常用危货、运输线路)、电子运单管理(运输任务管理、业务调度、安全检查、运单派发、运单库)、企业日常管理(合同、通知公告、内部消息通知、车务管理)、文档中心、电子运单统计(车辆、单车、托运方、货物、人员运输情况统计)、系统管理(安全检查项目管理、角色权限、操作员、个人信息管理)。运输企业子系统还分为电脑端、手机端(危运助手)和微信小程序。电脑端则由企业管理人员、调度人员使用[1]

危运助手主要面向驾驶员和押运员。通过该子系统提供危险货物运输的业务调度、电子运单管理、安全检查、行车日志等功能。

2、行业监管子系统主要面向行业管理部门,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运单监测、车辆动态信息对比分析、运单使用报告、文档及通知通告、系统管理等功能。

信息查询包括:企业、车辆、人员、运单、卫星定位上线监测、基础信息监测等功能。

运单监测包括:统计运单使用总体情况、异常运单、作废运单、长期未使用运单的企业和车辆、车辆营运区域监测。

动态信息比对分析包括:无运单有轨迹、有运单无轨迹以及运单行驶轨迹不符分析。从而了解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动态监控轨迹是否正常,运单填写和行驶轨迹是否匹配。

文档及通知公告:实现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的互动,可以向全部企业或指定的运输企业发送各类通知通告,并可自动跟踪企业的签收反馈情况和掌握通知通告的到达率,对于未收到的企业及时通知。

系统管理:实现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和系统配置等[2]

二、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情况调研

陕西省电子运单试点工作从2015年07月起开展,西安市共选择了五家危运企业进行试点。为了切实了解试点企业电子运单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推行电子运单使用工作提供支撑,行业主管部门于2016年初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用系统平台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企业开展了调研工作。

调研方式:

1.动态监控平台核查

前期调研主要是通过动态监控平台在2016年2月和3月分别对企业运输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结合企业汇报的车辆运行和电子运单使用情况进行汇总。

2.实地调研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在3月下旬对五家试点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用与企业工作人员交流讨论和查看资料及电子运单系统的方式。

调研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包括一是电子运单工作的执行情况,二是使用电子运单为企业管理带来的意义,三是使用电子运单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过调研了解了电子运单工作试运行情况和系统还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向电子运单开发技术人员反映了企业的需求和目前系统存在的问题,希望为系统运输和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帮助。

三、西安市电子运单工作开展情况

1、电子运单工作执行情况

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已经及时将试点和调研中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反映给了技术部门,并邀请了交通部公路院的专家多次对我市全部危运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电子运单操作系统的培训。从2017年1月1日起已全面铺开使用电子运单,并将交通部对电子运单的要求及各企业电子运单使用情况,作为企业扩大发展的前置条件。

目前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通过电子运单系统中的两大指标来考核企业电子运单使用工作情况,即“无运单有轨迹率”和“异常运单”。无运单有轨迹率=无运单有轨迹率次数/(无运单有轨迹率次数+总运单数);无运单有轨迹率存在两种情况:1)有运输任务出车未填写电子运单;2)无运输任务出车,如:加油、修车、年检、空车装货、空车返回等空车出行时,未填写车辆活动台账。

异常运单情况包括:1)货物与车辆经营范围不符;2)货物超过核定吨位;3)人员证件超期;4)车辆证件超期(车辆营运证年审过期、车辆等级评定超期、罐检超期、承运人责任险过期等);5)业户证件超期;6)有运单无轨迹。

在管理过程中,对企业要求是每趟运输任务均须规范填写电子运单并随车携带(纸质或电子均可),在非运输任务的车辆运行(加油、修车、年检、空车装货、空车返回等)时填写车辆活动台账;派单前须核查人员证件、车辆证件(行驶证、营运证、罐检、保险等)和车辆技术状况、动态监控信号和上一趟次车辆轨迹是否正常等[3],如有异常不允许安排其从事营运活动和派单,避免异常运单。

通过培训会、约谈会、入企业指导、咨询等管理手段,在不断加强对企业电子运单使用工作的帮助和督促管理下,目前西安市辖区危运企业电子运单无运单有轨迹率仅为1.23%。异常运单数也在不断降低。

2、电子运单对管理带来的意义

企业反映使用电子运单系统能够更好的调度运输车辆,了解车辆工作动态,用电子运单系统直接派发运输任务更加便捷,收交货和统计都更为方便。其次,通过统计功能可以直观的了解每辆车一定时间内的运输情况(如趟次、货物总量、总里程和吨位利用率),同时基于这些数据给企业人员管理方面(如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等)提供了有效依据。再次,系统会提前提示车辆和人员证照需要审验的信息、等级评定情况、保险、罐体检测有效期等从而督促企业按时做好车辆上线检测、罐检、审验和续保等工作。动态监控平台数据(省联网联控平台)和电子运单系统的对接,实现了派发运单前对动态监控信号的强制核查,也有效提高了动态监控设备和信号的正常使用率,从而更好的“知人知车知去向”,加强对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控能力。

同时,电子运单对行业管理部门而言也成为一个有利的监管手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业务过程数据、卫星定位数据、运政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监管的紧密结合,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和薄弱环节,可以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风险大、违法率高的重点环节和企业上,实现精准化监管。对于出现异常运单的情况,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核查,结果确属违法违规运输的,也可依据电子运单系统的信息作为证据对其进行处理和处罚。四是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电子运单工作的下一步推开

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化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工作,充分发挥电子运单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督促运输企业与委托方和收货方配合使用电子运单系统,形成完整流程;切实为企业考虑,并将电子运单系统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与技术部门沟通,从而进行改进;协调安监部门加强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等环节的源头监管,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营运车辆卡口监控比对信息,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闭环监管体系,为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技术指南[EB].2014

[2]吴金中,范文姬,杨富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管理研究[J].公路交通科技.2015

[3]陕西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价评定表[EB].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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