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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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的思考

卢晓峰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山东  烟台 264003

摘要: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必要保证。改革开放来特别是近10年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新时代,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以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建设。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治化推进

2021年2月26日,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主题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这为新时代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提供了遵循。

一、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法治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法律来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的成功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调节经济与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而法律制度,由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正义、社会公平等多重价值,可以说,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这是由法律本身的特性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决定的。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法治化,就是通过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在法治的框架下有效确保社会保障供给,维护公民社会保障权利、促进社会保障良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而要建立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把社会保障纳入法治化建设的轨道,健全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

(三)推进社会依法治理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社会保障内容广泛,涉及到养老、医疗、住房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利益冲突、阶层分化等问题愈发复杂,易引发劳资等社会矛盾与问题,这迫切需要制定和规范法律,推进社会保障领域的依法治理。

(四)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实现社会保障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一个完备的法律系统,由《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慈善法》等法律构成。目前,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是滞后的,在社会保障基本准则的国家层面的,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具有广泛适用范围的社会保障法。

从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现状来看,总体的社会保障法尚未创立,除了在社会保险和慈善领域,我国制定了《社会保险法》《慈善法》等,其余的大多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有的甚至完全没有明确的规定。

、新代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的对策

(一)坚持共建共享理念

社会保障理念,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它不仅彰显社会保障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也规范引导着社会保障具体发展方向。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全新的社会保障理念。

1.遵循立法先行的根本原则以公民权利义务对等为准则、以社会保障责任共担为手段、以共享社会保障成果为目标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规范。

2.全面整合“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包括不同社会保障子项目以及各个子项目的基金筹集、管理、经办、监督等各个要素制度,确保社会保障实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3.强化公民社会保障共建意识,完善社会保障问责规范,明确被保障人的权利救济方式和途径,切实维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益。

(二)推进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是政策得以合理实施的有效保障,是社会保障措施全面推广的坚实后盾。积极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法规建设,与时俱进,贯通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内在联系,打造社会保障规范平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科学立法要坚持三大原则,即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和合作原则。

1.坚持民主立法。社会保障到于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集合着多种利益诉求,立法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2.坚持科学立法。社会保障立法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运行的科学规律,把握基础上科学立法;

3.坚持合作立法。社会保障涉及面广、主体俱多,需要在主体的参与和协商满足各方共同利益合作的基础立法。

(三)完善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是要实现把所有的社会保障事务全纳入到法律规范,具体来说,就是社会保障法所设立的任何新的保障项目,以及对原有社会保障法律的修订,都必须要由立法机关来确立立法、修法或释法的方式。

确保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我国的社会保障有统一的保障标准,必须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才能够法律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构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必须加快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进程,弥补社会保障相关领域法律的“缺位”,补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短板”。同时,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健全,还要注意与其他法律,如,《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的协调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要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国家法律体系的和谐,法律整体功能的发挥。

(四)强化实施机制

行政部门担负着全面履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职责效果、提供服务质量、进行监管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成效。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职责。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机关及相关主体履行职责必须坚持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理念,建立执法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相协调的机制。同时,要强调、维护法律面前人人的平等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持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的有机统一。

要确保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水平。

(五)健全司法机制

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社会保障权利救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庭制度履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执行监督职责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机关,要及时、独立审理社会保障案件,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证社会保障法律的实施效果。对社会保障争议的处理,其程序本着“简易、便捷、高效”原则进行。坚持“精简程序,提高效率,便利公民”。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发挥其在社会保障领域司法功能,以实现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保障。

(六)推进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在依法治国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更是一道坚实的屏障。

1.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对社会保障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依法办事,带头守法,让遵纪守法的思想牢牢印刻在领导干部心中。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正确法治思想,为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培训,明确社会保障法治化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全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勇于承担履行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要加强对社会公民的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加强社会保障法律的宣传工作,通过新媒体方式广泛普及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预算法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社会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良好的氛围,学会自觉妥善地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民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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