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三重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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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三重体系研究

蒲松  ,刘学权

深圳技术大学   广东省深圳市,518118

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现实要求,是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坚强保障。高校党建工作必须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性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正学风树校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成效,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下称《规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也为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作为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执行者、宣传者,高校党委应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把跟进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增强刚性约束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紧紧扭住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夯实党在高校的执政根基,为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当前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来,如何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直是高校党的建设中热议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持续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高校的政治生态也随之发生了深层次变化,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更加重视,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得到大幅加强。然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方面,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比较集中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足,存在挂帅多出征少的情况。这一点特别体现在许多高校党组织一把手身上,容易在责任落实的环节出现职责不清、履责不力、权责分离等现象,从而导致官僚主义的顽疾复发。部分高校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碰到问题往上推、落实工作向下移的现象。在一些具体需要一把手落实的工作中,部分党组织书记仅仅只愿意开会传达精神、会后布置任务、遇事懒政惰政、有事向上汇报,很难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当然,也需要注意到,导致担当不足的原因之一,是能力不够。部分高校党委和下级党组织成员在新的党建要求提出后,未能及时融入角色,不能深化学习和加强认知。最终导致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始终无法就上级党组织的压实主体责任的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解决方法。这种因为管不好从而不想管的现象,也是无法担当主体责任的表现。

第二,责任内容分工不清晰、责任划分过于抽象。责任内容的分工、责任的划分涉及到责任具体落实的问题。毫无疑问,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责任主体自然是各级党组织,但在高校,从校党委到二级单位的组织,再到基层党支部,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怎样科学进行划分,目前尚无统一的范式。这造成部分高校出现了责任内容不够明确的现象,不同层级党组织之间的责任边界和详细内容未能厘定,甚至出现交叉混乱的情况。一系列的问题便在这种混乱的状况下衍生出来:什么情况下应由领导集体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由第一书记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由分管领导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困扰着许多高校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不仅如此,有些高校党委对于责任的分解过于机械,套用政府机关的模式而不考虑高校的实际,使得基层党组织无法准确把握工作的重心,习惯于照搬照抄,只做上传下达的工作。例如在一些学生党支部中就出现对于中央文件学习过程中,仅由党支部书记做机械的宣讲,而不结合学生支部实际情况进行原创性活动,过度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与安排等现象。

第三,监督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考核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落实环节门槛很高的一个部分。目前高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一般是由上级党委(组)考核或纪委监督考核共同构成。其中,上级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与考核,很容易流于形式。由于同处于一个高校,上下级党组织成员之间往往存在工作上的诸多交集,熟人社会的困局扎根于高校特殊的政治生态中,造成监督向基层延伸严重不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最后,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虽然形成,但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监督考核重心仍旧压在纪委一边。究其原因,仍旧是未能在高校内形成比较完善、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不仅如此,许多高校在考核环节还出现考核方式不够全面、形式较为单一的情况。现有许多的考核方式比较传统,往往采取听党委(组)主要成员的现场汇报或者书面材料,缺乏一些量化的指标,也没有对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研判。而对于在考核的形式上,注重年底考核,淡化了平时的考核,再加上高校内

人情加分,使得许多考核最后变成走走过场,挑一些不痛不痒的小问题,很难通过考核形成有效的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

第四,监督考核机制的不健全,造成责任追究往往难以落实。高校中的人情社会造成责任追究不严不实,处理方式不断降格。原本应严肃处理的情形降格为批评教育,进而又降格为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的力度不断弱化。由于责任内容分工的不清晰、责任划分界限不明也容易造成追责的对象往往比较混乱,常出现无人担责的情况。此外,责任追究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矫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下一步的工作。但过去的责任追究中,许多高校采取的方式比较机械简易,过分偏重与纪律处理,没有将诫勉处罚、违法惩处等多个方式结合起来。对于负有责任的个体,常常仅做出处理,却没有能够形成很好的警示效应。

上述问题指向了当前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中一个突出的问题——高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能压实。如何完全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关系到高校从严治党的质量与成效。

二、建构符合高校特点的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实践中,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党的各项工作,所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这个责任怎样加以明确、如何合理规范的承担,需要一份清晰且全覆盖的责任清单。而高校的特殊性又决定了这份清单不能完全效仿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必须要凸显出高校应有的特质。因此,建构符合高校特点的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成为夯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出发点。那么如何才能保证责任清单既能够贯彻和落实好《规定》,又能够坚持问题导向、符合高校自身实际呢?这就要求如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清单内容全覆盖。高校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清单不仅要对《规定》的责任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又能覆盖高校职责使命。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以良好的党风正师风、树校风。《规定》的第二章对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则是《规定》题中之意。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是一脉相承的,一体推进上述建设则可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对于高校而言,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的全覆盖,要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杜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要求两项工作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高校党委、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做出详细规定,确保全覆盖到所有责任内容,全覆盖至每个负责人。综上,责任清单就像是一把尺,对党委(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划定了一个标准、设定了一个目标。而清单的内容就像是尺上的刻度,指明了责任落实的方向、目标,并为责任的考核提供了尺度。

第二,职能部门全覆盖。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不仅要求对清单内容实现全覆盖,还要求对职能部门实现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不单单是设置了一份清单,而且是将责任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在高校,各个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作用发挥是存在差异的,因此要形成彼此间的合力,就需要各部门在责任清单上实现全覆盖。其中高校党委办公室重在统筹协调,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部门重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宣传部门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牢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掌握舆论正确导向;统战部门重在密切联系统战人士,引导其发挥监督作用;纪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各部门各司其职,厘清各自责任并压实责任,最终统一于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进程中。

第三,各级党组织全覆盖。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各级党组织全覆盖是压实主体责任的依靠。高校党组织的构成有其特殊性,各级党组织分担着不同的任务,承担着不同的使命。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起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因此,其更多承担全面领导的责任,成为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脑。二级党组织一般扎根于各个学院或职能部门,对于本学院或部门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有着更全面的认识,更有利于实现党的建设与学院(部门)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仅如此,二级党组织往往还成为学校党委和基层党支部之间沟通的桥梁,既能够对上级党委的党建任务加以细化,又能够提纲挈领地帮助基层党组织完成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基层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高校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基本单位。在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中,基层党支部是将党建工作传导至每个党员的最终环节,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发挥政治引领、规范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三级党组织发挥的作用各有差异,但共同作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进程中,能够发挥合力的效能。

三、打造突出一把手的责任压力传导体系

蛇无头而不行,鸟无翅而不飞,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把手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与核心,缺少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难以履行。《规定》对党委书记如何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了要求,但各级党组织书记承担的责任并不是完全雷同的,因此在明确责任清单基础上,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责任进行细化,将会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体系。

第一,压实统筹领导责任。有学者指出,回顾近年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可以发现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病根,是党的领导弱化导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这其中领导责任的落实与强化尤为关键。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明确指出,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高校中,各级党组织书记显然就是这样的关键少数。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职责所在,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牵头制定年度计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高校党委书记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第二,强化监督传导责任。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是某个人的责任,而是每一级党组织、每名党员都应当履行的政治任务。要建立起多维度责任链,以层层压实责任。可以建立起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党委-下级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责任单位”“上级纪委-下级纪委等多条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责任链。通过主动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措施,高校党委书记、二级党组织书记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基层党支部书记要教育监督支部党员从严要求自己,从而推动党员干部提高认识、扛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每一个角落。必要时,高校党委可以建立工作台账,设定全程跟踪问效。依据已经制定好的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履责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归档,并全程记录。

第三,突出示范引领责任。各级党委(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发挥起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做好表率、当好榜样。无论是各级党组织之间或是党员间,往往都非常关注上级党组织或党委(组)领导同志的模范作用,对于一些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往往也需要各级党委(组)将问题发掘出来,将解决的方案提出来。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业)规定,带头保持党的优良作风、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确保领头羊头雁作用的有效发挥。高校党建工作中,很多情况下对下级党组织影响最为深刻的便是上级党组织书记,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学生党支部上。与高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不同的是,学生党支部书记通常是由在校大学生担任的,而大学生无论是在工作能力或是知识经验方面,都相对有所欠缺,他们工作的顺利开展、职责有效履行,往往依托于上级党组织所形成的示范效应。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10个高校党委、100个院系党组织、559个党支部作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此后,全国各地高校都开始打造各自高校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这一工作凸显出领头羊示范效应的重要性。

四、塑造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管理体系

责任意识的强化,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落实责任的唯一途径。党建工作若想不成为华丽的空中楼阁,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责任的落实机制,形成从计划、实施到检查、处理的管理闭环,从而更好地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实现螺旋式上升。

第一,以分工计划明责任。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责任分工以及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是实现责任落实的起步环节。高校党委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与此同时,高校党委就像是人体的心脏,应当要实现主体责任自上而下有效的传导,保障责任向下压实。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学校任务安排,分解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以明责知责促进履责尽责。各个院系的党组织犹如人体的动脉,主体责任能否扎实在各个单位落地,各院系党组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确保压力不衰减、责任不衰弱,就必须像动脉般保障

血液的畅通。而基层党支部则像是毛细血管,遍布于高校各个组织之中,它们解决的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任务。党建工作最终要怎样开展、会取得怎样的成绩,归根到底是由党支部的具体行动决定的。因此要在明确党支部具体责任基础上,探索适合党支部工作有效开展的运转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第二,以检查考核强履责。首先,从考核的目标导向上,要注重考核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环节的重要作用。尽管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是绩效评估的重要环节,考核的结果往往也作为绩效评定的重要指标,但绩效并不是考核的最终目的。高校党委对于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从而根治履责环节形式主义的作风。其次,在考核的环节上,从考核环节上,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但考核工作的重心应当放在平时。不搞一锤子买卖,注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关注考核结果的好坏和等级,而定量考核则关注的积累情况。在平时考核中,要侧重采用定量考核。最后,从考核的内容和指标来看,要避免只听汇报、只看材料,而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使得考核最终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在考核内容设定上,要突出主体责任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分解,指导各级党组织完善责任体系、做好责任传递。要着眼于具体工作的实际效果,明确责任归属。此外,还要发挥高校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体现到各部门各领域之中。

第三,以处理整改促提升。问责是落实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意。2015年6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缺乏强力且严肃的执纪问责机制,难免会产生责任意识淡薄、责任担当弱化,甚至是违法乱纪的事件。过去3年间,多所知名高校的领导落马,例如2021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0年10月安徽中医药大学校长王键因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等。类似的案件敲响了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警钟。因此,高校党委要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下属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下属党组织,及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要求全面进行整改。同时,还要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结分析,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成效逐年提升。

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全面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高校党委、各级党组织履行各自责任,发挥系统的效能。面对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组)唯有不断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担当、规范行动,着力构建起符合高校特点的全覆盖责任清单体系、突出一把手的责任压力传导体系、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管理体系,科学定责、切实明责、尽职履责、严格问责、严厉追责,才能推进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以更好的姿态迎接全面从严治党对高校党建工作的大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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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孙显蔚:《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载《实事求是》2022年第2期,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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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曹锡康:《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落实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的思考》,载《中国高等教育》2019年第2期,第16页。
  7.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9日02版。

本文系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2021党建研究课题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研究(立项号:2021BK01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