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医院 湖南邵阳422000
摘要:目的:观察脑外伤伴脑积水治疗中早期V-P分流同期联合露骨修补术的效果。方法:选择收治脑外伤脑积水患者80例,均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随机化分为实验组和常规组,每组各40例。常规组先进行V-P分流,在于2~3个月后进行颅骨修补术,实验组在2个月内同期进行V-P分流和颅骨修补术,对比两组治疗效果。结果:治疗后实验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均显著高于常规组(P<0.05)。实验组优良率9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70.0%(P<0.05)。实验组并发症发生率15.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40.0%(P<0.05)。实验组良好率5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25.0%(P<0.05)。实验组植物生存率10.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35.0%(P<0.05)。结论:早期V-P分流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伴脑技术效果显著,并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关键词:V-P分流;脑外伤;脑积水
当前重型颅脑损伤临床发生率较高,主要是工伤、交通事故伤、高处坠落伤,因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伤,进而造成较高的致残率、病死率。临床上颅脑损伤多伴有脑积水和颅骨缺损,随着医学研究的深入,实施标准外伤大骨瓣减压术能够提升治疗成功率,但患者受到手术和创伤等影响易出现并发症,进而影响患者预后。以往针对脑外伤伴脑积水患者采用手术治疗,并于3个月后实施修补术,但难以收获理想效果。基于此,本研究选择80例患者,对其中部分患者实施早期V-P分流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收治脑外伤脑积水患者80例,均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随机化分为实验组和常规组,每组各40例。实验组包括24例男、16例女;年龄范围28~60岁,平均(42.6±4.0)岁;其中车祸伤19例,高处坠落伤13例,打架伤8例。常规组包括25例男、15例女;年龄范围27~60岁,平均(42.4±4.0)岁;其中车祸伤20例,高处坠落伤12例,打架伤8例。两组一般临床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常规组先接受V-P分流,再于2~3个月后接受颅骨修补术。实验组2个月内同期进行V-P分流和修补术。为患者行全麻,帮助其取仰卧位,将头部略微侧偏,并制作切口于同侧侧脑室前角处,切口大小1.5~2.0厘米,并于此处进行穿刺。待电凝其硬脑膜后将肌瓣和皮瓣分离,将骨窗显露出来,之后将分流管穿刺至侧脑室前角,流出脑脊液后将导芯拔除,置入引流管于脑室3~6厘米,之后将脑脊液缓慢释放出来,待脑组织恢复至骨窗缘相平处,在皮瓣下放置分流阀,然后进行修补术。本研究修整中应用金属颅骨板,与骨窗面积一致,在其上固定好肌肉筋膜。同时将分流管置入,经耳后、颈胸、腹部的皮下隧道中穿过分流管,并置于腹腔内。最后将切口逐层缝合,术后给予抗生素。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日常生活能力,应用Barther指数法进行评估,生活能力越强对应分值越高。对比两组四肢运动功能,应用Fugl-Meyer法进行评估,四肢运功越高对应分值越高。对比两组临床疗效,应用GCS评分进行评价,其中GCS评分13~15为优;9~12分为良;小于9分为差。对比两组预后,应用GOS评分评价,其中GOS 为5分是良好;GOS 为4分是轻度残疾;GOS为3分为重度残疾;GOS为2分是植物生存;COS为1分是死亡。
1.4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治疗前后两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对比
治疗前两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实验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均显著高于常规组(P<0.05)。见表1。
表1:治疗前后两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对比
组别 | n | ADL | Fugl-Meyer | GCS | GOS |
常规组 | 40 | 52.8±14.2 | 62.4±16.3 | 10.7±3.2 | 3.5±0.7 |
实验组 | 40 | 75.8±17.7 | 76.8±18.5 | 14.2±3.7 | 4.9±0.7 |
2.2:两组疗效对比
实验组优良率9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70.0%(P<0.05)。见表2.
表2:两组疗效对比
组别 | n | 优 | 良 | 差 | 优良率 |
常规组 | 40 | 10 | 18 | 12 | 70.0 |
实验组 | 40 | 23 | 14 | 3 | 92.5 |
2.3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
实验组并发症发生率15.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40.0%(P<0.05)。见表3.
表3: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
组别 | n | 感染 | 脑水肿 | 硬膜下积液 | 发生率 |
常规组 | 40 | 5 | 8 | 3 | 40.0 |
实验组 | 40 | 3 | 2 | 1 | 15.0 |
2.4两组预后情况对比
实验组良好率5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25.0%(P<0.05)。实验组植物生存率10.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35.0%(P<0.05)。见表4.
表4:两组预后情况对比
组别 | n | 良好 | 轻度残疾 | 重度残疾 | 植物生存 |
常规组 | 40 | 10(25.0) | 8(20.0) | 8(20.0) | 14(35.0) |
实验组 | 40 | 21(52.5) | 10(25.0) | 5(12.5) | 4(10.0) |
3讨论
颅骨缺损伴脑积水是临床常见疾病,临床主要进行手术治疗,以控制颅内压和清除血肿。过去临床主要应用大骨瓣减压术治疗,虽然治疗成功率较高,但是治疗后患者处于颅骨缺损状态,易出现积水和脑膨出,进而威胁患者生命[1~2]。目前临床常用治疗方法为V-P分流和修补术,但对于是否同步进行两种手术尚未形成统一论断。患者因神经功能障碍而出现意识障碍,虽然理论上可以尽早实施手术,控制脑水肿,但过早实施V-P分流可引起患者脑组织塌陷[3]。对于患者而言,受伤后3个月内是最佳康复时间,晚些实施分流术可能造成神经功能不可逆的损害,进而对预后造成影响。通过同期进行V-P分流和修补术,能够预防出现脑组织塌陷,实施修补术能够利于自身代偿和调节,保持正常颅内压,减少缺少颅骨保护造成的再次受伤[4]。
本研究中,治疗后实验组ADL、Fugl-Meyer评分、GOS评分、GCS评分均显著高于常规组(P<0.05)。实验组优良率9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70.0%(P<0.05)。实验组并发症发生率15.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40.0%(P<0.05)。实验组良好率52.5%,显著高于常规组的25.0%(P<0.05)。实验组植物生存率10.0%,显著低于常规组的35.0%(P<0.05)。可见,早期V-P分流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伴脑技术效果显著,并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钱朝智. 分析早期脑室-腹腔分流术同期联合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伴脑积水的临床疗效[J]. 特别健康,2019(24):224-225.
[2] 王家悦,王革生. 早期脑室-腹腔分流术同期联合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伴脑积水疗效观察[J].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9,26(3):314-316.
[3] 刘田清. 脑外伤治疗中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的应用效果分析[J]. 大家健康(中旬版),2019(12):73-73.
[4] 许哲鑫. 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术在颅脑损伤治疗中的临床观察[J]. 中国伤残医学,2021,29(7):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