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改革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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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改革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苗凯

天津市宁河区消防救援支队 天津 300000

摘要:随着各领域的发展越来越好,消防执法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对消防执法监督的大量反思和要求,为消防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指明了重点发展路径。为切实贯彻新时代依法治国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社会各个领域中都出现了材料和工艺的变革,给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消防安全隐患增多,因此,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大众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但是,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作为执法工作实施的主体,与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可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的要求。

关键词:消防执法;消防监督执法;问题;措施

引言

消防是公共安全的主要方面,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主要部分。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成立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担负着依法预防化解各种火灾隐患的主要职责。

1特征

消防监督执法具有非常明显的强制性。一般来说,在公共场所投入使用前、各单位的日常运行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等都需要接受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存在于社会发展运行的各个环节。在进行消防监督执法的过程中,要根据各地发生火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并依据记录总结火灾隐患重点区域,设立检查重点,有效排除火灾隐患。

2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单位库有待完善

目前“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单位库是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单位库直接导入并建立的。而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的一般单位存在数量庞大、信息不实、情况不详等问题。此外,单位库中各单位的类型、规模、火灾危险性差别很大,如果按照相同的概率随机抽取,虽然公平公正但不一定科学合理。

2.2综合治理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

消防安全问题新旧交织,致灾因素错综复杂,原有消防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下冷、逐级弱化”和“打折扣、降标准”等现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信息共享等共防共治工作亟须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消防网格员等基层监管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清单制管理作用虚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信用评价和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2.3对已告知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后续管理存在问题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消防部门正式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虽然这项制度使得整个商业环境得到一定优化,也基本解决了部门商户难以开店的问题,但是这些经营者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理解不够透彻,各个场所的实际营业情况、设施情况也不尽相同。由于新型制度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所以按照消防标准对营业场所进行建设和装修也成为经营者所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如果装修完毕后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抽查时检查出问题,再按照建议拆卸重修难度就会很大,而且部分场所由于一些特殊情况,也很难按照消防标准进行合格的建设装修。

3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改进措施

3.1完善建设,提高管理

消防监督员的素养水平直接决定着整个执行团队的能力高低,所以各级救援部门都应将强化执行团队建设放在主要位置,切实提高执行团队的整体实力。要推行执法检查准入制,建设与完善规范化、正规化的培养机制,通过教育引导消防监督员培养牢固的理想信念,形成高标准的行动方式,掌握娴熟的专业技术,切实做到执行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性。要实行执法检查资质等级制,彻底改变过去按行政级别来决定执行待遇的局面,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道德、业务水平和执行技能设定资质级别,给一线执行的工作人员创造更宽广的职业成长空间。

3.2完善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是执法规范化有序推进的核心内容。一是规范执法标准。修订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消防执法标准,明确执法内容、执法形式、执法要求等,按规定落实主动公示公开,统一尺度,明确刚性要求,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落实双人执法。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消防执法活动中,消防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严禁单独执法。三是推行双随机监管。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说理式执法,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四是规范行政办案。落实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消防行政案件询问规则和询问要点,保持行政处罚尺度统一,严禁违规超越裁量标准处罚。

3.3建立一套完备的信息共享体系

消防审验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消防安全源头监管的主动权从消防部门剥离,如何通过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来倒逼源头监管责任的落实,需要相关人员深入思考和积极应对;为了和住建部门的配合更加完善,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协作方案,将各个部门的职责以及工作内容加以明确,并利用当今社会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对不同部门以及行业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使其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信息共享,为未来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4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实效

强化监督管理是全面推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坚强后盾。一是要健全行政绩效评价系统。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系统,对监督员展开考核评价,同时切实执行质量考核一票否决、谈话诫勉等机制,使考核成果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二是实施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调查结果确实具有严重执法错误的国家消防监督员,将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处分条令(试行)》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追责问责。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坚持市、镇二级灭火救灾工作组织、消防监督员的述职述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实施窗口业务的“好差评”机制,建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制度,为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在消防执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之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于不能适应新的体系,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消防部门应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将消防监督的职责落实到每一处,促进我国消防安全行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翔.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18):23-25.

[2]严彩云.浅谈当代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融合发展[J].建设科技,2018(04):84-85.

[3]徐华巍.试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5(0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