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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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

仲崇文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莱州 261400

摘要:现代社会进步飞快的发展,人口大量的融入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剧,在城市化背景下,为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创新全新模式。在规划城市土地资源时,需基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范围,将区域环境展开合理优化,并且完成环境设计,为实现城市土地整体性能,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规划,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需求。城市化过程中,空间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一起协调,相关的地理分布数据用于数据集成和核融合处理。对此,本文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体系入手,分析了上述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并在此前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政策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发展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的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长,土地的供需矛盾不断凸显。科学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能够促进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这就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协调和衔接,珍惜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在协调经济发展、人口发展和环境发展时,土地资源有着主导作用。在城市建设推进期间,合理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对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实现城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我国城镇化建设浪潮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国家各项改革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土地利用,通过协调地租和用途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等各类用地合理安排,满足人们的需求。本文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解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满足土地利用需求之间的矛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利用,当前,已经不再是配置资源的问题,更是与当前城市建设和市民工作生活水平相协调的问题。所以,在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利用时,须立足于资源配置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两个角度。

2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

(1)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予以比较可知,两者存在着相似之处,一是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土地管理法》必须要落实到位,在展开城市总体规划时,则要将《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二是两方面的规划工作均是有政府负责,地方政府中设置了专门的部门来完成相关的管理工作。(2)当然,两个方面的规划工作也是存在差别的,即规划区域有明显的不同,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将市区、郊区、待开发地区作为主要的区域,而建筑、道桥以及电气之类的建设均在规划范围内。而在展开土地利用规划时,则要从现实出发,将土质结构、周边环境等作为关注点,完成好土地用途的划分。在现阶段,主要的类型包括建设用地、耕地、待利用地等。(3)在展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针对的是国内所有的土地资源,按照既定的要求来对土地展开合理利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存在差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要达成的主要目标是控制,因而相关部门必须要完成好考察、研究等工作,将每种类型土地的面积指标予以确定,进而完成好建设用地、耕地的划分工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关注的内容是较多的,城市发展方向要予以确定,社会建设的管控也要做到位,并要将城市形象突显出来。因而在进行规划时,必须要对城市历史、经济水平、人文习俗等予以重视,确保城市发展方面的实际需要得到满足,并使得人们能够在更为理想的环境中生活。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3.1编制内容的协调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都涉及到城市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建设用地面积、承载力等,两者各自进行独立研究不仅重复工作,还存在调研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可以形成专题合作小组,设置包含城乡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的专题,如城市发展战略专题。城乡总体规划需要制定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明确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两者的战略基础十分接近,因此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发展,还需要兼顾土地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来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不仅仅有助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协调衔接,还能够使得城市发展战略更加贴近城市发展需求,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需求。又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耕地占用进行管控,明确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规模,这需要与城市建设的规模布局需求协调,避免与城市总体规划出现冲突矛盾。而城市总体规划中在城市拓展、道路基层设施布局等设计时也需要涉及耕地占用的相关问题,如何在城市规划中高效占用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也需要与土地利用总规划共同研究协调。

3.2技术规范的协调

展开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将既定的标准作为基础,确保两者间形成良好的协调关系,相关的数据则要统一起来。规划的标准、编制的方法等均要实现统一,这样方可使得基础数据、指标能够实现协调发展。在进行协调时,重点关注的是以下几点:首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际面积。一旦面积太大的话,那么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而且土地管理、土地利用间就会产生严重冲突,所以说,必须要将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作为出发点,对规划面积予以合理确定;其次,对人均建设用地予以重视。展开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对建设用地的指标予以放宽,然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城乡建设的整体控制是必须要执行到位的;再次,对用地分类指标加以重视,展开总体规划时,应该将村庄、城镇用地予以明确,保证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以此为基础来适当调整分类指标。

3.3行政体系的协调

行政制度的协调性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体系建设上,在自然资源系统下,由国土空间规划部门统筹协调,原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公平正义的责任感认识土地总体规划,限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行为,贯彻廉洁高效、民生原则,为调整人地矛盾,保护土地资源,应采取“民主、公平、生态”的行政原则,同时兼容并重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意义,避免“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轻城市规划”的偏见产生。只有行政体系能公正廉洁,且两者行政体系互相协调共融,那么其规划才能更大效率地为人民服务。只有行政体系的协调,两者才能配合得更加完美。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内容中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一定要协调好这二者的关系,合理规划城市结构,平衡土地使用性质,使得城市的发展不受土地资源的限制,城市的发展也不会破坏土地使用的平衡,这样可以促进我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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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祥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研究[J].科技风,2017,331(25):205-206.

[3]林志坚.浅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策略[J].智能城市,2019,5(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