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科普系列之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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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科普系列之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周太艳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 四川泸州 646000

老百姓通常认为消炎药就是抗菌药,其实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消炎药是指消除炎症的一类药物,一般是指解热镇痛消炎药,像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而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一旦对抗菌药物有了这种误解,就极易造成抗菌药物的滥用,进而产生严重的后果,造成细菌的多重耐药、泛耐药甚至全耐药到真正需要救命的时候却无药可用。尽管自21世纪初期开始国家就出台了多项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管理办法,但就目前的抗感染形势来看,依然不容乐观。

1.抗菌药物的使用误区

1.1适应症不适宜

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使用抗菌药物,但普通感冒、原因不明的发热等疾病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可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医生方面:临床医生不能准确把握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放宽了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对病毒感染、血液病、肿瘤等均使用抗菌药物。(2)患者方面:患者误以为抗菌药物就是退热药,就是消炎药,一旦感冒发热他们就会自行购买并使用抗菌药物。(3)营销方面:厂家只看中效益,违背职业道德进行不恰当的宣传,从而误导公众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诱导医生多开抗菌药物。

1.2用法用量不适宜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应尽量避免,但临床上仍有外用或雾化给药的情况存在,不但因为药物浓度过低达不到治疗效果,还可引起细菌耐药和变态反应的发生。还有些患者因为害怕药品毒副反应的发生而私自降低服药剂量或害怕治疗效果不好随意加大服用剂量。

1.3用药疗程不适宜

抗菌药物的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h。但某些患者如化脓性扁桃体炎,可能用药3天后咽喉肿痛的症状就明显好转,这时停药正确吗?答案非也,化脓性扁桃体炎的抗感染疗程不宜少于10天,以防止或减少风湿热的发生。

1.4联合用药不适宜

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产生协同作用,也可以产生拮抗作用。临床最常见的是头孢类和氟喹诺酮类的联用,两者的抗菌谱有重叠,联合使用并不能增强疗效,反而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也不利于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控制。

1.5不遵循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及阶梯选药

轻度感染应首先予以口服治疗,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静注。接受注射用药的患者经初始治疗方案好转后应尽早改为口服给药。接受广谱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经验治疗好转后应尽早根据药敏结果降阶梯给药。临床中常见的不合理用药体现在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广谱抗菌药如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而忽略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一、二代头孢。

2.如何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2.1用量适当,疗程充足

同一种抗菌药物用于不同感染部位时的用量不同,容易达到药物有效浓度的感染部位可以小剂量给药,需要穿透血脑屏障才能发挥作用的感染部位就需要使用剂量上限。对于急性感染和严重感染应增大剂量;对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则需要根据患者的肝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抗菌药物的疗程依据不同的感染部位和不同病原体有不同的疗程。比如下尿路感染一般疗程3-5天,上尿路感染总疗程7-10天。典型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等)治疗反应较慢者疗程延长至10~14 d。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或厌氧菌等容易导致组织坏死,抗菌药物疗程可延长至14~21 d。切忌停药过早而导致细菌卷土重来或转为慢性感染。

2.2合理联用

单一抗菌药物治疗有效的无需联合用药,轻度感染宜首选敏感度高,抗菌谱窄的抗菌药。对病原体不明的重症感染或混合感染,应联合用药。临床上较常用的组合是使用具有协同作用的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严重的革兰氏阴性菌感染,但仍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的是联合用药后疗效增加的同时不良反应也可能增多。

2.3考虑用药经济原则

优秀的抗感染方案不仅要求疗效肯定、安全性高,还应价格合理。如中、重度感染患者症状得到控制后,应考虑序贯给药,如从注射给药换成口服吸收良好的口服制剂给药,不仅不影响疗效,还能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小结

抗菌药物的可及性强,不仅可以在医院、药房获得,在自家的药箱中也会备有,这就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这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重视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层层落实,更需要我们一线医疗工作者对抗菌药物使用指征的严格把控和用法用量及疗程的正确指导。因此,临床工作中必须根据用药原则科学、合理、经济地使用抗菌药物,为疾病的治疗提供保障,为细菌耐药的发生延缓速度,为患者的健康贡献力量。为了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我们一直在行动!

作者简介:周太艳,1988.11.16,女,四川泸州,汉族,本科,主管药师

研究方向: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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