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航作业风险管控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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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航作业风险管控探讨

杨海滨

胜利油田海洋船舶中心生产指挥中心

摘要:当拖船与被拖船遭遇紧急和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在组织采取相关措施的同时向公司和有关当局报告,以获取岸基支持。当船舶不能再按拖航所规定的条件进行拖航时,则船长应对情况凭经验考虑后,采取相应与该特殊环境的某些措施。以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海洋环境、船舶安全,减少损失。

关键词:拖航作业;风险管控;探讨

1拖航安全风险

拖航作业中如遇紧急情况或出现危险局面时,按本拖航计划书的应急原则以及船公司 SMS《公司应急手册》、《程序职责手册》、《须知手册》有关部分,并参照作业者制定的《应急计划》的有关方案执行,同时按规定向有关各方报告。拖航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主要包括:拖缆断裂;船舶失控;恶劣天气;人落水;火灾;人员重伤(病);船体破损;溢油;弃船等。

2拖航安全管控措施

2.1拖缆断裂

一旦发生断缆(平台龙须链、过桥链等断开),采用接拖平台的急拖缆,拖船应采取:拖船应立即收回断缆,重新部署拖船上的拖缆系统做好接拖准备。同时拖船应及时向周围船舶发出警告,提示注意避让。并向船公司及附近的主管机关报告,启动应急程序。拖船接近被拖物的应急拖缆的引缆浮标,捞起引缆,将拖船船位调整到合适位置,将被拖物的应急拖缆与拖船拖缆连接。拖船接近被拖物的应急拖缆引缆时,要谨慎操作,避免缠绕推进器。应急拖缆不适于拖带航行,仅限于控制平台的漂移。

一旦发生断缆(主拖船主拖缆断开),采用副拖船接拖平台的过桥链,副拖船应采取:主拖船及时通知被拖物和副拖船,并远离被拖物,不要妨碍副拖船接拖。副拖船做好接拖准备,并接近被拖物过桥链方向。被拖物调整龙须链和过桥链,并尽可能利用包括抛尾锚或主拖协助等措施控制船位,利于副拖船挂拖。副拖船接近过桥链,副拖船船长控制船位,避免发生碰撞等危险。副拖船利用短索和绞车捞起过桥链,解除主拖船已断的拖缆,挂拖。被拖物收起尾锚/主拖船离开,副拖船放出适当长度拖缆,按照公司和要求,控制船速和拖缆受力,继续拖航。

应急拖缆破断。一旦发生应急拖缆破断,船长应发出平台失控漂移警报,等同采用本船失控的应急程序进入应急,同时,应采用良好船艺及一切适合当时情况下的应变措施控制平台的漂移,包括应急带缆等措施,如海况允许,可以考虑人员登上平台配合应急连接等措施。如安全许可,公司应考虑用直升飞机将人员送上平台参与/协助应急抢险。

2.2船舶失控

船舶失控时,船长负责指挥全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脱离失控状态,同时向公司报告,启动应急程序。拖船应采取以下措施:发出船舶失控警报并显示失控信号,并安排专人瞭望附近海面,保持雷达观察,做好与过往船只的避碰工作。密切注意水深,评估搁浅的风险。启动应急发电机,确保向应急设备供电。如水深许可,拖船与被拖物漂移的相对位置稳定后,可采取拖船抛锚稳定船位。拖船采取措施修复船舶动力或电力等,重新恢复起拖。如拖航过程中失控,而周围海区复杂或来往船舶较多,则护航船进行接拖,稳住船位。如拖船无法抛锚或救援船没有赶到之前时,船舶漂航面临与海上岛礁或设施发生碰撞时,检查确认水密门、窗和通气孔等关闭状态,关闭有关的油舱阀门,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器材。被拖物因漂离或其他原因对航行、近海结构物或海岸线构成直接威胁时,船长应将所掌握的一切手段向附近船舶发出通知,并包括能与之联系的最近海岸位置上的主管机关报告,请求救助。回收漂离的被拖物的安排,在所有情况下均应按照良好的航海工艺做出,并考虑季节性的气候条件及作业区域。

2.3恶劣天气

收集天气信息,分析天气动态及发展趋势,评估对拖航的影响。遇到恶劣天气,拖船应调整拖缆长度和控制拖缆张力,必要时采取滞航措施或到临时升船点升船避风。根据拖轮的拖力及被拖物的载况和航线、季节特点,如预计有恶劣天气的影响,航线前方海区的预报风速将达 20 米/秒及以上时,应选择有利的安全航线或避风锚地予以避离,如不能有效避离时,无论如何,应在遭遇到恶劣天气海况影响前,预先将航向调整为顶风停船的航向,特别是在顺风浪航行时,航路前方水域受限制的情况时,应特别予以关注。如预计风速为 13.8 米/秒以上,在已选好的临时避风点避风。风速在 13.8 米/秒以下,可按预定航线计划前进。遇到雾航时,严格遵守执行《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加强值班了望,适当调整拖缆长度和拖航速度,并正确使用雷达和 VHF 甚高频无线电话,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确保航行安全。

2.4人落水

发现落水者,拖船驾驶台值班人员立即抛下带救生浮绳的救生圈,并发出人落水警报,随后应尽量到高处盯住落水人位置,并向船长报告。船长进入驾驶室担任总指挥,大副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应变部署表》中职责,组织施救。如落水者抓到救生圈,可在拖船的舷侧布设攀登网,以协助落水者爬上船,应避免螺旋桨伤害落水者。拖船放救助艇,救助人员登艇并操纵救助艇靠近落水者并将其救起。落水者救回拖船后,对其进行医疗救护。船长向船公司报告。

2.5火灾

发现火警人员,立即大声呼喊救火或拉响火警报警器/按钮等手段通知驾驶台,如果发现火情处于初始阶段或较轻,应立即用附近灭火工具实施灭火,如果认为火情不能控制,应切断舱室通风并撤离至安全的区域,驾驶台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船长到驾驶台,在船长未上驾驶台前,应发出警报声号,了解火情和着火部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船长到驾驶台迅速了解火情和部位,发出消防应急警报,组织实施灭火。如果船舶在航行中要调整航向航速,将失火部位放在下风舷并减小风与船的相对速度。船舶除按船舶应急部署表的要求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外,立即向船公司报告,并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启动应急程序。船员按应急部署表中应急职责参加施救。探火员穿戴消防员装备进行探火和搜救受伤人员,确认无死灰复燃的可能后通知驾驶台。船长根据情况下达通风指令,并向应急机构报告。如果灭火失败需要弃船,按《弃船应急预案》实施。

2.6人身重伤(病)

船上有人员重伤、重病或食物中毒时,船上除按现有手段进行现场急救外,需立即向船公司报告;启动应急程序。对患流行传染性疾病的船员,船长除立即采取隔离和控制传染扩散措施。船公司应急中心制定应急施救方案,协调用适当方式送伤病员到陆地抢救。当重伤(病)人员情况非常紧急并需要尽快采取一些初步措施时,船公司应急中心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医院进行联系,对船舶进行远程救护和医疗指导。当无法提供直升机援助时,船长有权决定向就近的主管机关报告并请求救助。

2.7船体破损

拖船发现船体进水,应立即将进水部位、进水量及初步分析的进水原因报告驾驶台当值驾驶员。驾驶台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船长报告,船长上驾驶台,利用广播或声号(两长声一短声,连放一分钟)向全体船员发出堵漏警报。船长向船公司报告;启动应急程序。若进水部位在机舱、散料舱、舵机舱和侧推舱,轮机长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施救;如进水部位在其它舱室,大副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施救。水手长对各舱水位情况进行测量,轮机长指令当值管轮对油舱、污水舱、污水沟等进行测量。现场指挥尽快确认进水部位、进水量、进水原因及船体损坏程度,并将详细情况及时报告船长。船长了解情况后,决定堵漏方案,通知现场指挥实施。如果堵漏失败,按《弃船应急预案》实施弃船。

3结束语

各项应急措施并不妨碍船长根据现场情况以及本船性能、船员能力等做出的任何专业判断,以及根据其专业判断做出的相应的应变措施的实行。