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市规划的制度环境及其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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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城市规划的制度环境及其创新

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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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文章主要围绕中国城市规划的制度环境方面进行了分析,剖析了中国城市规划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并说明了中国在城市规划方面存在的各种体制性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希望可以促进中国制度环境的总体发展,实现中国城市规划的创新。中国城市规划制度的创新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作为长期性的战略,对社会进行整体的环境改革,这需要每一位规划师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 :城市规划;制度环境;创新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我国正在向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众多的城市规划者们正在努力的向着城市化方向建设,提出了城市发展的架构,这个架构覆盖了空间层面的各个体系,是一种全新的计划。但是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城市规划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完美,甚至有人认为城市的规划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消极的作用,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运行。事实上,城市的规划发展对于经济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是缺乏技术上的创新,没能够做到制度环境的不断开拓而已。

一、中国城市规划制度环境的整体现状

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同时受到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也非常的多,社会中的各种经济制度和因素都会影响到城市规划的发展。为了研究的便利,一般将城市规划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1.1外部环境的不整合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城市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载体。因此,城市规划也成为了一项复杂的工程,演变成为了一种社会运动和政治措施。这些运动和措施成为了影响城市发展的外部环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的规划设计依赖于外部环境的诸多因素,因此,外部环境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例如资源不够整合等对城市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1.1.1政府的经济主体与城市规划存在矛盾

目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会受到各种现实情况的制约,例如财政政策和国有资产的经营。政府主体大部分以经济为中心,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分散了经济的投入,也阻碍了社会公益服务和社会势力的均衡发展,加之政府在市场调解当中,没有充当调控者的角色,片面的追求于经济效益的提升,使得城市规划变得缓慢,成效较低,与最初的规划目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导致城市规划变得非常脆弱。

1.1.2政府权力体系与城市规划存在矛盾

政府的权力体系是纵向性的,因此,在城市规划的调节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缺乏横向的平衡调节,不能够真正的形成城市规划的网络体系和调节体系。在城市规划当中容易出现推脱责任的情况,并不能真正高效的解决问题。有的城市规划师开始推崇国外的城市规划模式,倡导大区域的协调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城市的发展,但是却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不能够改变我国强大而单一的管理模式,不能够改变权力体系的纵向性,实践纵向与横向的平行。那么即使再好的协调制度,也不能够真正的达到预期的效果。

1.2内部环境的不整合

1.2.1城市规划的综合性与工程技术的矛盾

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其整体发展必须具有规划性,这一点已经被各国普遍认同。但是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当中,仍然注重于工程技术的色彩,在实践中,仍然以技术为重点。与城市规划的综合性发生了矛盾,城市规划的综合性要求要考虑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仅要注重工程技术的色彩性,而且要注重人们生活的高级化多元化,注重时代发展的特点。所以城市规划的综合性与工程技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

1.2.2城市环境与规划的复杂性相矛盾

所谓的城市规划其实就是对城市的未来发展的一种计划,希望城市能够朝着合理的预期的方向发展而作出的安排。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存在着一定的模式化,希望进行全方位的统一的安排,因此,城市的规划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发展必须紧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地适应日益更新的城市环境。不仅如此,内容方面的复杂,制度方面的僵硬,也与城市的环境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城市发展需要创新的思维和高科技的技术,尤其是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因为目前存在着“包罗万象”“包治百病”等各种问题阻碍了城市的发展。最近一些区域对于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城乡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和概念规划的类型。但是由于受到城市之间制度的影响,并不能够真正的实施。

1.2.3城市规划系统型与规划即性的矛盾

要想推动城市的发展,就必须对城市的规划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科学的方案。科学理性的分析是城市规划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与精神。城市的发展必须具有系统性,必须在理念,实践以及规划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做到高度的重视。不能够成为某些人员的即兴创作。但是我国城市规划目前却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有些领导人员在现场的指挥就成了最终的方案,一句即兴的话语就成了城市的规划发展。这是大错特错的,也是非常危险的,不利于城市制度环境的发展。

二、中国城市规划制度环境创新的建议

2.1出台法律政策,提高法定地位

要想促进中国城市规划制度环境的创新,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城市规划建设有法可依。对于10年前出台的《城市法规》,要进行相应的补充,因为这一法律已经难以满足如今的城市化发展需求,如果不进行及时的更新,有可能会限制城市规划的创新。《城市法规》这一法律忽略了农村地区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的一体化,也不利于未来城市的整体发展。所以必须建立新的法律法规体系,跟随时代的脚步,对法规有缺陷的地方,制定新的法律,满足性的要求。首先对于区域管理来说,它应当覆盖整个城市,包括偏远的乡村地区,形成全部的城市空间系统。其次,应当重视法律的地位,虽然需要进行创新,但也不能完全抛弃城市法规这一法律,而应当把其作为母法。最后在实践上,必须保证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实。

2.2建立审批与规划体系

对于中国城市发展的制度方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审批与规划体系,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因为目前我国的审批体系过于僵化,不能够适应快速多变的社会发展。所以要想促进城市的不断发展,就必须确定好制度体系改革的方向,必须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组合的模式。必须在规划思路,规划理论以及规划形势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新的概念新的战略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城市区域的发展水平,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规划方向。全民参与,实行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

2.3由技术型向经营型转变

为了更好地推动城市的发展,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城市规划必须由技术型向经营型转变。应当密切的关注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生产以及经营,切实地解决社会的经济问题,调解社会的发展矛盾,加强城市资源与经济资源的整合,促进资源的循环使用。同时,城市规划的领导人员应当加强控制和引导,增强人们的经济健康意识,经营好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树立良好的经营概念,为城市制度环境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改变以往传统的模式,改变技术型的缺陷,创新思维观点,形成新的思维习惯和分析方法,并通过各种相关制度来保障城市规划的良好环境。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规划的制度环境不是规划师的简单艺术创作,也不是规划师的孤芳自赏,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形成新的规划体系。即使城市规划制度环境的改革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那也应该克服困难,不断地探索和研究,集结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和开拓新的制度环境,为社会的整体发展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晋华. 中国城市设计的范式演变研究(1921-2018)[D].东南大学,2019.

[2]李亮. 中国城市规划变革背景下的城市设计研究[D].清华大学,2006.

[3]刘勇. 旧住宅区更新改造中居民意愿研究[D].同济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